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妙相梵容
-
>
基立爾蒙文:蒙文
-
>
我的石頭記
-
>
心靈元氣社
-
>
女性生存戰爭
-
>
縣中的孩子 中國縣域教育生態
-
>
(精)人類的明天(八品)
廣西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機制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8239783
- 條形碼:9787568239783 ; 978-7-5682-3978-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廣西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機制研究 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為五章, 其主要內容包括: 基本概念和理論基礎 ; 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本情況 ; 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機制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 國內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層面的經驗借鑒等。
廣西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機制研究 目錄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二、研究重點及研究對象
三、邏輯思路、框架與方法
**章 基本概念和理論基礎
**節 相關概念的界定
一、科技成果
二、科技成果轉化
三、科學技術轉移
四、其他相關概念
第二節 相關理論基礎
一、成果轉化理論
二、技術轉移理論
三、激勵理論
第三節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沿革
一、法律法規
二、政策文件
三、地方性法規及文件
四、改革進展及意義
第二章 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本情況
**節 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現狀
一、“十二五”期間廣西科技成果登記概況
二、“十二五”期間廣西技術市場交易概況
三、廣西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與服務人員情況
第二節 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基本模式
一、科技成果轉讓
二、產學研結合
三、自辦實體
四、高等院校科技園模式
五、孵化器模式
六、委托開發模式
七、技術轉移中心模式
第三節 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現行制度
一、廣西區內現行制度
二、高等院校1:廣西大學
二、高等院校2: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三、高等院校3:桂林理工大學
四、科研院所1:廣西科學院
五、科研院所2:廣西農業科學院
六、科研院所3:廣西植物研究所
第三章 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機制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節 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問題
一、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審批程序煩瑣
二、科技成果處置后的收益分配不明確
三、科技成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完善
第二節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投入市場問題
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市場需求脫節
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定價困難
三、科技成果轉化的中介服務缺乏
第三節 科研人員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壓力與動力
一、科研考評機制不完善
二、收益分配制度不合理
三、獎勵政策落實不到位
第四節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配套制度
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稅收優惠實施困難
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資金短缺,投融資機制不健全
三、科研單位和企業合作的利益分配、互動機制不完善
四、科技創新人才協調保障機制不健全
五、知識產權制度“重保護、輕轉化”
第四章 國內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層面的經驗借鑒
**節 主要發達國家制度層面的先進經驗
一、美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與具體措施
二、德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與具體措施
三、日本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與具體措施
第二節 中央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及國內部分省市制度層面的經驗借鑒
一、中央和有關法律及部分省市對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獎勵比例的規定
二、中央和有關法律及部分省市關于事業單位領導參與
科技成果獎勵分配和股權分配的規定
三、部分省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新政策及亮點
第三節 國內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層面值得借鑒的經驗
一、相對成熟的政府管理體制
二、較為完善且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機制
三、有效的產學研相結合的制度及配套的中介服務體系
四、完善的風險投資及相關配套激勵機制
第五章 廣西自治區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構建與政策建議
**節 豐富現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法律法規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使互相間協調統一
二、采取備案制等形式簡化科技成果處置程序
三、構建市場導向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收益分配機制
第二節 搭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平臺,完善中介服務制度
一、完善科技成果交易服務平臺,構建科技成果轉化信息體系
二、搭建科學技術轉移承栽平臺,構建官產學研協調發展機制
三、扶持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機構,建立成果轉化中介服務制度
第三節 建立科學、公平、公正的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
一、改革科研人員考評機制
二、完善科研人員激勵機制
三、明確“雙肩挑”科研人員獎勵與收益分配機制
第四節 其他措施或政策建議
一、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制度
二、發展科技金融,建立合理的投融資制度
三、構建科技成果轉化爭議協調機制
四、健全科技人才創新驅動保障機制
五、改革知識產權制度,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意識
附錄 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辦法匯編
1. 國家法律及政府相關文件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2007年修訂)》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教戍果轉化法(2015年修訂)》
1.3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
1.4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
1.5 《關于開展深化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的通知》
1.6 《關于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若干意見》
2.部分省市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辦法
2.1 北京市《加快推進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若干意見(試行)》
2.2 北京市《加快推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協同創新若干意見(試行)》
2.3 上海市《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教成果轉移轉化的實施意見》
2.4 上海市《關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
2.5 天津市《關于開展市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2.6 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辦法》
2.7 河北省《促進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
2.8 河北省《促進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2.9 湖北省《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
2.10 湖北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資產處置與收益分配實施細則》
2.11 湖南省《促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實施辦法》
2.12 浙江省《關于省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王權收益權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2.13 福建省《關于深化省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暫行規定》
2.14 福建省《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規定》
2.15 安徽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
2.16 山東省《關于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試行)》
2.17 山西省《山西科技創新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
2.18 遼寧省《關于印發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若干意見的通知》
2.19 吉林省《吉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股權和分紅獎勵的若干規定》
2.20 吉林省《省屬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化資產處置和收益分配管理試行辦法》
2.21 黑龍江省《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管理改革的實施細則》
2.22 江西省《鼓勵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配試行辦法》
2.23 陜西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若干規定(試行)》
2.24 廣東省《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
2.25 廣西區《關于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暫行規定》
參考文獻
廣西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機制研究 節選
《廣西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機制研究》: **節相關概念的界定 一、科技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2015修訂)將科技成果定義為“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職務科技成果,是指執行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等單位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由于科技活動涉及研究開發(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發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應用、科技服務三個部分,因此從廣義上講,科技成果應包含這三類科技活動所對應產生的成果。然而,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對科技成果的定義,其多是從狹義的方面,即從研究開發這一方面來對科技成果進行界定或分類。例如,根據我國1986年出版的《現代科技管理詞典》對科技成果的定義,科技成果是指科研人員在他所從事的某一科學技術研究項目或課題研究范圍內,通過實驗觀察、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等一系列腦力、體力勞動所取得的,并經過評審或鑒定,確認具有學術意義和實用價值的創造性結果。科技成果的分類是對科技成果這一概念的進一步明晰,盡管我國不同時期的法律法規給出了不同的科技成果分類方式,但其內涵也都主要限定于研究開發的三個環節,即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發展,例如,原國家科委于1978年頒布的《國家科委關于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的管理辦法》,將科技成果分為科學成果、技術成果、重大科學技術項目研究的階段成果三類;而在1984年原國家科委頒布的《國家科委關于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管理的規定(試行)》中,則將科技成果分為應用技術成果、在重大科學技術研究中取得的一定應用價值或學術意義的階段性科技成果、消化吸收引進技術取得的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應用推廣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以及科學理論成果五種類型。近年來,隨著國家對軟科學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軟科學成果常被單列為一類,與研究開發類成果并列。例如,目前普遍接受的科技成果分類是原國家科委198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中的分類,即將科技成果分為科學理論成果、應用技術成果、軟科學研究成果三類,并在其后的全國科技成果統計中作為科技成果性質的分類標準。 “科技成果”是我國科技管理的專有名詞,在美國等西方國家的科技管理相關詞匯中,沒有發現類似我國“科技成果”的統稱,而一般以論文、論著、科技報告、專利、技術標準等作為科研項目研發所取得的具體結果。此外,與“科技成果”字面意義相類似的概念有“Output”和“Outcome”,但這兩個詞的實際含義一般是指“產出”或“結果”,在美國主要用于從宏觀上描述科學研究對經濟、社會和科學的貢獻,而非我國普遍所指的具體的科學研究結果。由于我國與國外在科技成果概念上的理解差異,因此目前國內開展的國家間科技產出比較研究中多用一些可比較的指標來進行比較,如國際科技論文總數、發明專利授權量等。 從目前我國科技管理工作實踐看,對科技成果這一概念的認識已經趨于一致,其內涵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征:**,科技成果是科學技術活動的產物;第二,科技成果應具有一定的價值,即學術價值和實用價值;第三,科技成果必須是經過認定的。因此,我們認為滿足以上三個基本條件,可以稱為科技成果。對于科技成果分類,目前多是從研究開發的角度來進行,其中按照科學理論成果、應用技術成果、軟科學研究成果的分類方式已被普遍接受并成為科技成果統計的標準口徑。但是,由于在科技成果鑒定、轉化工作中往往具有特定的指向,以至于面向社會公眾應用科技成果這一概念時容易混淆。根據1994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及199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對可用于鑒定和轉化的科技成果的描述,這些科技成果主要是指應用技術成果,而不包括科學理論成果和軟科學成果。從國內外關于科技成果概念的比較上看,我國的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相關科學技術活動取得的具有一定學術意義和實用價值的成果的統稱,可以看作是經過認定的科研活動產出的集合,而不能簡單地等同于西方發達國家論文、專利等具體的科研活動的產出。 ……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推拿
- >
二體千字文
- >
姑媽的寶刀
- >
小考拉的故事-套裝共3冊
- >
月亮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