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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學基礎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5192906
- 條形碼:9787305192906 ; 978-7-305-19290-6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審計學基礎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內容包括: 緒論、審計組織和規范、審計模式和審計程序、審計方法和審計技術、審計證據和審計報告等。
審計學基礎 目錄
**節 審計的產生和發展
一、審計產生的客觀基礎
二、審計關系的生成依據
三、審計發展的歷史動力
四、審計發展的歷史進程
第二節 審計的基本概念
一、審計的本質屬性
二、審計的基本特征
三、審計目標體系
四、審計的基本職能
五、審計的基本概念
第三節 審計的對象
一、審計對象的歷史變遷
二、審計的組織對象
三、審計的實施對象
第四節 審計的分類、形式和項目
一、審計分類
二、審計形式
三、審計項目
第二章 審計組織和規范
**節 審計組織
一、審計主體
二、審計組織體系
三、審計組織層次
第二節 審計法規
一、我國審計法的變遷
二、國家審計法規
三、社會審計法規
四、內部審計法規
第三節 審計準則
一、審計準則的涵義
二、政府審計準則
三、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
四、內部審計準則
第四節 審計依據和標準
一、審計假設
二、審計依據
二、審計標準
第三章 審計模式和審計程序
**節 審計的基本模式
一、賬表基礎審計模式
二、制度基礎審計模式
三、風險基礎審計模式
四、績效基礎審計模式
第二節 審計的基本程序
一、政府審計機關審計程序
二、內部審計機構審計程序
三、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程序
第三節 審計計劃和方案
一、審計計劃和方案概述
二、審計基本計劃
三、審計實施方案
……
第四章 審計方法和審計技術
第五章 審計證據和審計報告
第六章 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審計
第七章 原始信息可靠性的審計
第八章 財政財務活動合法性審計
第九章 經濟活動有效性審計
第十章 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一章 計算機審計
審計學基礎 節選
《審計學基礎》: (三)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第57條規定:審計組應當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評估被審計單位存在重要問題的可能性,確定審計應對措施,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對于審計機關已經下達審計工作方案的,審計組應當按照審計工作方案的要求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審計準則的規定強調了審計組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工作中,對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評估被審計單位存在重要問題的可能性,確定審計應對措施的要求。 1.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 審計組對被審計單位情況的調查了解可以分為審計組進駐前和進駐后。在進駐被審計單位之前一般可以調查了解其一般面上的基本情況;進駐被審計單位之后,可以調查了解更為深入的情況。審計組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為確定職業判斷適用的標準,判斷可能存在的問題,判斷問題的重要性,確定審計應對措施等職業判斷提供基礎。 審計人員可以從下列方面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單位性質、組織結構;職責范圍或者經營范圍、業務活動及其目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其執行情況;財政財務管理體制和業務管理體制;適用的業績指標體系以及業績評價情況;相關內部控制及其執行情況;相關信息系統及其電子數據情況;經濟環境、行業狀況及其他外部因素;以往接受審計和監管及其整改情況;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 審計人員可以從下列方面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相關內部控制及其執行情況:控制環境,即管理模式、組織結構、責權配置、人力資源制度等;風險評估,即被審計單位確定、分析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以及采取的應對措施;控制活動,即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取的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資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業績分析和績效考評控制等;信息與溝通,即收集、處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并能有效溝通的情況;對控制的監督,即對各項內部控制設計、職責及其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審計人員可以從下列方面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信息系統控制情況:一般控制,即保障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穩定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控制;應用控制,即保障信息系統產生的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等方面的控制。 審計人員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書面或者口頭詢問被審計單位內部和外部相關人員;檢查有關文件、報告、內部管理手冊、信息系統的技術文檔和操作手冊;觀察有關業務活動及其場所、設施和有關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追蹤有關業務的處理過程;分析相關數據。 審計人員根據審計目標和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運用職業判斷確定調查了解的范圍和程度。對于定期審計項目,審計人員可以利用以往審計中獲得的信息,重點調查了解已經發生變化的情況。審計人員在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的過程中,可以選擇法律法規、政策制度,預算、計劃、合同,被審計單位績效目標等標準作為職業判斷的依據。職業判斷所選擇的標準應當具有客觀性、適用性、相關性、公認性。標準不一致時,審計人員應當采用權威的和公認程度高的標準。 ……
審計學基礎 作者簡介
教授,主要從事審計基本理論、政府審計、內部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領域的研究。在《會計研究》《審計研究》等發表論文70余篇,出版《股份公司及其審計》等專著8部,主編《中國內部審計學》等教材1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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