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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戰法庭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2638308
- 條形碼:9787302638308 ; 978-7-302-63830-8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決戰法庭 本書特色
清華大學易延友教授極致辯護體驗全面分享狹路相逢,利刃出鞘狹路相逢,利刃出鞘
決戰法庭 內容簡介
本書記錄了我辦理的一些案件。在這些案件中,我都是以百分之一百的努力,去爭取百分之零點一的希望,竭盡全力為當事人爭取**的結果。 這些案件記載了當事人的人生;也記載了我自己的經歷;更記載了國家法治的發展和成長。 我是以寫歷史的心態來寫這本書的,在寫作的過程中,我重新面對那些曾為之殫精竭慮的法律問題,也和大家分享我的看法和辦案體驗。希望這些經歷和體會,成為照亮大家繼續前行的微光,也成為鞭策自己繼續前行的動力。
決戰法庭 目錄
目錄
*高檢無罪抗訴**案
—陳滿故意殺人、縱火案 / 1
殺人焚尸 / 3
鎖定陳滿 / 5
審訊筆錄 / 6
“作案經過” / 9
作案時間 / 12
“刑訊逼供” / 14
司法機器 / 17
檢方抗訴,二審維持 / 24
漫漫申訴路 / 27
接力申訴 / 29
“傳說中的證據” / 30
初次會見 / 31
遞交訴狀 / 33
曙光乍現 / 35
焦急等待 / 37
驚天抗訴 / 38
異地再審 / 39
“檢辯雙方輪番證明陳滿無罪” / 41
宣告無罪 / 46
冤案的成因與預防 / 48
01
決戰法庭 VIII 刑事辯護并非沒有門檻 —馮建林侵犯著作權案 / 51 一本書干掉一家出版社 / 53 出版管理制度 / 54 被告人曾是高考理科狀元 / 55 出版社并非著作權人 / 56 真正著作權主體認可加印行為 / 58 被告人并無侵犯著作權的主觀故意 / 59 擺事實、講道理 / 61 折中的判決 / 63 刑辯律師應注重內功修煉 / 64 當司法判決挑戰公共情感 —常熟“青年菜刀隊”自衛案 / 69 打斗視頻 / 71 “史上*窩囊黑社會” / 72 夢幻律師團 / 72 激烈的庭辯沖突 / 74 曲里拐彎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 / 74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 77 挑釁了就不能正當防衛? / 78 面對不法侵害只能逃跑? / 79 知道危險來臨事先準備就不是正當防衛? / 80 打得兇就不是正當防衛? / 81 輕緩的判決 / 82 “無限加害”理論 / 83 怎樣對待律師的辯護? / 84 02 03
目錄 IX 從審辯沖突到辯審協商 —南昌大學前校長周文斌受賄、挪用公款案 / 87 大學校長以概率論自證清白 / 89 周文斌案庭審進入公共視野 / 91 驚心動魄的審辯沖突 / 93 漫天飛舞的烏龍證據 / 95 唯一出庭的控方證人 / 98 史上*長的自我辯護 / 99 臨危受命,介入第二季 / 100 淋漓盡致的交叉詢問 / 101 廣為傳播的法庭辯詞 / 108 邁向二審 / 115 打折的正義 / 116 妥協是否意味著放棄抵抗? / 118 辯訴交易和辯審協商 / 120 初見法官,提交證據 / 121 檢辯協商和進一步的辯審協商 / 122 相互戒備,小心試探 / 123 從模糊到明確 / 126 激進的冒險 / 127 二審宣判 / 129 辯審協商的心理基礎與事實基礎 / 130 辯訴交易與辯審協商的中國式萌芽 / 131 04
決戰法庭 解釋學方法的實務應用 —周斌等敲詐勒索、職務侵占案 / 133 從南昌到上海 / 135 轟動媒體的驚天大案 / 135 一號被告人沈灝曾任職《南方周末》 / 138 被告人周斌也有著精彩的人生 / 139 涉案被害人紛紛登場 / 140 被報道的公司并非完全無辜 / 143 行使權利行為不是敲詐勒索 / 145 沒有意思聯絡的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 / 147 究竟是媒體強迫公司,還是公司賄賂媒體? / 149 分流客戶的行為不屬于職務侵占 / 150 法庭論戰 / 154 法解釋學在刑事辯護中的意義 / 156 正義需要技術支撐 —周愛國故意毀壞財物案 / 159 一起簡單的故意毀壞財物案 / 161 三份鑒定 / 161 現場可能被二次破壞 / 162 突然改期 / 164 庭審前發現一個明顯的漏洞 / 164 裁判上場幫一方踢球 / 165 鑒定意見必須有鑒定人簽名 / 167 價格認證意見當然是鑒定意見 / 168 法庭論辯 / 169 05 06
目錄 部門規章不能改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 170 發回重審 / 172 多繳稅款反被認定為走私 —神奇的李珂走私普通貨物案 / 175 本可免稅的貨物按3%的稅率繳了稅 / 177 案件存在顯著不利于被告人的情節 / 179 涉案貨物究竟是否應當免稅 / 181 “應當免稅”與“已經免稅” / 184 部分商品未辦理免稅手續,不影響涉案設備全部應當免稅 / 186 被告人沒有走私的主觀故意 / 188 10%=0%:燒腦但簡單的數學題 / 189 0%到3%:被告人其實多交了稅款 / 191 認定偷逃稅款數額的證據極不充分 / 192 二審開庭的功能與意義 / 194 陳述意見 / 195 申請開庭 / 197 案例成為全國模擬法庭比賽試題 / 198 法學教育如何回應實務需求? / 200 專家意見證據規則的完善 / 201 沒有被害人的詐騙 —于方武詐騙案 / 203 接案 / 205 是不是于方武保住的采礦證? / 207 于方武是否構成行賄罪 / 210 07 08
決戰法庭 為何在偵查初期隱瞞錢款去向 / 211 于方武究竟騙了誰 / 211 于方武沒有詐騙的故意 / 215 沒有意思聯絡的共同犯罪 / 215 “被害人”是否因陷入錯誤而處分財產 / 218 初見法官 / 219 訪問證人 / 220 向偵查人員調查取證 / 221 書面辯護 / 223 發回重審 / 225 申訴廿載終無罪 —轟動一時的李錦蓮投毒殺人案 / 227 初識李春蘭 / 229 兩小兒中毒斃命 / 230 因奸生恨還是另有隱情? / 231 趁夜逃走,野外求生 / 233 家破人亡,再投羅網 / 237 關押月余,承認投毒 / 240 刑訊逼供,又是刑訊逼供 / 247 作案時間,還是作案時間 / 249 留有余地,依然留有余地 / 251 堅持申訴 / 252 接力申訴,南昌會見 / 256 實地踏勘 / 258 再次再審 / 259 庭前會議,質疑死因鑒定 / 260 09
目錄 釜底抽薪:質疑毒化鑒定 / 263 釜底抽薪:桂花奶糖缺乏關聯性 / 267 作案時間:證人的作證能力 / 268 結局:無罪釋放! / 269 *后的反思 / 270 中場感言(代后記) / 273
決戰法庭 VIII 刑事辯護并非沒有門檻 —馮建林侵犯著作權案 / 51 一本書干掉一家出版社 / 53 出版管理制度 / 54 被告人曾是高考理科狀元 / 55 出版社并非著作權人 / 56 真正著作權主體認可加印行為 / 58 被告人并無侵犯著作權的主觀故意 / 59 擺事實、講道理 / 61 折中的判決 / 63 刑辯律師應注重內功修煉 / 64 當司法判決挑戰公共情感 —常熟“青年菜刀隊”自衛案 / 69 打斗視頻 / 71 “史上*窩囊黑社會” / 72 夢幻律師團 / 72 激烈的庭辯沖突 / 74 曲里拐彎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 / 74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 77 挑釁了就不能正當防衛? / 78 面對不法侵害只能逃跑? / 79 知道危險來臨事先準備就不是正當防衛? / 80 打得兇就不是正當防衛? / 81 輕緩的判決 / 82 “無限加害”理論 / 83 怎樣對待律師的辯護? / 84 02 03
目錄 IX 從審辯沖突到辯審協商 —南昌大學前校長周文斌受賄、挪用公款案 / 87 大學校長以概率論自證清白 / 89 周文斌案庭審進入公共視野 / 91 驚心動魄的審辯沖突 / 93 漫天飛舞的烏龍證據 / 95 唯一出庭的控方證人 / 98 史上*長的自我辯護 / 99 臨危受命,介入第二季 / 100 淋漓盡致的交叉詢問 / 101 廣為傳播的法庭辯詞 / 108 邁向二審 / 115 打折的正義 / 116 妥協是否意味著放棄抵抗? / 118 辯訴交易和辯審協商 / 120 初見法官,提交證據 / 121 檢辯協商和進一步的辯審協商 / 122 相互戒備,小心試探 / 123 從模糊到明確 / 126 激進的冒險 / 127 二審宣判 / 129 辯審協商的心理基礎與事實基礎 / 130 辯訴交易與辯審協商的中國式萌芽 / 131 04
決戰法庭 解釋學方法的實務應用 —周斌等敲詐勒索、職務侵占案 / 133 從南昌到上海 / 135 轟動媒體的驚天大案 / 135 一號被告人沈灝曾任職《南方周末》 / 138 被告人周斌也有著精彩的人生 / 139 涉案被害人紛紛登場 / 140 被報道的公司并非完全無辜 / 143 行使權利行為不是敲詐勒索 / 145 沒有意思聯絡的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 / 147 究竟是媒體強迫公司,還是公司賄賂媒體? / 149 分流客戶的行為不屬于職務侵占 / 150 法庭論戰 / 154 法解釋學在刑事辯護中的意義 / 156 正義需要技術支撐 —周愛國故意毀壞財物案 / 159 一起簡單的故意毀壞財物案 / 161 三份鑒定 / 161 現場可能被二次破壞 / 162 突然改期 / 164 庭審前發現一個明顯的漏洞 / 164 裁判上場幫一方踢球 / 165 鑒定意見必須有鑒定人簽名 / 167 價格認證意見當然是鑒定意見 / 168 法庭論辯 / 169 05 06
目錄 部門規章不能改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 170 發回重審 / 172 多繳稅款反被認定為走私 —神奇的李珂走私普通貨物案 / 175 本可免稅的貨物按3%的稅率繳了稅 / 177 案件存在顯著不利于被告人的情節 / 179 涉案貨物究竟是否應當免稅 / 181 “應當免稅”與“已經免稅” / 184 部分商品未辦理免稅手續,不影響涉案設備全部應當免稅 / 186 被告人沒有走私的主觀故意 / 188 10%=0%:燒腦但簡單的數學題 / 189 0%到3%:被告人其實多交了稅款 / 191 認定偷逃稅款數額的證據極不充分 / 192 二審開庭的功能與意義 / 194 陳述意見 / 195 申請開庭 / 197 案例成為全國模擬法庭比賽試題 / 198 法學教育如何回應實務需求? / 200 專家意見證據規則的完善 / 201 沒有被害人的詐騙 —于方武詐騙案 / 203 接案 / 205 是不是于方武保住的采礦證? / 207 于方武是否構成行賄罪 / 210 07 08
決戰法庭 為何在偵查初期隱瞞錢款去向 / 211 于方武究竟騙了誰 / 211 于方武沒有詐騙的故意 / 215 沒有意思聯絡的共同犯罪 / 215 “被害人”是否因陷入錯誤而處分財產 / 218 初見法官 / 219 訪問證人 / 220 向偵查人員調查取證 / 221 書面辯護 / 223 發回重審 / 225 申訴廿載終無罪 —轟動一時的李錦蓮投毒殺人案 / 227 初識李春蘭 / 229 兩小兒中毒斃命 / 230 因奸生恨還是另有隱情? / 231 趁夜逃走,野外求生 / 233 家破人亡,再投羅網 / 237 關押月余,承認投毒 / 240 刑訊逼供,又是刑訊逼供 / 247 作案時間,還是作案時間 / 249 留有余地,依然留有余地 / 251 堅持申訴 / 252 接力申訴,南昌會見 / 256 實地踏勘 / 258 再次再審 / 259 庭前會議,質疑死因鑒定 / 260 09
目錄 釜底抽薪:質疑毒化鑒定 / 263 釜底抽薪:桂花奶糖缺乏關聯性 / 267 作案時間:證人的作證能力 / 268 結局:無罪釋放! / 269 *后的反思 / 270 中場感言(代后記) /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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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戰法庭 作者簡介
易延友,清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中聞刑辯律師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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