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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沖突與法律控制 版權信息
- ISBN:7503687280
- 條形碼:9787503687280 ; 978-7-5036-8728-0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社會沖突與法律控制 內容簡介
中國目前已經進入社會沖突的高發期。形形色色的社會沖突與社會有序化之間劍拔弩張。本書以現實生活世界的沖突為觀測對象,但旨在討論“法律與社會秩序關系”這一普遍性命題。
社會秩序反映為生存秩序與意義秩序的二維結構。生存秩序的核心關涉稀缺性資源、利益的供給、需求、配置等內容,該秩序可以通過訴諸作為工具理性的法律進行合理利益分配、對現實性沖突有效治理而實現。在這個意義上,對以物質利益訴求為核心的現實性沖突的控制,是作為工具理性的法律必須承擔的任務。意義秩序強調的是人的內在精神生活的有序化、有方向性、有歸屬性。中國當下的非現實性沖突部分反映了在社會轉型過程中人們關于生存意義的模糊或失落,人們心態的緊張與迷惘。而面對這種執著于心理、情感、價值的非現實性沖突,作為技術理性的法律顯現出“控制不能”。相應地,意義秩序也就不可能通過法律直接建構。
由此,簡約化的“通過法律建構社會秩序”觀必須被檢討。同時,社會沖突的多元控制機制必然代表了社會有序化的發展方向。
社會沖突與法律控制 目錄
一、問題的緣起
二、選題的研究現狀
三、本書的研究方法
**章 社會沖突與社會秩序
一、沖突不是社會病
二、社會沖突釋義
三、社會沖突的功能
第二章 社會沖突與法律控制
一、發生學意義上法律的產生
二、沖突與具體法律規范的產生
第三章 通過法律建構社會秩序
一、通過法律的社會沖突控制實踐
二、“通過法律建構社會秩序”觀
第四章 “社會沖突”視角下的當代中國社會秩序
一、當代中國的社會沖突認識與法律定位
二、當代中國“社會沖突”視角下的社會秩序
三、社會沖突法律控制的現實困境
第五章 現實性沖突與法律控制乏力
一、法律制度失效——以土地征用糾紛為例
二、制度體系不諧——以信訪制度為例
第六章 非現實性沖突與法律控制不能
一、非現實性沖突的發生機理
二、非現實性沖突與法律控制不能
第七章 “通過法律建構社會秩序”觀的檢討
一、社會秩序不等于法律秩序
二、“社會沖突多元控制機制”取向下的出路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社會沖突與法律控制 節選
**章 社會沖突與社會秩序
二、社會沖突釋義
既然社會沖突是社會普遍的、正常的現象,存在沖突的社會自然也就不再是病態的或異常的。②那么,有必要打消對沖突的敵意,視沖突為一種正常的社會關系和現象并對其進行研究。關于沖突概念的界定是首先要面臨的問題。
西語“沖突”(conflict)一詞來源于拉丁語“confligere”,意為“碰撞”。從社會學意義上看,科塞將沖突定義為:“沖突是在價值觀、信仰以及稀缺的地位、權利和資源分配上的斗爭,在這種斗爭中,一方的目的是企圖壓制、傷害或消除另一方”。③美國社會學家特納指出,“沖突是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激烈對立的社會互動方式和過程,沖突的每一方的行動都是力圖阻止對方達到目的”。④俄羅斯學者庫德里亞夫采夫也認為“可以說,沖突,這是一種各方的對抗,這種對抗是由利益、觀點和價值取向的對立和實質性的分歧決定的。”⑤我國行政學鼻祖張金鑒教授認為,兩個以上的角色(包括個人和團體)或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人格(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因意識目標、利益的不一致,所引起的思想矛盾、語言攻訐、權力爭奪或行為斗爭,即沖突。教育行政學學者張德銳主張:沖突系指個人、團體或組織間,因目標、認知、情緒和行為之不同,而產生矛盾和對立的互動歷程。
……
社會沖突與法律控制 作者簡介
趙樹坤,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1974年10月生,黑龍江省五常市人。1993年就讀于西南政法大學,后留校任教。現為法學副教授。
學術興趣集中于法理學、法社會學。曾先后在《法制與社會發展》、《現代法學》、《求是學刊》等刊物發表多篇論文;參與多項國家、省部級課題。2008年成為重慶市第二屆法理學術帶頭人后備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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