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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的權力:先秦.秦漢國家統治思想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0333955
- 條形碼:9787520333955 ; 978-7-5203-3395-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流動的權力:先秦.秦漢國家統治思想研究 內容簡介
《流動的權力:先秦、秦漢統治思想研究》以權力關系在歷史建構中的地位與作用為分析視角,研探了先秦、秦漢時期統治者及精英思想家對國家權力頂層設計及其運行方式的思考,揭示了這一時期國家統治思想形成的內在理路和外在表現,對于深化早期中國國家統治思想的認識具有較高參考價值。
流動的權力:先秦.秦漢國家統治思想研究 目錄
**章 早期國家階段的權力運作與統治理念
**節 早期國家階段權力運作的制度框架
一 基于盟誓制度的權力運作
二 服制與早期國家階段的權力運作
三 分封與統治者內部的權力劃分
第二節 早期國家政治制度的內在結構
一 以超血緣、跨地域社會關系為基礎性結構
二 以“王權一貴族”權力體系為上層結構
第三節 早期國家統治理念的基本內涵
一 “孝”在早期國家統治理念中的真實作用
一 “義”:早期國家階段的核心統治理念
三 無為:“王權一貴族”權力體系派生出的統治理念
第二章 西周中期以來國家統治理念的轉型
**節 從周天子突破周禮看國家統治理念的轉型
一 從昭王南征到夷王烹殺齊哀公
二 從厲王革典到幽王覆亡
第二節 春秋以來國家統治理念的緩慢轉型
一 緩慢轉型的制度因素
二 緩慢轉型的政治因素
第三章 諸子的權力設計
**節 國家權力的頂層設計
一 “禮樂征伐自天子出”:恢復周禮
一 “唐虞之道,禪而不傳”:禪讓王權
三 “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命王權
四 “權制獨斷于君則威”:君主專權
第二節 國家權力運作方式的設想
一 無為而治
二 以仁理政
三 以法治國
四 用夏變夷
第三節 選賢任能:一種共識
一 選賢與任能
二 分歧中的共識
第四章 秦漢士人的權力構想
**節 秦漢士人“無為”觀及其對國家統治理念的影響
一 秦漢士人的“無為”觀
二 “無為”觀對漢代國家統治理念的影響
第二節 秦漢士人的君主專制理念及其文本建構
一 “王權一貴族”社會傳統與秦漢士人的君主專制理念
二 西漢中期以來士人的君主專制理念及其文本建構
三 余論
……
第五章 秦漢國家統治思想管窺
第六章 總論
參考文獻
流動的權力:先秦.秦漢國家統治思想研究 節選
《流動的權力:先秦、秦漢統治思想研究》: 首先,王權是“王權一貴族”權力體系的核心,也是規導這一權力體系的主要力量。《茍子·正論》云:“令行于諸夏之國,謂之王。”這是以王與諸侯之間的權力關系為基準對“王”的概念進行了界定,而王權可以界定為*高統治者“王”及其家族、家臣等共同構成的一個權力集團,可簡稱為王室集團。 王權脫胎于我國傳說時代氏族部落聯盟中居于領導地位的部落首領,學界曾一度稱之為酋長,并以酋邦理論解釋早期王權。從相關記載看,早期氏族部落首領及其家族在其族內居于領導地位,并形成各自不同的權力劃分手段。《左傳》昭公十七年載,“黃帝氏以云紀,故為云師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至于少嗥氏則“紀于鳥,為鳥師而鳥名”,這些部族因族屬不同、社會發展程度不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氏族文化,劃分權力的方式因此也有區別。這一時期,氏族首領及其家族的權力范圍基本在本氏族之內,也就是說,早期王權與其同族構成一個相對較小的權力結構,在地理范圍上,往往以某個小政治共同體控制的區域為中心,在人口規模上,也是以此共同體的人口規模為基準。唐堯、虞舜階段,部落聯盟的規模逐步擴大,體現早期王權的地理范圍、人口規模也漸趨擴展、增長,已經初步具備“王權一貴族”的權力體系,《尚書·堯典》所載帝堯與四岳討論時政,帝堯命羲氏、和氏、羲仲等“欽若昊天歷象”“寅賓出日”諸如此類的權力運作,皆從一個側面說明帝堯擁有詔令諸部落的*高權力。傳說時代,早期王權的穩定性相對較弱,炎帝、黃帝部落與蚩尤大戰、炎黃二族之戰等傳說都可印證。 夏代時,王權的領導地位更加突出且有相應的國家政治制度為保障。在大禹王與諸部落的盟誓活動中,大禹王居于盟主地位,可借其軍政權力發號施令,由他和他的家族構成的王室集團雖是夏后氏族群中統治集團的組成部分,但因其地位特殊,特別是“家天下”的王位繼承制確定之后,夏王室的地位比早期王權更具權威,在由超血緣、跨地域關系為基礎形成的國家權力體系中,夏王與各部族之間的關系,可完全納入“王權一貴族”的權力體系之中。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夏離傳說時代未遠,這一時期的王權與部落階段的早期王權也諸多共同之處。據《尚書·甘誓》,夏啟征伐有扈氏時曾發誓詞云:“今予惟共行天之罰。左不攻于左,汝不共命;右不攻于右,汝不共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共命。用命,賞于祖;不用命,戮于社。”意思是說,夏啟奉行上天之命懲罰有扈氏,戰車左右及駕車士兵如不能完成戰斗任務,就等于不奉行命令。如奉令則在宗廟中給以獎賞,如不奉令則社壇里殺之。這一誓詞一方面說明夏啟對這些士兵有生殺予奪之權,另一方面,從“賞于祖”“戮于社”之語看,這些士兵應當是夏后氏成員,與夏啟為同一氏族,說明夏啟在部族叛亂、國家危亡之時可調動的兵源主要是同氏族之人,這一點與早期王權以統治本氏族成員體現王權的權力運作方式有諸多一致之處。 甲骨卜辭中,商王自稱“余一人”,《尚書·盤庚》中,商王也自稱“予一人”,《禮記·曲禮下》云:“君天下,日‘天子’;朝諸侯,分職授政任功,日‘予一人’。”鄭玄注云:“‘余’‘予’古今字,則同音馀”。“余一人”的自稱突出體現了商代王權的至高地位。殷商時期,王之諸親子是王族的骨干,他們生活于王族之內,隨同商王田獵、祭祀,成年后,未繼承王位的親子從王族中分化出去建立自己的族氏,稱之為王子之族,這些“子族”不在王族之內,而王族是在位商王以其諸親子為骨干而結合其他近親組而成的族氏。①從甲骨文中有關商代內外服制的記載看,商代的王權較夏代有所強化,商王對王畿之地內的農業族眾直接施以統轄的情況更能說明這一點,不過,叛服無常的周邊方國及與王族關系疏離的多子族,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著商代的王權。 ……
流動的權力:先秦.秦漢國家統治思想研究 作者簡介
李健勝,男,1975年生,青海貴南人,青海師范大學黃河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先秦史學會理事,主要從事先秦史及中國古代思想文化史研究。入選青海省“昆侖英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計劃、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劃”。著有《子思研究》《與現代中國:闡釋及建構>《儒學在青藏地區的傳播與影響》《早期羌史研究》等專著11部,發表學術論文60余篇,獲得省級科研獎勵4項,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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