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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107400
- 條形碼:9787300107400 ; 978-7-300-10740-0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 本書特色
本書可以說是“中國契約學”上的一項重大成果。作者在大量契
約的基礎上,進行了謹慎而又扎實的實證,令文章充滿了分量十足的
說服力。
——《東洋史研究》,第48卷第2號
作者在這部以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為研究對象的專著中,既繼承了
業師傅衣凌先生重視民間文獻的研究傳統,又表現了進一步推動契約
研究的系統化和專門化的努力方向。這對明清契約文書學的發展,無
疑將有著承前啟后之功。
全書以宏觀綜論與微觀辨析相結合,取契約文書與其他文獻相參
證,不僅材料搜采廣泛、研究方法自成特色,而且學術眼光獨到、見
解頗顯深度、結論多有新說,在近年來國內出版的明清社會經濟史研
究著作中,堪稱佳作。
——《中國史研究》,1990年第1期
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 內容簡介
簡介 本書利用國內外收藏的明清土地契約,對明清時代的經濟結構、土地制度和土地契約關系的特點,地權分化的歷史運動,貴族地主經濟、庶民地主經濟和山區經濟的變化等問題,作了新的探索,進行了綜合性的研究,在法學、比較史學的觀照下,以民間文書證史,揭示出中國古代土地所有權的豐富內涵。圍繞山東、安徽、浙江、江蘇、福建、臺灣、廣東、廣西的土地契約關系的特點,進行區域性的專題考察。兩方面互為補充,彼此參照連貫,深入闡述了明清時代乃至秦漢以降中國古代農村社會經濟的結構及其演變趨勢,為研究中國契約學、明清社會經濟史拓展了新途徑。
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 目錄
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 節選
《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修訂版)》利用國內外收藏的明清土地契約,對明清時代的經濟結構、土地制度和土地契約關系的特點,地權分化的歷史運動,貴族地主經濟、庶民地主經濟和山區經濟的變化等問題,作了新的探索,進行了綜合性的研究,在法學、比較史學的觀照下,以民間文書證史,揭示出中國古代土地所有權的豐富內涵。圍繞山東、安徽、浙江、江蘇、福建、臺灣、廣東、廣西的土地契約關系的特點,進行區域性的專題考察。兩方面互為補充,彼此參照連貫,深入闡述了明清時代乃至秦漢以降中國古代農村社會經濟的結構及其演變趨勢,為研究中國契約學、明清社會經濟史拓展了新途徑。
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 相關資料
第一章 明清土地制度和契約關系的發展明清兩代,是以地主制為核心的中國封建土地制度發展到鼎盛以至爛熟的時期,也是在土地的占有和使用上普遍使用契約的時期。各地日常使用的土地契約文書,是研究明清土地制度和農村經濟關系極為重要的第一手資料。為了便于對各地散存的大量明清土地契約文書進行具體的考察,有必要先對明清土地制度和契約關系發展變化的情況,作一鳥瞰式的說明。第一節 中國封建土地所有權與明清土地制度的特點明清兩代田制,分官田和民田兩種。官田指封建國家掌握或經營的土地。在明代,官田名目繁多,基本上是以其來源或使用形式定名的。《明史》“食貨志”一列舉的“宋元時入官田地”、“還官田”、“沒官田”、“斷入官田”,以及未加列舉的沙田、坍田、絕戶遺留地、逃戶空田、無主荒地等等,系由其來源而得名;而“學田,皇莊,牧馬草場,城蠕苜蓿地,牲地,園陵墳地,公占隙地,諸王、公主、勛戚、大臣、內監、寺觀賜乞莊田,百官職田,邊臣養廉田,軍、民、商屯田”,則均以使用形式不同而得名。《清史稿》“食貨志”一列舉的官田,有“官莊”(包括皇莊,內務府莊田,禮部莊田,光祿寺莊田,王、公、宗室莊田,八旗莊田等等)、“屯墾”(包括養息牧地的招墾,漕運衛所屯田,直隸、新疆、東北、蒙古、青海、熱河、臺灣等地的屯墾,西南士兵的軍田,東南沿江、沿海漲灘的屯墾等等)和“營田水利”(在直隸、陜西開發的水利田)三大類,都是以土地的用途來定名的。民田指私人占有和經營的土地,有以土地的自然性質區分種類的,如水田、桑地、旱園、洋田、洲田、灘田等是;有以耕種情況區分的,如荒田、熟地、小地等是;也有以所有者身份得名的,如僧田、族田、社田、會田、客田、主田等是;亦有以用途定名的,如灶地、備荒地等是。但這種官民田的劃分,是法權關系上的,甚至只是名義上的,實質上還有很大的差別,存在土地所有權相混淆的情形。因此,研究明清土地制度,必須根據土地的實際占有情況,判斷其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它以強制性的確認的方式,肯定個人或集體排他地占有、使用和處分土地的權利。土地所有權的原生形態是天然形成的部落共同體所有。隨著歷史的發展,它不斷發生變化,派生出種種次生、再次生的形態,因而具有各種不同的歷史形態。在同一社會發展階段,各國由于自然條件和歷史傳統的不同,土地所有權的表現也顯出千姿百態。中國封建社會傳統的土地所
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 作者簡介
楊國楨,1940年3月生,福建龍巖人。廈門大學歷史系教授,1986年起擔任博士生導師。1987—2006年任廈門大學歷史研究所所長。1985年至今任《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主編。國家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全國政協第七、八、九、十屆委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四、五屆學科評議組成員。先后應邀赴京都大學、斯坦福大學、牛津大學研究、講學,兼任中國海洋發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中國海洋大學985工程海洋發展研究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首席專家、首都師范大學歷史學院講座教授。
長期從事明清史、中國社會經濟史和中國海洋歷史文化研究,主持“明清福建地區經濟史研究”等國家級、省部級項目。著有《林則徐傳》、《陳嘉庚傳》、《閩在海中——追尋福建海洋發展史》、《東溟水土——東南中國的海洋環境與經濟開發》、《瀛海方程——中國海洋發展理論和歷史文化》等。編有《林則徐書簡》、《清代閩北土地文書選編》、《閩南契約文書綜錄》。主編《明清福建社會與鄉村經濟》、《林則徐全集》、 “海洋與中國叢書”、 “海洋中國與世界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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