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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用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96674
- 條形碼:9787509396674 ; 978-7-5093-9667-4
- 裝幀:6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2018)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用版) 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全文,就重點條文添加理解與適用、相關條文鏈接、典型案例索引等注釋。其后還附錄了與房屋征收拆遷制度相關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等配套文件,是學習適用我國房屋拆遷相關法律制度的實用指導用書。
(2018)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用版) 目錄
**章總則
**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適用范圍】
[征收房屋的前提]
[適用范圍]
第三條【基本原則】
第四條【行政管轄】
第五條【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第六條【主管部門】
第七條【舉報與監察】
第二章征收決定
第八條【征收情形】
第九條【征收相關建設的要求】
第十條【征收補償方案】
第十一條【舊城區改建】
第十二條【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第十三條【征收公告】
第十四條【征收復議與訴訟】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第十五條【征收調查登記】
第十六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
第三章補償
第十七條【征收補償范圍】
[征收補償]
[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涉及住房保障情形的征收】
第十九條【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類似房地產]
[房屋征收評估]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第二十一條【產權調換】
[補償方式]
[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
第二十二條【搬遷與臨時安置】
第二十三條【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二十四條【臨時建筑】
第二十五條【補償協議】
第二十六條【補償決定】
第二十七條【先補償后搬遷】
[先補償、后搬遷]
[暴力等非法行為的禁止]
第二十八條【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九條【征收補償檔案與審計監督】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玩忽職守等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暴力等非法搬遷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非法阻礙征收與補償工作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貪污、挪用等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法評估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施行日期】
實用核心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錄)
(2018年3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
(2007年3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004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015年4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2017年6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2017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2011年6月30日)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2014年11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007年4月5日)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2018年3月19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2011年6月3日)
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2015年5月4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2年3月26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依法妥善辦理征收拆遷案件的通知
(2012年6月13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征收拆遷案件中進一步嚴格規范司法行為積極推進“裁執分離”的通知
(2014年7月22日)
實用附錄
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及計算公式
二、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標準及計算公式
電子版增補法規(請掃封底“法律法規全書公眾號”二維碼獲取)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
(2016年7月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2007年5月29日)
房屋登記辦法
(2008年2月15日)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2004年7月20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的解釋
(2018年2月6日)
典型案例
*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國法院征收拆遷十大典型案例
(2014年8月29日)
(2018)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用版) 節選
第十九條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理解與適用 [類似房地產] 是指與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權利性質、檔次、新舊程度、規模、建筑結構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產;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是指在評估時點與被征收房屋類似的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評估時點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即包括了被征收房屋的價值,也包括了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的價值。確定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可以通過搜集實際成交案例,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后得到。 [房屋征收評估] 房屋征收評估涉及征收當事人的切身權益,應當盡量選用社會信譽好、綜合實力強、資質等級高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征收評估。 典型案例指引 陸廷佐訴上海市閘北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屋拆遷行政裁決糾紛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高人民法院公報》2007年第8期) 案件適用要點:房屋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對于被拆房屋評估報告有異議的,有權申請復估。因此,基于正當程序原理,為保護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對被拆房屋評估報告依法申請復估的權利,拆遷人應將被拆房屋評估報告及時送達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理解與適用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選定,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首先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被征收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先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一致意見,且選擇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符合本條例第19條規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要求的,應當由被征收人選定的評估機構實施評估。 二是如果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進行協商或者雖經協商但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如進行投票、抽簽、搖號、招投標等,整個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過程應當公開、公平、公正。具體可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進行。采用隨機選定的方式,應當有被征收人代表到場,還可以邀請有公信力的人士或機構到場監督。 三是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由于各地區差異性很大,需要因地制宜,因此,本條例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的具體辦法。制定辦法時,不應當限制符合條件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平等參與評估活動的機會。 典型案例指引 文白安訴商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高法公布全國法院征收拆遷十大典型案例] 案件適用要點:評估機構選擇程序不合法。商城縣房屋征收部門于2012年12月8日發布《關于迎春臺棚戶區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擇公告》,但商城縣人民政府直到2012年12月24日才作出《關于迎春臺安置區改造建設房屋征收的決定》,即先發布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擇公告,后作出房屋征收決定。這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0條第1款有關“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規定與《河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第6條的規定,違反法定程序。 ……
(2018)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用版)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創建于1989年6月,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也是中國優秀法律專業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中國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書10種左右,涵蓋法律法規、法律工具書、法律基礎知識讀物、法律考試、法律實務及案例、法學學術、法律教材教輔、社科經管、人文歷史、心理益智等領域。出版形式包括圖書、活頁、音像、電子出版物、數據庫及網絡互聯網產品等。發行渠道遍及全國各省市新華書店、法律專業書店和網上書店。連續多年在法律圖書市場總體占有率、品種規模、出版效率上保持行業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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