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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注釋本(全新修訂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96655
- 條形碼:9787519796655 ; 978-7-5197-9665-5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注釋本(全新修訂版) 本書特色
權威性:權威機構出版,專業人士編寫,法律文本標準
實用性:重點法條注釋,條文主旨提示,配套附錄實用
易用性:解讀立法含義,注釋精準易懂,開本便于攜帶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注釋本(全新修訂版) 內容簡介
內容提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注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旅游投訴處理辦法旅游行政處罰辦法旅游安全管理辦法旅游行政許可辦法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注釋本(全新修訂版)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章 總則
**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國家發展旅游事業
第四條 基本原則
第五條 社會參與
第六條 旅游市場規范
第七條 旅游綜合協調機制
第八條 旅游行業組織
第二章 旅游者
第九條 公平交易權
第十條 受尊重權
第十一條 特殊群體的便利和優惠
第十二條 獲得救助權和賠償
第十三條 文明旅游
第十四條 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旅游者安全義務
第十六條 出境入境旅游者義務
第三章 旅游規劃和促進
第十七條 規劃編制
第十八條 規劃內容
第十九條 規劃銜接
第二十條 規劃兼顧
第二十一條 資源保護
第二十二條 規劃執行評估
第二十三條 政策扶持
第二十四條 資金支持
第二十五條 旅游形象推廣
第二十六條 公共服務
第二十七條 職業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旅游經營
第二十八條 旅行社設立
第二十九條 旅行社業務范圍
第三十條 禁止非法轉讓
第三十一條 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
第三十二條 禁止虛假宣傳
第三十三條 項目活動安排的禁止規定
第三十四條 產品和服務的訂購
第三十五條 禁止不合理低價組團、誘騙消費
第三十六條 領隊或導游陪同
第三十七條 導游執業資格
第三十八條 旅行社對導游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 從事領隊業務的資格
第四十條 導游和領隊的委派
第四十一條 導游和領隊從業行為規范
第四十二條 景區開放條件
第四十三條 景區門票和收費管理
第四十四條 景區門票收費公示
第四十五條 景區流量控制
第四十六條 居民從事旅游經營
第四十七條 高風險旅游項目經營許可
第四十八條 網絡業務經營
第四十九條 相關旅游服務
第五十條 安全保障和質量標準
第五十一條 禁止商業賄賂
第五十二條 旅游者個人信息保護
第五十三條 旅游客運經營規范
第五十四條 交由他人經營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報告義務
第五十六條 責任保險
第五章 旅游服務合同
第五十七條 旅游服務合同的訂立
第五十八條 包價旅游合同
第五十九條 旅游行程單
第六十條 載明委托社、代理社、地接社、導游服務費
第六十一條 投保提示義務
第六十二條 相關事項告知義務
第六十三條 不能出團的處理
第六十四條 包價旅游合同的轉讓
第六十五條 旅游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六條 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條 不可抗力等情形的處理
第六十八條 協助返回
第六十九條 包價旅游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違約責任
第七十一條 因地接社、履行輔助人原因違約
第七十二條 旅游者的賠償責任
第七十三條 旅游者要求的包價旅游合同
第七十四條 旅游代訂、設計、咨詢合同
第七十五條 按約定提供住宿服務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七十六條 旅游安全監管職責
第七十七條 安全風險提示以及突發事件監測和評估
第七十八條 旅游應急管理
第七十九條 旅游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
第八十條 旅游經營者的安全說明、警示義務
第八十一條 旅游經營者的安全救助、處置、報告義務
第八十二條 旅游者請求救助
第七章 旅游監督管理
第八十三條 監管職責
第八十四條 旅游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禁止行為
第八十五條 旅游主管部門的監管權限
第八十六條 履職要求
第八十七條 配合義務
第八十八條 對違法行為的處理
第八十九條 信息共享
第九十條 行業自律
第八章 旅游糾紛處理
第九十一條 旅游投訴受理機構
第九十二條 旅游糾紛解決途徑
第九十三條 調解
第九十四條 代表人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五條 違反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六條 旅行社違反安排導游或領隊有關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七條 旅行社違反有關經營規范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八條 旅行社低價組團、誘騙消費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九條 旅行社違反報告義務的法律責任
**百條 旅行社有關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
**百零一條 旅行社安排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法律責任
**百零二條 違反導游和領隊從業規定的法律責任
**百零三條 從業禁止
**百零四條 行賄和受賄的法律責任
**百零五條 景區的法律責任一
**百零六條 景區的法律責任二
**百零七條 旅游經營者違反有關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法律責任
**百零八條 信用檔案及公示
**百零九條 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瀆職的法律責任
**百一十條 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百一十一條 用語含義
**百一十二條 施行日期
附 錄
一、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6.30)
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2017.3.1修訂)
旅行社條例(2020.11.29修訂)
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2016.12.12修改)
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2010.11.25)
旅游投訴處理辦法(2010.5.5)
旅游行政處罰辦法(2013.5.12)
旅游安全管理辦法(2016.9.27)
旅游行政許可辦法(2018.3.9)
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2020.8.20)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12.29修正)
二、典型案例
*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旅游糾紛典型案例(2024.9.30)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注釋本(全新修訂版) 相關資料
編輯出版說明
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社會發展離不開法治護航,百姓福祉少不了法律保障。遇到問題依法解決,已經成為人們處理矛盾、解決糾紛的不二之選。然而,面對紛繁復雜的法律問題,如何精準、高效地找到法律依據,如何完整、準確地理解和運用法律,日益成為人們“學法、用法”的關鍵所在。
為了幫助讀者快速準確地掌握“學法、用法”的本領,我社開創性地推出了“法律單行本注釋本系列”叢書,至今已十余年。本叢書歷經多次修訂完善,現已出版近百個品種,涵蓋了社會生活的重要領域,已經成為廣大讀者學習法律、應用法律之必選圖書。
本叢書具有以下特點:
1.出版機構權威。成立于1954年的法律出版社,是全國首家法律專業出版機構,始終秉承“為人民傳播法律”的宗旨,完整記錄了中國法治建設發展的全過程,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等榮譽稱號,入選“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
2.編寫人員專業。本叢書皆由相關法律領域內的專業人士編寫,確保圖書內容始終緊跟法治進程,反映最新立法動態,體現條文本義內涵。
3.法律文本標準。作為專業的法律出版機構,多年來,我社始終使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刊登的法律文本,積淀了豐富的標準法律文本資源,并根據立法進度及時更新相關內容。
4.條文注解精準。本叢書以立法機關的解讀為藍本,給每個條文提煉出條文主旨,并對重點條文進行注釋,使讀者能精準掌握立法意圖,輕松理解條文內容。
5.配套附錄實用。書末“附錄”部分收錄重要的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使讀者在使用中更為便捷,使全書更為實用。
需要說明的是,本叢書中“適用提要”“條文主旨”“條文注釋”等內容皆是編者為方便讀者閱讀、理解而編寫,不同于國家正式通過、頒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本叢書不足之處,懇請讀者批評指正。
我們用心打磨本叢書,以期待為法律相關專業的學生釋法解疑,致力于為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撐起法律的保護傘。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2024年1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注釋本(全新修訂版)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是司法部直屬的法律專業出版機構,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全國首批“數字出版轉型示范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專業法規編纂團隊。法規中心以國家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規范性文件為主要內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讀者需求,策劃編纂適合辦案實務、教學研究和一般大眾實際需要的各類法律圖書。法規中心長期與國家機關、法學院校及研究機構保持密切合作,擁有相關領域較為權威、專業的作者資源和編輯團隊。
近年來策劃出版的暢銷圖書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釋義叢書”“法律法規全書系列”“法律單行本注釋本系列”“學生常用法律手冊系列”“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配套解讀與實例系列”“最新法律法規小紅書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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