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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時代的公司決議制度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2842721
- 條形碼:9787522842721 ; 978-7-5228-4272-1
- 裝幀:平裝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法典》時代的公司決議制度 內容簡介
本書致力于全面分析民事法律行為制度對公司決議制度適用的影響以及公司決議制度對前者的沖擊和“反哺”問題。《民法典總則編》頒布后, 其第134條在世界范圍內首次明確認定決議行為的法律行為屬性, 自此公司決議成為民事法律行為“大家庭”中的一員。但是我們過去的公司決議制度長期與法律行為理論間隔甚遠, 公司決議納入法律行為體系后, 勢必會對公司決議制度的法律適用帶來全新的影響。同理, 作為新成員的公司決議制度也勢必會對整套民事法律行為理論及其制度體系帶來沖擊和影響。
《民法典》時代的公司決議制度 作者簡介
吳飛飛,山東泰安人,法學博士。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全脫產掛職學者,重慶市“巴渝青年學者”,西南政法大學“學術拔尖人才”“西政好老師”。研究方向為公司法學,在《比較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政法論壇》《現代法學》《法律科學》《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商研究》《當代法學》《政治與法律》《法學論壇》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50余篇,5篇論文被《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出版專著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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