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y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y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不激不隨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2075929
- 條形碼:9787562075929 ; 978-7-5620-7592-9
- 裝幀:一般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不激不隨 本書特色
陳少文此書,既精研各國法學理論,又檢討中國社會個案;雖厚重不乏文采,有激情不隨大流,惟以真理為旨歸。 ——斯偉江,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高明的演講貴在言之有理,勝在言之有物,美在言之有情,難在言之有趣。在本書中,無論是關于冤案平反的制度反思還是對于程序失靈的理論解讀,不管是對律師與被告人相互關系的重新定位還是將恐怖主義與公民權利相互關系的重新劃界,都淋漓盡致地展現出了陳少文教授演講的精彩與絕妙,值得用心感受、快樂分享。 ——劉桂明,中國法學會《民主與法制》周刊總編輯 現實中的法治遠比書本上的法律復雜。無論是具體的個案,還是更抽象的立法原則、司法制度,都常常面臨爭議,難以達成共識。少文老師的這本法治講演錄為我們思考法律問題提供了很好的范本。不激不隨,理性克制,抽絲剝繭,娓娓道來,無論是演講、寫作還是參與討論,這都是值得學習的表達方式。 ——蔣勇,天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 陳言皆新,少而能文。初聞妙諦,驚其多聞。語動四座,熱烈如焚。幽默其外,嚴肅其根。雄心似虎,絢文成珣。展卷悅讀,快哉心神。 ——張建偉,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一本主題明確、邏輯清晰、論證雄辯的演講集,一本我個人有許多保留卻不得不認真對待的講演集。它更多基于刑辯律師的立場,展示了刑辯律師的追求、主張和理論邏輯;但也恰恰因此,對檢察官和法官就不僅有挑戰(zhàn)意義,更有實踐的警示和智識的啟發(fā)。 ——蘇力,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不激不隨 內容簡介
本書是著名學者陳虎的演講錄, 一共收錄了幾篇作者的演講作品。精神病辯護的困境 ; 律師與被告人: 誰說了算? ; 恐怖主義與權利的邊界 ; 程序失靈的理論解讀 ; 庭審實質化的改革背景與動力 ; 有效辯護的中國化 ; 知識、觀念與利益: 法律職業(yè)共同體的形成。作者從多個角度詮釋了中國律師執(zhí)業(yè)的特點與律師執(zhí)業(yè)共同體的形成深層次原因, 并以豐富的經驗講述了律師刑事辯護的很多技巧和困境。
不激不隨 目錄
做一只思想的狐貍(總序) / 001
序言 / 004
01 必須保衛(wèi)社會?——精神病辯護的困境 / 001
中國刑事法律處理精神病人的制度途徑太少太少。中國的法官只有兩種選擇,要么“一放了之”,要么“一判了之”。這就是律師在選擇進行精神病辯護時不得不面對的、獨特的中國式困局。
02 僅僅平反是不夠的——冤案平反的制度反思 / 025
在建立制度的時候,一定要以性惡論為理論前提,在分析某個社會現象的時候,卻一定要以性善論為思考起點,反思是一種什么樣的制度讓好人*后辦成了冤案。人是善良的,但人類為什么又是邪惡的?這是我們反思冤案時必須思考的維度。
03 律師與被告人:誰說了算? / 049
辯護人應當在辯護目標和事實問題上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志,但在辯護策略和法律問題上可以適度獨立于當事人。辯護人的任何辯護意見都必須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溝通,盡量取得一致意見,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退出辯護。
04 恐怖主義與權利的邊界 / 081
世上并不存在一種所謂天賦的人權,任何權利都會在特定情境下被重新界定其適用范圍和邊界。為了保護更大的國家和公共利益,恐怖主義分子的人權可以得到限制甚至是剝奪,前提是有權剝奪他人權利的機關必須有其他的力量對其加以制衡。
05 程序失靈的理論解讀 / 113
任何一個國家的程序法發(fā)達,都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除了技術因素之外,也許,內心抱有對規(guī)則的尊重,對于程序法的有效實施也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更為重要的。宗教不被信仰,法律將形同虛設。
06 庭審實質化的改革背景與動力 / 153
彌散化的事實審理結構是庭審實質化改革的大的背景,就是要把一審變?yōu)閺氐椎氖聦崒彛拍茏寣淼膶徏壷贫雀显V訟原理,讓*高人民法院真正能夠走到案例指導制度的前沿,讓我國變成一個名義上的職權主義國家而實質上的判例國家。
07 有效辯護的中國化 / 165
有效辯護概念在中國語境的出現,尤其是被律師群體主動討論,其實標志著一種思路的轉變:我們不再像以往那樣盲目譴責公檢法機關,而是反思自身的制度角色。所以,有效辯護概念的出現首先是律師群體自覺意識的一個體現,也是這一群體邁向成熟的標志。
08 知識、觀念與利益:法律職業(yè)共同體的形成 / 175
法律職業(yè)共同體成立的標志不在于有沒有發(fā)生激烈沖突,而在于發(fā)生沖突以后,雙方是否用法律規(guī)則來解決這些沖突。如果沖突解決模式都在法律框架之外,則法律職業(yè)共同體就并不存在。
后記 / 185
不激不隨 作者簡介
陳虎(陳少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北京大學博士后,多家高校兼職教授。著有《死刑案件證明標準研究》,主編《刑事辯護的中國問題》,并譯有《吉迪恩的號角》《審判故事》等多部作品。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隨園食單
- >
中國歷史的瞬間
- >
名家?guī)阕x魯迅:朝花夕拾
- >
經典常談
- >
朝聞道
- >
巴金-再思錄
- >
詩經-先民的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