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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原則·路徑·措施·評價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6231012
- 條形碼:9787516231012 ; 978-7-5162-3101-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原則·路徑·措施·評價 內容簡介
《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原則·路徑·措施·評價》是在廣州市司法局、廣州市律師協會的指引和支持下,廣州市律政營商環境研究院具體實施“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研究項目”課題研究后,進一步梳理形成的成果。 全書分為三編,**編“指標體系構建總論”從法治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構建的背景與意義、營商環境指標體系的融合與差異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的構建三個方面對指標體系構建進行總的論述;第二編“指標體系構建分論”從制度供給、政務服務、誠信合規、行政監管、司法保護、公共法律服務六個分編同時對應6項一級指標進行深度分析,包括對三級指標的設計與篩選、三級指標的確定與權重賦予、以及樣本實踐等;第三編“指標體系評價實施與優化yin領”從評價實施和優化yin領兩個方面具體對實施主體、被評價對象、榜單發布、評估分析、優化指引等方面作了詳細闡述。 全書系統完整,專業性強,且結合了營商環境優選地區的實踐經驗,可作為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配套指導用書,以其示范樣本對優化和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解決方案指引。
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原則·路徑·措施·評價 目錄
**章 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背景與意義
**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構建背景、目的和意義
第三節 營商環境的內涵與表現形式
第四節 營商環境的法治化與便利化、市場化、國際化
第五節 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創新性及其探索意義
第二章 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融合與差異化
**節 國際化營商環境的評估報告及基本標準
第二節 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基本標準
第三節 評價指標體系的融合與對接
第四節 評價指標體系的差異化與創新探索
第三章 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節 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
第二節 構建原則
第三節 框架體系、指標劃分
第四節 編制方法
第五節 調查問卷的設計和初步分析
第六節 指標權重賦予的設計、實施、迭代
第二編 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分論
**分編 制度供給
**章 制度基礎設施
**節 三級指標的設計與篩選
第二節 三級指標的確定與權重賦予
第三節 樣本實踐
第二章 制度運行質量
**節 三級指標的設計與篩選
第二節 三級指標的確定與權重賦予
第三節 樣本實踐
第三章 制度宣傳質量
**節 三級指標的設計與篩選
第二節 三級指標的確定與權重賦予
第三節 樣本實踐
第二分編 政務服務
**章 開辦企業
**節 三級指標的設計與篩選
第二節 三級指標的確定與權重賦予
第三節 樣本實踐
第二章 辦理建筑許可
**節 三級指標的設計與篩選
第二節 三級指標的確定與權重賦予
第三節 樣本實踐
……
第三編 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評價實施與優化引領
附錄 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1.0版)
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原則·路徑·措施·評價 節選
《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原則·路徑·措施·評價》: 一、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產生與發展 建立中國特色營商環境評價制度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要求,完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2018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借鑒國際經驗,抓緊建立營商環境評價機制,逐步在全國推行,這是國家層面首次提出建立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機制。隨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啟動中國營商環境評價相關工作,牽頭開展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和構建工作。2018年3月,在學習借鑒國際機構營商環境評價做法,梳理總結全國31個省區市優化營商環境典型經驗的基礎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初步構建了中國特色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 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指標設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標桿引領、對標世界銀行的基本原則,不斷研究,持續優化。2018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成立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18]65號),明確協調小組下設優化營商環境專題組,負責牽頭優化營商環境,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評價機制等工作。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國辦發[2018]79號),明確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加快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2019年9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會同京滬兩地和有關部門系統梳理了北京、上海兩地優化營商環境的一批改革舉措,報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復制推廣借鑒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9]89號),供全國復制推廣借鑒,取得良好效果。2019年10月,國務院頒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條例第8條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中國特色營商環境評價制度以行政法規形式予以明確。2019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為發揮好營商環境評價的引導和督促作用,在2018年以來全國部分城市開展的營商環境評價的基礎之上,以市場主體感受為依據,改進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既查找解決共性問題,又不增加地方和企業負擔。2019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8號),要求開展體現新區特點的營商環境評價,下硬功夫打造好發展軟環境。 2018年以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多批次試評價,不斷驗證和調整評價指標體系。2018年3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對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22個城市開展兩批次營商環境試評價。2018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明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牽頭在2018年底前構建營商環境評價機制,通過引入第三方等方式開展營商環境試評價。2018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按照國際可比、對標世界銀行、中國特色原則,圍繞與市場主體密切相關的開辦企業、辦理建筑許可、獲得信貸、納稅、辦理破產等方面和知識產權保護等,開展中國營商環境評價,逐步在全國推開。2019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組織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部分地縣級市等41個城市開展了營商環境評價,并在東北地區21個城市開展了營商環境試評價。2020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要求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完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適時在全國范圍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二、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基本框架 《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是我國首部權威性營商環境評價報告。《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全面介紹了中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基本內容、評價方法、制度實踐等,吸收和融入了各地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和成效,全景式地展現了我國各地營商環境狀況。《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所采用的評價指標體系由18個一級指標和87個二級指標構成。其中,反映企業從開辦到注銷全生命周期鏈條的一級指標15個,即開辦企業,勞動力市場監管,辦理建筑許可,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獲得電力,獲得用水用氣,登記財產,獲得信貸,保護中小投資者,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跨境貿易,納稅,執行合同,辦理破產。反映各地投資便利度和長期投資吸引力等城市高質量法治水平的一級指標3個,即市場監管、政務服務、包容普惠創新。 ……
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原則·路徑·措施·評價 作者簡介
廣州市律政營商環境研究院(以下簡稱“律政院”)成立于2017年4月,是由廣州市司法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由廣州市律師協會設立的民辦非企業法人。律政院的宗旨是整合廣州律師行業專業力量,研究廣州便利化、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改革中的相關課題,并為社會各界提供相關實務解決方案。自成立以來,律政院一直參與、推動、宣傳營商環境改革實踐和成果,打造律師參與社會協同治理的科研、服務與宣傳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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