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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編經濟法教程-(第五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9134100
- 條形碼:9787309134100 ; 978-7-309-13410-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新編經濟法教程-(第五版) 內容簡介
經濟法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調整國家為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在適度干預經濟和管理市場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缎戮幗洕ń坛蹋ǖ5版)》以我國市場經濟立法體系為依據,不拘泥于學科分類意義上的嚴格性,圍繞市場經濟運行中為常見和實用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從經濟法總論、市場主體規制法律制度、市場主體經營行為法律制度、市場秩序規制法律制度、宏觀經濟調控與可持續性發展保障法律制度、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國際經濟貿易法律制度以及經濟仲裁與訴訟法律制度八個部分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闡述。全書具有較強的理論性和實踐性,可作為高等院校經濟類、管理類、財經類等非法律專業學生學習“經濟法概論”或“經濟法通論”課程的教學用書,亦可供其他從事經濟管理、法律實務工作的人士參考!
新編經濟法教程-(第五版) 目錄
**章 經濟法的概念和地位
**節 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節 經濟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第三節 經濟法的地位
第四節 經濟法的體系和淵源
第二章 經濟法律關系
**節 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 經濟法律關系的要素
第三節 經濟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終止
第四節 經濟法律行為
第五節 代理
第六節 經濟法律責任
第七節 訴訟時效
第三章 物權法律制度
**節 物權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所有權
第三節 他物權
第四節 占有的法律制度
第五節 物權的變動
第六節 物權的法律保護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節 知識產權的概述
第二節 專利法
第三節 商標法
第四節 著作權法
第二編 市場主體規制法律制度
第五章 公司法律制度
**節 公司法概述
第二節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三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四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五節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六節 公司債券
第七節 公司財務、會計
第八節 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
第九節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節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十一節 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節 合伙企業法概述
第二節 普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第三節 有限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第四節 合伙企業解散、清算制度
第七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
**節 個人獨資企業法概述
第二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
第三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第四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五節 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
**節 外商投資企業法概述
第二節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第三節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第四節 外資企業法
第九章 破產法律制度
**節 企業破產法概述
第二節 破產的申請和受理
第三節 管理人
第四節 債務人財產和債權申報程序
第五節 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制度
第六節 重整
第七節 和解
第八節 破產宣告和破產清算
第九節 破產法律責任
第三編 市場主體經營行為法律制度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
**節 合同法概述
第二節 合同的訂立
第三節 合同的效力
第四節 合同的履行
第五節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第六節 合同的終止
第七節 違約責任
第八節 合同的法律適用和爭議處理
第十一章 擔保法律制度
**節 擔保法概述-
第二節 保證
第三節 抵押
第四節 質押
第五節 留置
第六節 定金
第十二章 票據法律制度
**節 票據法概述
第二節 匯票
第三節 本票
第四節 支票
第五節 涉外票據的法律適用
第六節 違反《票據法》的法律責任
第四編 市場秩序規制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公平交易法律制度
**節 反不正當競爭法概述
第二節 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三節 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督檢查
第四節 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責任
第五節 反壟斷法
第十四章 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節 產品質量法概述
第二節 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第三節 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四節 產品質量侵權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節 產品質量的行政和刑事責任
第十五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概述
第二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
第三節 消費者的權利
第四節 經營者的義務
第五節 爭議解決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章 證券法律制度
**節 證券法概述
第二節 證券的發行
第三節 證券交易
第四節 上市公司收購
第五節 證券機構
第六節 法律責任
第五編 宏觀經濟調控與可持續性發展保障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 預算法律制度
**節 預算法概述
第二節 預算管理的法律規定
第三節 分稅制和預算收支范圍的法律規定
第四節 預算編 制、審批、執行及決算的法律規定
第五節 對預算、決算監督的法律規定
第六節 違反《預算法》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章 稅收法律制度
**節 稅法概述
第二節 我國稅收的分類和主要稅種
第三節 稅收征收管理
第十九章 銀行法律制度
**節 銀行法概述
第二節 貨幣發行、現金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節 存款與貸款法律制度
第四節 結算管理法律制度
第五節 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 會計、審計、統計法律制度
**節 會計法
第二節 審計法
第三節 統計法
第二十一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節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及其基本原則
第二節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三節 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管理
第四節 土地法律責任與糾紛處理
第二十二章 環境資源法律制度
**節 環境資源法概述
第二節 環境資源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節 環境污染防治法
第四節 污染物質污染防治法
第五節 環境資源法的法律責任
第六編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二十三章勞動法律制度
**節 勞動法概述
第二節 勞動合同
第三節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工資
第四節 勞動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
第五節 勞動爭議
第二十四章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節 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二節 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第三節 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法律制度
第七編 國際經濟貿易法律制度
第二十五章國際經濟貿易法律制度
**節 WTO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節 我國對外貿易法律制度
第八編 經濟仲裁與訴訟法律制度
第二十六章經濟仲裁制度和訴訟法律制度
**節 經濟仲裁
第二節 經濟糾紛訴訟
新編經濟法教程-(第五版) 節選
《新編經濟法教程(第5版)》: 第二節 所有權 一、所有權的概念 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關系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它是由法律確認的人們之間因占有物質資料而發生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如果僅僅把所有權看成是一種人對物的支配權是不全面的。應該看到,人們往往通過對物的支配而相互影響,通過對物的支配而引起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袡嗪退兄剖怯忻芮新撓档膬蓚概念。所有權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體現。所有制是一定社會的生產資料歸誰所有、歸誰支配的基本經濟制度,它構成社會生產關系的基礎和核心。所有制屬于經濟基礎范疇。所有權是作為一種確認和保護財產歸屬(歸誰所有、支配)的法律制度,屬于上層建筑范疇。所有制形式決定所有權的性質和內容,但所有權一旦確定之后,也反作用于自己的經濟基礎,并促使其鞏固和發展! 《、所有權的法律特征 (一)所有權是絕對權 所有權與債權不同,債權的行使必須依靠債務人的積極行為協助(履行債務)才能實現,而所有權卻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協助(只要他人不加干預)便能實現。為區別這個特點,法學上把債權稱為相對權,把所有權稱為絕對權! 。ǘ┧袡嗑哂信潘浴 ∫话銇碚f,某人對某物享有所有權,就意味著其他所有的人都不得干預他對該物行使所有權。法學上把這種特點稱作排他性。 。ㄈ┧袡嗍且环N*充分的權利 所有權包括對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直至*終處分的權利。所以,它是一種*全面、*充分的權利。與它相比,如抵押權、留置權等其他物權,只能享有所有權中的部分權利。 三、所有權的內容 所有權的內容是指所有權中所包含的權能,即所有權人對自己的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ㄒ唬┱加小 ≌加惺秦敭a所有人對財產的實際控制和掌握。這既可以體現為所有權人對物的直接掌握,也可以體現為所有權人對物在自己力量范圍內的控制! 。ǘ┦褂谩 ∷^使用,是指按照財產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這是財產所有權的重要權能。行使使用權以占有權為前提,所以使用權可以由所有權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權人行使(如前例承租人根據租賃合同使用出租的房屋),在這種情況下,所有權人并不因此而喪失對財產的所有權! 。ㄈ┦找妗 ∈找鏅嗍鞘褂秘敭a而獲得經濟利益的權能。收益權是所有權在經濟利益上的具體體現。一般情況下,所有人占有、使用自己的財產而獲得經濟利益,例如,養雞下蛋、種樹收果(法學上稱為天然孳息),房屋出租得到租金、錢存入銀行得到利息(法學上稱為法定孳息)。但也有例外,如果所有人將所有權中的占有、使用權分離出去,如經營性房屋出租或承包給他人經營,在所有權人收取租金或承包上繳利潤的同時,承租人、承包人依據合同和法律規定也享有一定的收益權! 。ㄋ模┨幏帧 √幏謾嗍菦Q定財產在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利。事實上的處分是指所有人把財產直接消耗在生產或生活活動之中,如把原材料投入生產、把肥料施于農田、把糧食吃掉等。法律上的處分是指按照所有人的意志,通過某種法律行為對財產進行處置,如出賣、轉讓、贈與等。處分權是所有人*基本的權利,是所有權的核心! ∩鲜稣加、使用、收益、處分這四項權能是所有權的內容,完整的所有權包含上述四項權能。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所有人總是通過這四項權能的分離和回復,來不斷滿足自己的生產、生活需要和發揮財產的效益。因此,在民事活動中,其中一項(如保管)、二項(如出租)甚至三項、四項(如抵押)權能暫時與所有人分離并不意味著所有人因此喪失了所有權。恰恰相反,這種分離正好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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