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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學評論第21卷(2021年)第1輯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32286
- 條形碼:9787521632286 ; 978-7-5216-3228-6
- 裝幀:簡裝本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經濟法學評論第21卷(2021年)第1輯 本書特色
《經濟法學》是國家核心集刊,以學術性為唯一評價標準,收錄經濟法總論、主體制度、規劃和產業法、財稅法、金融法、競爭法、消費者法、對外貿易法等領域內規范且有創見的力作,推薦相關專業人士閱讀。
經濟法學評論第21卷(2021年)第1輯 內容簡介
本書為國家核心集刊,由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研究中心主辦,是高質量的探討經濟法熱門、前沿問題的論文集,收錄經濟法總論、主體制度、規劃和產業法、財稅法、金融法、競爭法、消費者法、對外貿易法等領域內規范且有創見的力作,關注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現象、新問題、新熱點,對于經濟法學研究、金融法律規制研究都具有較強的參考意義。本輯收錄十五篇論文,探討了反壟斷專題、經濟法政策與經濟法理念的統合、稅法目的條款、消費稅稅收立法、破產重整債務豁免所得稅、雙層股權上市規制路徑、大額持股披露、個人金融數據安全監管、智慧停車、政府投資項目后評估等問題。
經濟法學評論第21卷(2021年)第1輯 目錄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需要高水平法治支持 姚海放/3
專 題
反壟斷指南的規范屬性 楊佩龍/19
中歐反壟斷執法程序性權利保障比較研究 高清純/39
數據可攜帶與互操作機制在反壟斷法下的結合適用 趙澤宇/61
國有企業“競爭中性”原則辨析 袁 正 趙雨生/85
論 壇
經濟政策與經濟法理念的統合問題 崔文濤 王斐民/101
稅法目的條款的設置基準與范式構造
——以稅法規范中目的條款的整體檢視為基點 王昊宇/118
論消費稅稅收立法中征稅客體的選擇 彭 程/143
我國企業破產重整債務豁免所得稅的實踐檢視與立法進路 丁 燕 孔凡誠/161
證券市場變革下的雙層股權上市規制路徑構造 吳尚軒/174
大額持股披露的殊規則研究 王若川/191
個人金融數據安全監管進路研究 張齡方/215
智慧停車政府規制的必要性和制度設計 鄭 翔 高 婕/234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與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的法律完善 張 藝 尹藝扉/248
講座
規制時代的法治解讀 史際春/267
經濟法學評論第21卷(2021年)第1輯 節選
本輯專題欄目收錄了四篇反壟斷領域的論文。楊佩龍博士生的論文《反壟斷指南的規范屬性》認為, 反壟斷指南中絕大多數條款是行政解釋性規范, 有少部分為行政創制性規范。反壟斷指南本身應為行政強制性規范, 但實踐中因“指南” 等形式問題而被誤認為具有“任意性”。對反壟斷指南的規范屬性定位, 在突破強制性規定和任意性規定二分的基礎上, 可以用法律規則說的理論,界定反壟斷指南為**性規則中的行為要件, 其產生基礎是第二性規則中的“承認規則”。高清純博士生的論文《中歐反壟斷執法程序性權利保障比較研究》比較了中歐反壟斷執法中被調查經營者等主體的程序性權利異同, 針對我國反壟斷調查中程序性權利保障的規范及實踐問題提出了具體完善建議, 以期回應《反壟斷法》修改、反壟斷執法法治化和優化營商環境的現實需求。趙澤宇博士生的論文《數據可攜帶與互操作機制在反壟斷法下的結合適用》介紹了數據互操作和數據可攜帶權之間的關系, 認為兩者不僅是法律賦予大型數字平臺的義務, 也是觀察相關市場競爭度的指標。數據可攜帶權與互操作要求的實施, 涉及個人信息保護、反壟斷及行業法規范的協調, 各監管機構應權衡利益、選擇*佳法律適用方案。袁正和趙雨生碩士生的論文《國有企業“競爭中性” 原則辨析》說明了競爭中立或競爭中性概念產生發展的三個階段, 批“競爭中立” 挺“競爭中性”; 認為可吸取競爭中性原則的合理成分參與國際經貿交往, 維護我國利益。
論壇欄目收錄的文章包括: 崔文濤博士生與王斐民教授合作的論文《經濟政策與經濟法理念的統合問題》分析了經濟法理念與經濟政策間的指導、制約等互動關系, 將經濟政策區分為“基本政策—配套政策”, 而經濟法正是連接兩者政策的方式, 從而構建“基本政策—經濟法—配套政策” 的分析框架。王昊宇碩士生的論文《稅法目的條款的設置基準與范式構造》認為, 定目的稅收法律規范中應當規定定目的條款, 內容應突出稅收定目的并附以稅收法定內涵的規范目的, 但無需規定稅收固有的籌集收入目的。確定定目的, 應堅持體系協調原則, 引導稅法規范和稅制要素作協同立法; 同時也要滿足以稅收法定原則為代表的形式正義以及社會可接受性評判為代表的稅收實質正義的要求; 并采用“規范目的 定目的” 的二元結構優化稅法目的條款。彭程博士生的論文《論消費稅稅收立法中征稅客體的選擇》認為消費稅課征稅客體呈現出籌資性稅目與調控性稅目雜糅的情況, 但以立法原意和稅制演變的視角考察, 其客體選擇邏輯是一致的。據此邏輯, 按照“擴大消費稅征收范圍” 的改革方向, 今后可考慮增加私人飛機、含糖飲料等課稅項目, 并將客體擴展至奢侈型服務類型。丁燕教授與孔凡誠的合作論文《我國企業破產重整債務豁免所得稅的實踐檢視與立法進路》從破產重整中的實務問題引發思考, 認為我國對于重整企業豁免債務所得稅應當采取課稅除外的立法路徑, 在實質層面建立“重整例外” 規則, 在程序層面建立稅務部門提前介入制度。吳尚軒副研究員的論文《證券市場變革下的雙層股權上市規制路徑構造》詳細介紹了在美國三大證券交易所采用雙重股權結構設計的中概股公司的狀況, 并介紹了美國三大交易所規制雙重股權結構的競爭博弈過程, 認為可以此為鏡鑒解決京滬深三地交易所之間差異化定位及規制同質化的問題。具體措施包括: 通過強化市場機制, 淡化證券交易所科層色彩; 保持適度行政權力引導, 避免為過度爭奪上市資源引發逐底競爭; 避免規制體系同質化, 保持資本市場吸引力; 發掘企業科技創新潛力, 探索提升準入門檻靈活性; 強化關鍵性約束手段, 系統實驗“日落條款” 設計與實施; 初步探索任期表決制可能性, 為構造不同證券交易所間差異化競爭提供切入點。王若川碩士生的論文《大額持股披露的殊規則研究》以《證券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與有大額持股需求的機構投資者的披露實踐間存在不便之處入手, 建議通過明晰大額持股披露殊監管規則的具體內容,包括適用主體的具體范圍、“無控制意圖” 的具體認定標準、披露應當遵循的具體流程、具體方式等, 實現差異化、精細化信息披露的制度安排。張齡方博士生的論文《個人金融數據安全監管進路研究》強調了強化個人金融數據安全監管的必要性, 基于個人金融數據所具備的私益性和公益性、封閉性和開放性、靜止性和流動性的多重悖論屬性, 構建監管框架時應厘革監管主體架構、擴展監管對象范疇、推動監管方式迭代, 以期有效發揮個人金融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基礎作用, 進而推動金融產業創新和有序發展。鄭翔教授和高婕的論文《智慧停車政府規制的必要性和制度設計》聚焦城市智慧停車平臺(企業) 規制主題, 進行了深入調研, 強調智慧停車不僅是技術構架問題, 更包括政府規制、平臺運營、個人信息保護等多方面法律問題, 需要更新智慧停車相關法律設計,實現公共資源的合理利用。張藝博士生和尹藝霏助理的論文《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與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 的法律完善》對《政府投資條例》規定的項目后評價制度進行研究, 針對當前該項制度運行中的不足, 建議強化后評價法律規范及實施細則, 構建相關評級機構體系, 明確評價內容、方法和指標, 明確評價流程, 強化評價結果的約束力。
講座欄目選登史際春教授在蘭州大學法學院的講座《規制時代的法治解讀》, 說明規制是憲法法律概括授權, 政府在概括授權的范圍內自由裁量、相機抉擇, 對經濟社會的某一個領域或某一種事物進行管理監督。規制是社會化條件下國家治理的必然應變, 也是經濟法的本質與核心。相應地, 法治運作轉為政府在尊重市場和社會基礎上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監管, 表現為三種規制時代的法治模式: **, 社會和市場充分自治, 加政府指導監管, 加司法審查; 第二, 法律概括授權, 加公私主體自由的裁量和行為, 加問責制; 第三,法的政策化和政策法治化。
經濟法學評論第21卷(2021年)第1輯 作者簡介
主編史際春,1985年畢業于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師從羅馬法權威周柟教授,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后任教于安徽大學法律系,擔任講師。1991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師從民法學泰斗佟柔教授,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并留校任教,先后擔任副教授、教授、碩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經濟法教研室主任、法學院圖書館館長。1998年中共中央法制講座課題組組長,年中央政治局講座主講人。兼任市人大常委及法制委員會委員、市人民政府顧問。
副主編姚海放,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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