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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損害法律問題論爭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7241268
- 條形碼:9787307241268 ; 978-7-307-24126-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生態環境損害法律問題論爭 內容簡介
近年來,為破解傳統上“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難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得以創建并在實踐中廣泛推行。此項制度創新從一開始就伴隨諸多論爭,激烈的論爭已經影響到相關法治實踐之有效開展。本書選取了其中十個重點議題進行研討,旨在歸納、梳理我國生態環境損害法律救濟場域中具有代表性的爭議焦點及不同觀點。循此為進,從系統性、一體化視角出發,嘗試提出具有邏輯一致性與理論一貫性的解釋方案,力求為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穩步、有序推進尋求理論依歸并提供智識支撐。
生態環境損害法律問題論爭 目錄
專題一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理論基礎之論爭
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理論困境
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實踐困境
三、基于憲法秩序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重構
(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理論基礎及憲法依據
(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中國家權力的適當行使
四、總結與思考:生態環境損害法律救濟的理論面向
專題二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制度之論爭
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制度的創設背景及實踐樣態
(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制度的創設背景
(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制度的實踐樣態
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制度法律性質論爭聚焦
(一)“私法解釋論”之主流論調及其缺陷
(二)“雙階構造解釋論”之進步與不足
(三)“協商行政解釋論”之提倡及證成
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制度的規則形塑
(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與傳統環境行政管制之優化適用
(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協議執行保障機制之適恰選擇
(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與索賠訴訟之有序銜接
四、結語
專題三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制度之論爭
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制度法律性質論爭聚焦
(一)“國益訴訟說”的提出及缺陷
(二)“私益訴訟說”的詮釋及評價
(三)“混合訴訟說”的緣由及批判
(四)“公益訴訟說”的進步與不足
(五)“公法訴訟說”之提倡及證成
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制度理論基礎論爭聚焦
(一)私權意義上自然資源國家所有權理論解釋進路之不能
(二)公民環境權理論解釋進路之無力
(三)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理論之提出及闡釋
三、總結與思考
專題四 生態環境損害行政執法與民事司法銜接之論爭
一、問題緣起:單一救濟機制難以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
二、機制辨析:生態環境損害執法與司法救濟機制異曲同工
(一)法律關系:兩制度的法理根基霄壤之別
(二)追責方式:兩制度的責任內容判若鴻溝
(三)制度旨歸:兩制度均維護環境公共利益
三、制度構建:生態環境損害執法與司法救濟機制雙向銜接
(一)銜接綱領:科學且全面地救濟受損的生態環境
(二)銜接策略:政府救濟手段的選擇權應得到尊重
(三)銜接方法:“甄選-測評-填補”的程序協同
四、結語
專題五 生態環境損害政府問責之論爭
一、生態環境問責制度的理論展開
(一)生態環境問責制度的規范基礎
(二)生態環境問責制度的問責對象
(三)生態環境問責制度的性質厘清
(四)作為特殊類型的中央環保督察制度
二、生態環境問責制度的實踐樣態
三、由問責引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兩難困境
(一)地方政府能否放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訴權
(二)兩難困境的具體指向及其實質
四、擺脫兩難困境的具體路徑
(一)構建生態環保領域干部容錯機制
(二)實現生態環境問責制度法制化的改造
(三)完成生態環境問責機制多元化的轉變
五、結語
專題六 生態環境損害政府索賠權問題之論爭
一、生態環境損害索賠權法律性質的認知分歧
(一)民事權利說及其論證邏輯
(二)行政權力說及其論證邏輯
(三)區分混合說與一體混合說
(四)對既有論爭之評析
二、生態環境損害索賠權性質界定的域外方案及其移植困境
(一)不具有解釋力的公產(公物)理論
(二)“水土不服”的公共信托理論
三、生態環境損害索賠權公權性質的法理證成
(一)自然資源國家所有權公權說的“復興”
(二)生態環境損害索賠權依據的體系性解釋
專題七 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之論爭
一、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之理論論爭展開
(一)功能定位與合理性證成
(二)潛在的負面效果反思
二、圍繞《民法典》第1232條之規范論爭梳理
(一)“法律”的菜單拉伸
(二)責任構成要件的展開
(三)“被侵權人”的限定
三、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責任適用之規制
(一)構建懲罰性賠償金適用標準
(二)與公法責任之合作銜接
(三)時間范圍之限定
專題八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認定規則之論爭
一、問題的提出
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認定規則論爭聚焦
(一)懲罰性賠償“否定說”
(二)懲罰性賠償“肯定說”
(三)懲罰性賠償“折中說”
三、審判指導性案例中賠償額度確定的三層次規則之厘定
四、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認定規則實踐運行中的問題梳理
(一)司法解釋與行政規范性文件脫節導致概念界定混亂
(二)審判權受制于鑒定權導致裁判風險
(三)法院調整系數和履行方式創新缺乏依據導致公信力不足
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認定的規范進路
(一)司法解釋與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銜接,統一術語界定和賠償范圍
(二)明確法官審查鑒定評估意見的要點,判決書中釋明審查意見
(三)明確判決需要考量經濟發展,小額訴訟引入計算機模型計算
專題九 生態環境損害二元救濟路徑之論爭
一、生態環境損害救濟路徑類型劃分的理論之爭
(一)公法救濟說的提出與不足
(二)私法救濟說的緣起與缺點
(三)公私法協同說緣由與評價
(四)三種學說單一規范考察的局限
二、規范體系下法律與政策的二元劃分
三、法律調整下的行政救濟與司法救濟
(一)行政救濟:行政命令與代履行
(二)司法救濟:公益訴訟與賠償訴訟
四、政策調整下的賠償磋商與環保督察
(一)賠償磋商制度的政策法律化
(二)環保督察的生態損害救濟功能
五、生態環境損害救濟路徑的重構
(一)法律與政策的二元規范調整
(二)多元救濟路徑的協同救濟
專題十 法典編纂背景下生態環境損害法律責任構造之論爭
一、生態環境損害法律責任法典化表達之問題梳理
(一)宏觀問題之辯:責任構造的射程范圍
(二)中觀問題之辯:責任構造的模式選擇
(三)微觀問題之辯:責任構造的建構路徑
二、《生態環境法典》法律責任射程范圍之論爭
(一)《生態環境法典》與《民法典》之分工
(二)《生態環境法典》植入黨政同責之限度
(三)《生態環境法典》確定附屬刑法之優劣
三、《生態環境法典》法律責任表達模式之論爭
(一)生態環境損害法律責任表達模式之比較
(二)生態環境損害法律責任表達模式之選擇
四、《生態環境法典》法律責任制度建構之論爭
(一)環境民事責任的類型化建構
(二)環境行政責任的體系化建構
(三)環境刑事責任的跨法典建構
(四)環境法律責任的“綜合考慮”機制
五、結語
展開全部
生態環境損害法律問題論爭 作者簡介
彭中遙,1992年生,湖南株洲人,畢業于武漢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現就職于湖南大學法學院,兼任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湖南省專業特色智庫“生態環境保護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曾在《法學評論》《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中國高校社會科學》等CSSCI來源期刊獨立發表論文20余篇,部分論文被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等課題多項;2021年獲“中達環境法優秀學位論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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