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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職工“七五”普法簡明讀本——物權法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0863472
- 條形碼:9787500863472 ; 978-7-5008-6347-2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全國職工“七五”普法簡明讀本——物權法 本書特色
讓法律成為信仰,讓權益更有保障 我們一起來學法、知法、守法、用法 普法宣傳,重點釋疑,明晰權益,體面勞動
全國職工“七五”普法簡明讀本——物權法 內容簡介
《全國職工“七五”普法簡明讀本 物權法》是職工“七五”普法指導用書,其寫作體例上是由法律條文、職工權益導讀、附錄組成。其中職工權益導讀是選取和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重點法條進行解釋,采用問答題的形式寫作。附錄可選取一些與本法相關法規和司法解釋、流程圖或計算公式。以求讓廣大職工看得懂、用得上、買得起、方便帶。
全國職工“七五”普法簡明讀本——物權法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職工權益導讀
1·什么是物權?《物權法》是講什么的?
2·什么是動產、不動產?
3·房屋買賣一定要登記嗎?
4·不動產登記按照什么標準繳費?
5·什么是預告登記?預告登記有什么作用?
6·自己的房子被登記在別人名下怎么辦?
7·通過判決、拍賣、繼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需要登記嗎?
8·哥哥名下的兄弟共有房屋歸誰所有?
9·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按揭房屋歸誰所有?
10·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取得房產證的按揭房屋歸誰所有?
11·哪些人對房屋有優先購買權嗎?
12·丈夫擅自出賣房屋,妻子如何維權?
13·離婚時如何處置夫妻共有房屋?
14·離婚協議約定分得房產,尚未領取離婚證能否出售該房屋?
15·房屋拆遷后如何獲得補償?
16·房子被“強拆”如何請求國家賠償?
17·損壞違章建筑,是否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8·合同屆滿承租人不愿騰房,房屋所有人是否有權請求返還?
19·房屋承租人享有哪些權利?
20·什么是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21·“業主”就是“房主”嗎?
22·低層住戶可以拒交電梯運行維修費嗎?
23·小區的車庫、停車位歸誰所有?
24·小區綠地等公共設施的產權歸誰所有?
25·小區內公共設施的維修費如何解決?
26·住宅樓頂上立廣告牌,收益歸誰所有?
27·鄰居改住宅為“商用”,業主怎么辦?
28·業主裝修是否有權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
29·業主是否有權解雇物業服務公司?
30·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決議是否對全體業主具有普遍約束力?
31·鄰居的排氣扇對著自家窗戶怎么辦?
32·受到反光等干擾怎么辦?
33·建筑施工、鋪設管道可以利用鄰家的土地嗎?
34·小王必須經過小張的土地才能進入自己的土地,小張能否禁止小王通過?
35·什么是用益物權?
36·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就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37·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38·什么是“小產權房”?
39·城鎮居民可以購買農村宅基地嗎?
40·宅基地使用權能否單獨抵押?能否繼承?
......
全國職工“七五”普法簡明讀本——物權法 節選
職工權益導讀 1·什么是物權?《物權法》是講什么的? 物權是一種關于財產的權利。一個杯子是你的,你可以用它喝水,可以借給他人,也可以把它賣掉,甚至生氣時把它摔了,只要不違法,不違背公序良俗,你對它做什么都可以。因為這個杯子是物,《物權法》稱之為物,你對其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你對杯子的這種權利屬于《物權法》中規定的所有權。如果你占用的是他人的財產,如國有土地,你對這塊國有土地也有物權,即用益物權。《物權法》第二條規定,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物權法》是財產關系的基本法,或者說,《物權法》約等于《財產法》。這里面有兩層含義:一是大多數財產歸《物權法》直接管,但有些財產如商標權、專利權由《知識產權法》管,債權也是財產,由《債權法》管。二是即使不直接歸《物權法》管的商標權、專利權、債權,其財產規則有許多來源于《物權法》,也要受《物權法》基本原則和規則的影響。 2·什么是動產、不動產? 動產、不動產是物的一個基本分類。一般而言,不動產是指不可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物,如土地、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動產是指除不動產之外的其他物,動產的移動不影響其價值,如桌椅、板凳、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等。需要說明的是,《物權法》并沒有對動產、不動產下明確的定義,也沒有明確的劃分標準,這為隨著時代的發展解釋動產、不動產預留了空間。 3·房屋買賣一定要登記嗎? 曾經有過這樣一起民事糾紛:一套地段很好的商品房被開發商賣給了六個消費者,六個買家中只有一個買受人辦理了房產登記。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該把房屋判給合同簽訂在先的買受人,或是價款支付完畢的買受人,還是登記在先的買受人呢?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因此,不動產物權登記,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法定公示手段,發揮著向社會公示當事人的物權狀況的作用。在房屋買賣中,房屋的產權變動不僅需要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還要登記才能發生預期的法律效果。合同和登記這兩個事項必須同時作用,如果合同生效卻沒有登記,權利人只能取得《合同法》上的請求權,而非對房產的產權。本例中,法院應當把房屋判給辦理登記的買受人。 4·不動產登記按照什么標準繳費? 為修正原來不少地方根據房屋或者土地的面積或價款收取登記管理費的做法,保護物權人的利益,《物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 5·什么是預告登記?預告登記有什么作用? 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向登記機構申請的一種預備性登記。比如,甲購買乙的房屋,約定三個月后過戶,為防止乙將房屋再次出賣給他人,甲可以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的本質是限制乙處分房屋,防止發生不利于甲的物權變動。 《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1〗6·自己的房子被登記在別人名下怎么辦? 根據物權公示原則,不動產的權利狀態以不動產登記的狀態為準,法律對于不動產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情形賦予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較為完備的救濟途徑。 (1)獲知不動產登記資料,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確認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侵害程度如何。 (2)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登記。 (3)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 異議登記,是指事實上的權利人以及利害關系人對不動產登記簿上有關權利主體、內容的正確性提出不同意見的登記,其直接法律效果是暫時中斷登記簿的公信力并中止登記簿上記載的權利人行使權利,使其在一定期限內不能按照登記簿記載的內容處分不動產物權。這只是一種暫時性措施,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另外,如果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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