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專業實務版):含新舊對照、關聯對照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46016
- 條形碼:9787521646016 ; 978-7-5216-4601-6
- 裝幀:60g輕涂紙
- 冊數: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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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專業實務版):含新舊對照、關聯對照 本書特色
本書以《突發事件應對法》法條為基礎,逐條關聯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相關重要法律法規。全書對《突發事件應對法》條文附有條旨,便與讀者快速學習了解條文內容;關聯內容與主法條相互對應,便于讀者明確內在法律邏輯;收錄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便于讀者擴充學習;將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對法》條文與舊法進行表格式新舊對照,便于讀者查找對應。
一句話推薦:聚焦《突發事件應對法》法條內容,幫助讀者對照學習使用的專業實務圖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專業實務版):含新舊對照、關聯對照 內容簡介
本書將2024年新發布的《突發事件應對法》條文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突發事件應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關聯對照,對于以前發布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與新法不一致之處,也加以清楚的標注,條理清晰,查找便捷,直觀顯示出新法的立法基礎與變化之處。本書附錄部分收錄與《突發事件應對法》配套的法律、行政法規等,方便專業人士查找使用。本書實用性強,是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手邊書,可以幫助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全面了解新法新規新變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專業實務版):含新舊對照、關聯對照 目錄
目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章 總則
**條【立法目的和根據】
第二條【突發事件概念、調整范圍和適用規則】
第三條【突發事件分級標準】
第四條【指導思想和治理體系】
第五條【工作原則和理念】
第六條【社會動員機制】
第七條【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制度】
第八條【突發事件新聞采訪報道和公益宣傳】
第九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投訴與舉報】
第十條【突發事件應對措施的比例原則】
第十一條【特殊群體保護】
第十二條【財產征用及補償】
第十三條【時效中止和程序中止】
第十四條【國際合作與交流】
第十五條【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管理與指揮體制
第十六條【管理體制和工作體系】
第十七條【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報告機制】
第十八條【協調配合與協同應對】
第十九條【行政領導機關和應急指揮機構】
第二十條【應急指揮機構職責權限】
第二十一條【部門職責】
第二十二條【基層職責】
第二十三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
第二十四條【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織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級人大監督】
第三章 預防與應急準備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體系】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銜接】
第二十八條【應急預案制定依據與內容】
第二十九條【應急體系建設規劃】
第三十條【國土空間規劃等符合預防、處置突發事件需要】
第三十一條【應急避難場所標準體系】
第三十二條【突發事件風險評估體系】
第三十三條【危險源、危險區域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十四條【及時調處矛盾糾紛】
第三十五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礦山和危險物品單位的預防義務】
第三十七條【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的預防義務】
第三十八條【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培訓制度】
第三十九條【應急救援隊伍】
第四十條【應急救援人員人身保險和資格要求】
第四十一條【解放軍、武警和民兵應急救援訓練】
第四十二條【應急知識宣傳普及和應急演練】
第四十三條【學校的應急教育和演練義務】
第四十四條【經費保障】
第四十五條【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和目錄】
第四十六條【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裝備等生產、供給和儲備】
第四十七條【應急運輸保障體系】
第四十八條【能源應急保障體系】
第四十九條【應急通信、應急廣播保障體系】
第五十條【衛生應急體系】
第五十一條【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
第五十二條【鼓勵社會力量支持】
第五十三條【紅十字會和慈善組織開展緊急救援、人道救助和應急慈善】
第五十四條【救援資金、物資管理】
第五十五條【巨災風險保險體系】
第五十六條【應急管理技術研究應用、人才培養和研究推廣】
第五十七條【突發事件專家咨詢論證制度】
第四章 監測與預警
第五十八條【突發事件監測制度】
第五十九條【突發事件信息系統】
第六十條【突發事件信息收集】
第六十一條【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報告】
第六十二條【突發事件信息評估】
第六十三條【突發事件預警制度】
第六十四條【預警信息發布、報告和通報】
第六十五條【預警信息發布】
第六十六條【三級、四級預警措施】
第六十七條【一級、二級預警措施】
第六十八條【預警期保障措施】
第六十九條【社會安全事件信息報告】
第七十條【預警調整和解除】
第五章 應急處置與救援
第七十一條【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制度】
第七十二條【應急處置機制】
第七十三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第七十四條【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第七十五條【嚴重影響國民經濟運行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第七十六條【應急協作機制和救援幫扶制度】
第七十七條【群眾性基層自治組織組織自救與互救】
第七十八條【突發事件有關單位的應急職責】
第七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
第八十條【城鄉社區組織應急工作機制】
第八十一條【心理援助工作】
第八十二條【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及遺物保管】
第八十三條【政府及部門信息收集與個人信息保護】
第八十四條【應急處置中有關單位、個人獲取信息及使用限制】
第八十五條【個人信息用途、銷毀和處理】
第六章 事后恢復與重建
第八十六條【應急響應解除】
第八十七條【影響、損失評估與恢復重建】
第八十八條【支援恢復重建】
第八十九條【扶持優惠政策和善后工作】
第九十條【公民參與應急的保障】
第九十一條【傷亡人員保障政策】
第九十二條【突發事件調查、應急處置總結】
第九十三條【資金、物資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第九十四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檔案管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五條【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不依法履責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六條【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單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七條【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八條【單位和個人不服從、不配合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九條【單位和個人違反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的法律責任】
**百條【民事責任】
**百零一條【緊急避險】
**百零二條【治安管理處罰和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百零三條【緊急狀態】
**百零四條【域外突發事件應對】
**百零五條【境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義務】
**百零六條【施行日期】
配套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021年4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節錄)
(2021年6月10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2024年1月31日)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006年1月8日)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2022年5月30日)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2024年1月20日)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2006年1月22日)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2006年2月26日)
《突發事件應對法》新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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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專業實務版):含新舊對照、關聯對照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2019年2月改制為中國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和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