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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法之治的鄉土實踐-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與嬗變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085710
- 條形碼:9787510085710 ; 978-7-5100-8571-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軟法之治的鄉土實踐-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與嬗變 內容簡介
《法治中國研究文庫:軟法之治的鄉土實踐 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與嬗變》是廣東卓凡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接受廣東省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普法辦、惠州仲愷高新區社會建設創新咨詢委員會委托,在該區實施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調研課題研究的基礎上編著而成。該研究經過了較為廣泛的走訪調查和較為深入的實證分析,其綜合考慮了惠州市“法制副主任”制度的經驗和存在的具體問題,并深入研究了其他地區開展村(居)法律服務的情況和經驗,提出了完善村(居)委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議,具有很好的理論創新性和實踐可行性。
軟法之治的鄉土實踐-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與嬗變 目錄
關于推行村(居)委法律顧問制度,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研究
報告——以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為視角
第二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理論研究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為規范和完善“四民主工作法”注入新的活力
國家治理現代化理論指導下的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完善
律師參與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建設的動力和展望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助力基層政府治理
“法制副主任”制度對基層法律需求的回應
擔任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實現法律人的社會擔當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稱謂之爭
律師團隊服務給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注入新的活力
第三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鄉土實踐
我的分紅方案村民和干部都接受
村集體和村民理性維權需要社會律師的引導和介入——代理某村
小組訴某市國土局征地補償糾紛一案的工作札記
細雨潛入土,化作滿園春——村小組法律顧問工作掠影
走基層辦實事巧調解化糾紛
“法制副主任”工作日記——也有風雨也有晴
律師“上山下鄉”,服務基層群眾
“法制副主任”巧化鬧喪矛盾
權利啟蒙與利益平衡
關于“法制副主任”工作內容、流程、考核方法的建議稿
第四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傳媒報道
張蘇軍在廣東惠州調研時指出:村居“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實現法律專業服務普遍化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要參與決策把關
省人大常委會開展對惠州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經驗調研評估
從管理到治理,變善政為善治——惠州市委書記陳奕威代表談基層民主管理
基層治理與軟法之治
第五部分 附件
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大事記
中共惠州市委辦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
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守則
惠州市法制宣傳志愿服務總隊章程(試行)
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聘用合同
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印發《村(社區)法律顧問合同(樣本)》的通知
后記
軟法之治的鄉土實踐-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與嬗變 作者簡介
楊擇郡,管理學博士,一級律師,廣東卓凡律師事務所主任,惠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員,長期從事律師實務工作,曾公開發表《外嫁女法律問題研究》、《發明人≠專利權人》、《推進土地股份合作制實施中的民意考量》、《律師對社會管理法治化的貢獻》等文章。 王利軍,法律碩士,資深律師,長期致力于企業法律服務工作,現為廣東卓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惠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惠州市第七屆青年聯合會常委、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惠環街道紅旗村“法制副主任”,曾公開發表《發明人≠專利權人》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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