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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研究-第六輯 版權信息
- ISBN:9787218124971
- 條形碼:9787218124971 ; 978-7-218-12497-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孫中山研究-第六輯 內容簡介
《孫中山研究第6輯》是孫中山研究系列叢書的第六輯,撰稿人均為海內外研究孫中山的知名學者。該書討論了孫中山之靠前影響、孫中山思想理念之發展、孫中山與臺灣香港之關系、孫中山的振興實業主張等議題,從新穎的角度推進了孫中山研究,深化了對孫中山的認識,是一部頗具分量的學術論文集。
孫中山研究-第六輯 目錄
在視野融合中闡釋——拓展孫中山研究之淺見
論孫中山的家國情懷
孫中山在中華文化現代轉型中的偉大貢獻
從討論國民黨看國民黨改組前后孫中山的宣傳與思想
孫中山的*后歲月——以《香港華字日報》為中心
論孫中山在社會激變時期的思想軌跡及當代價值——與章太炎的比較研究
臺灣光復初期孫中山元素的利用與中國國家意識的樹立
晚清各方眼中的孫中山形象
孫中山關心民瘼力救1924年的廣州柴荒
1904年孫屮山美國之行——"振興中華"的實踐與探索
試述孫中山與商會
孫中山與南洋客家精英研究
香港的孫中山研究及其課題示例
孫中山《民權初步》散議
略論孫中山的譜牒觀
淺議孫中山港口和水利建設的計劃及實踐
車路"公有"與民國"主人"——孫中山與廣東香山地方建設
略論孫中山近代民族國家思想的形成
孫中山與反帝國主義:民族主義的角度
孫中山革命觀的再認識——以基本內涵及總體方略為中心
孫中山與"以黨建國"
從平民到偉人:論孫中山精神
孫中山的追隨者——黎照寰
論清末東三省總督錫良的借債筑路主張——兼與民初孫中山引資筑路計劃比較
孫中山張作霖聯盟補充研究——以伍朝樞兩次赴奉為中心
二次護法時期唐紹儀與孫中山關系略論
征稿啟事
孫中山研究-第六輯 節選
《孫中山研究第6輯》: 1917年2月21日,孫中山寫成小冊子《會議通則》,同年4月由上海中華書局出版,后易名《民權初步》,作為《建國方略》之三《社會建設》。全書分五卷、二十章、一五八節。在該書的序言中,闡明寫作目的,是因為中國四萬萬民眾,猶如一盤散沙,原因于封建專制,缺乏民主訓練,民國建立后,政治環境改變,但其“前途之安危若何,則全視民權之發達如何耳”。而民權發達,須“從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始。而欲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又非從集會不為功。是集會者,實為民權發達之**步”,孫中山認為,“此書為教育國人行民權**步之方法”。又稱,“倘此**步能行,行之能穩,則逐步前進,民權之發達,必有登峰造極之一日”;“民權發達,則純粹之民國可指日而待也”。①可見,孫中山將《民權初步》的價值,提到關系國家興衰的高度,其意義可謂無以復加了。 本文旨趣,是在介紹該書主要內容外,著重查考該書之所從出,即全書框架之來自何方,以及孫中山在全書框架之外增加了哪些內容。 鴉片戰爭結束后,開放五口通商,中國緊閉的國門被洋人敲開了,中國社會也進入了近代轉型時期。體現在思想領域的變化,便是相繼產生了經世致用派和早期維新派思想家,在生產力變革方面,則開始了洋務運動,開啟了中國近代化進程。在此后的約三十年時間里,不能說社會毫無變化,但因為只是變器而非變制(政),相較于維新運動大體同時起步的日本之精研西方國家法政,大膽實施改革,而使該國變化迅速,則中國的進步實在不足言。直至戊戌變法時期,張之洞們仍在鼓吹“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對包括科舉制度在內的社會發展絆腳石,均不予觸動。《辛丑條約》訂立后,清廷不得不逐漸推行新政,從官方認可了政治上的部分改革。政治改革對于任何專制政權來說都是痛苦的事,何況對要求立憲、實施憲政深拒固蔽的清廷,是持一以貫之態度的。1911年7月5日,諮議局聯合會再呈要求加速立憲,以皇族內閣不合立憲公例,失臣民立憲之希望,仍請另行組織內閣(由都察院轉奏)。但朝廷的答復是,“黜陟百司,系君上大權,不得率行干請”。諮議局是新政產物,是各省的民意機構。清廷既不識民意為何物,對憲政性質固不必有求其了解,民眾更不待言。民眾既乏民主訓練,民權云云者,更無從談起,這便是孫中山亟亟于編寫《民權初步》的用心。 孫中山是中國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中華民國的締造者、中國近代化先驅之一,他目睹人民國以來的政治亂象、人民無權的狀況,編寫啟導民權的讀物,實際是進行民主、民權、憲政的啟蒙。他在《民權初步》序中寫道:“凡欲負國民之責任者,不可不習此書。凡欲固結吾國之人心、糾合吾國之民力者,不可不熟習此書。而遍傳之于國人,使成為一普通之常識。家族也、社會也、學校也、農團也、工黨也、商會也、公司也、國會也、省會也、縣會也、國務會議也、軍事會議也,皆當以此為法則。”“然中國人受集會之厲禁,數百年于茲,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會之原則、集會之條理、集會之經驗,皆闕然無有。以一盤散沙之民眾,忽然登彼于民國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無措,不知所從,所謂集會則烏合而已。是中國之國民,今日實未能行民權之**步也。”他還認為,人生之初,不能一日而舉步,國之初造,豈能一時而突飛?“孩提之舉步也,必有保母教之,今國民之學步亦當如是。此《民權初步》一書之所由作,而以教國民行民權之**步也。”① 《會議通則》(《民權初步》)完稿后,1917年2月21日孫中山在上海《民國日報》刊登出該書序言。3月5日,上海《民國日報》為該書之作發表了《孫先生牖民之作》,內稱,“民國成立以來,共和虛有其表,國人多責備政府之溺職,然多數人未能運用共和政治,亦無可為諱,孫中山先生有慨于此,乃以革命之先覺為共和之導師,近日銳意著述,思舉共和政治必不可缺之要則,以為國民準繩。”② 同(1917)年2月,孫中山請章太炎為《會議通則》作序,太炎應之。序言謂:“人有恒言日:‘生(坐?)而言,起而行。’上古淳質之世,習勞于形軀,言議其末已;其次有造膝抵掌,以定安危之計者,言簡而時促猶易也。庶務益煩,辯智鋒起,發言者非一夫,而決策不在俄頃。言有緒則事不亂,言之不從而事亦泯棼矣,中國今日是也。自前世專斷之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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