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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獨角獸·法學精品:改變美國·25個最高法院案例 版權信息
- ISBN:9787208153011
- 條形碼:9787208153011 ; 978-7-208-15301-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新書--獨角獸·法學精品:改變美國·25個最高法院案例 本書特色
拉開美國內戰帷幕的判決 誰來定義總統的權力范圍? *法院對“反壟斷”說“不” “隔離但平等”? 危及契約自由的《面包店法》? 個人唱反調的允許范圍 報刊批評的自由 “隔離但平等”本身就不平等 非法獲取的證據不算數 律師不是奢侈品 拉開美國內戰帷幕的判決 誰來定義總統的權力范圍? *法院對“反壟斷”說“不” “隔離但平等”? 危及契約自由的《面包店法》? 個人唱反調的允許范圍 報刊批評的自由 “隔離但平等”本身就不平等 非法獲取的證據不算數 律師不是奢侈品 “你有權保持沉默……” “水門事件”背后的權力斗爭 總統選戰輸贏聽大法官的?
新書--獨角獸·法學精品:改變美國·25個最高法院案例 內容簡介
美國聯邦高法在過去兩個多世紀中作出的很多判決以各種方式影響著美國社會。其中,一些重大案件判決在很多方面決定了美國的命運,塑造了今日的美國。 本書精選了美國歷史上25個經典案例,從1803年馬伯里訴麥迪遜案到2000年布什訴戈爾案。這些案例涉及私人契約、經濟管制、總統權力、重劃選區、法律的平等保護以及被告人的權利等,以各種各樣的形式,改變了美國,觸及美國民眾的生活。
新書--獨角獸·法學精品:改變美國·25個最高法院案例 目錄
致謝
**章 聯邦憲法*高守護者的確立——馬伯里訴麥迪遜案
第二章 契約神圣原則:美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達特茅斯學院訴伍德沃德案
第三章 聯邦與州的權力博弈——馬卡洛訴馬里蘭州案
第四章 憲法“貿易條款”的解讀——吉本斯訴奧格登案
第五章 二元制標準的確立——巴倫訴巴爾的摩案
第六章 拉開美國內戰帷幕的判決——斯科特訴桑福德案
第七章 誰來定義總統的權力范圍?——米利根案
第八章 *高法院對“反壟斷”說“不”——美利堅合眾國訴奈特公司案
第九章 “隔離但平等”?——普萊西訴弗格森案
第十章 危及契約自由的《面包店法》?——洛克納訴紐約州案
第十一章 個人唱反調的允許范圍——申克訴美利堅合眾國案
第十二章 報刊批評的自由——尼爾訴明尼蘇達州案
第十三章 總統外事權的擴張——美利堅合眾國訴科蒂斯一賴特出口公司案
第十四章 *高法院的轉向:支持“新政”——全國勞資關系委員會訴瓊斯和勞克林鋼鐵公司案
第十五章 敵對國家裔公民也是敵人嗎?——是松豐三郎訴美利堅合眾國案
第十六章 何謂政教分離之“墻”?——艾弗森訴教育委員會案
第十七章 “隔離但平等”本身就不平等——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
第十八章 非法獲取的證據不算數——馬普訴俄亥俄州案
第十九章 “一人一票”?——貝克訴卡爾案
第二十章 律師不是奢侈品——吉迪恩訴溫賴特案
第二十一章 國會貿易監管權的擴張——亞特蘭大中心汽車旅館訴美利堅合眾國案
第二十二章 墮胎權是隱私權嗎?——格雷斯伍德訴康涅狄格州案
第二十三章 “你有權保持沉默……”——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
第二十四章 “水門事件”背后的權力斗爭——美利堅合眾國訴尼克松案
第二十五章 總統選戰輸贏聽大法官的?——布什訴戈爾案
結論
附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
推薦書目
索引
譯后記
新書--獨角獸·法學精品:改變美國·25個最高法院案例 節選
《改變美國:25個*高法院案例》: 首席大法官馬歇爾在美國*高法院的任期即將結束時,主筆了一項判決意見,其中確立的這項先例影響美國近百年。在這個判例中,馬歇爾將《權利法案》解釋為僅僅適用于聯邦政府而非各州政府的文件。馬歇爾的限縮解釋對于維持美國的兩項權利標準具有重要影響——聯邦《權利法案》規定聯邦的標準,州憲法規定州政府的標準。在馬歇爾看來,制憲者制定《權利法案》的初衷并非適用于州政府。 由于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聯邦政府不得損害個人的言論自由權利,該項權利受到**修正案的保障。然而,除非州憲法中有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否則,同樣的自由無法免于州政府的侵犯。與此同時,由于馬歇爾在巴倫案中的判決,第六修正案中的公正審判權受到聯邦法院保障,但是這樣一種權利卻不被州法院保護,除非州憲法中保障了這種權利。換言之,由于馬歇爾的判決意見,產生了兩種正義標準——聯邦標準和州的標準。 數十年之后,*高法院才將1868年批準的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當程序條款理解為“納入”了《權利法案》,對各州也有約束力。這一著名的“納入理論”*終將《權利法案》的適用范圍拓展至各州,從而將公民自由權“全國化”。然而,“納入理論”直到20世紀才出現。此外,至今,還是有些聯邦權利沒有通過第十四修正案在各州均得適用。完全的全國化尚未實現。例如,第二修正案尚未在各州全部適用,第五修正案中審判前必須由大陪審團起訴的要求也尚未全國化。 在巴倫案中,約翰·巴倫起訴巴爾的摩市,稱其位于巴爾的摩市港口的碼頭遭受經濟損失,要求獲得賠償。根據巴倫的主張,巴爾的摩市參與了港口重建,對其碼頭產生了負面的商業性影響。巴倫起訴的依據是第五修正案使其得享政府的公平賠償。第五修正案與《權利法案》中的大多數修正案類似,包括一系列條款。第五修正案中特別有條款規定,保護私有財產,在政府依據征用權摧毀或征收私有財產時,賦予個人獲取公平賠償的權利,“任何人……非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非經公平賠償,私人財產也不得充作公用。”該條款的后半部分被稱為“征收條款”。巴倫根據第五修正案,主張其有權獲得公平賠償。 巴倫案可能沒有馬歇爾法院的早期判決那樣舉足輕重,但是對于權利在美國的受保護方式卻具有深遠影響。判決從根本上確定了美國的雙層憲法性權利體系。有人預見馬歇爾法院的判決會進一步拓展聯邦憲法的適用范圍至各州,但馬歇爾并不愿意這樣做。在馬歇爾大法官看來,聯邦的《權利法案》僅僅旨在保護美國民眾免于聯邦政府的侵犯,因而對于州政府的行為沒有任何關聯。 雖然有人主張,馬歇爾可以用一種更加寬泛的視角解讀《權利法案》,從而將此類權利適用于各州,但不可否認,他對原初意圖的解釋是對的。倫納德·列維注意到,詹姆斯·麥迪遜,《權利法案》的作者,事實上曾試圖還寫入一條修正案,禁止各州侵犯“宗教信仰自由、出版自由和刑事案件中陪審團審判的平等權利”。①眾議院在該條加入了言論自由條款后批準了該修正案,但卻未在參議院獲得足夠多的支持,胎死腹中。反對增加該修正案的參議員主張,已經在*初的憲法框架中對州政府施加了過多的限制。②在倫納德·列維看來,馬歇爾作出這一先例性判決時,“歷史站在了*高法院一邊”。 ……
新書--獨角獸·法學精品:改變美國·25個最高法院案例 作者簡介
加里·羅斯(Gary L-Rose),美國圣心大學歷史和政治科學系主任。 李明倩,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復旦大學政治學博士后(在站),華東政法大學外語學院講師,主持、參與多項國家、省部級課題,曾在《中國法學》(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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