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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倫理學年鑒2020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2711157
- 條形碼:9787522711157 ; 978-7-5227-1115-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國倫理學年鑒2020 內容簡介
《中國倫理學年鑒》由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倫理學與道德建設研究中心”主持編纂。秉承學術性、客觀性、前沿性的宗旨,力求反映中國倫理學學術研究和道德實踐的年度總貌。 《中國倫理學年鑒》的編纂始于2011年,至今已出版9卷,其中前4卷由九州出版社出版,自2015卷起改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中國倫理學年鑒》2020卷的欄目及內容如下。 特載:對道德建設有重大影響的政府重要文件。 特稿:對重大倫理學問題的分析研究或綜述。 研究報告:對國內學者倫理學研究成果的綜述。 論文薈萃:精選并簡介優質的倫理學論文。 著作選介:精選并簡介優質的倫理學著作。 學術動態:對倫理學會議、課題、博士學位論文的介紹。 倫理事件:對國內重大倫理事件的整理與發布。
中國倫理學年鑒2020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共中央印發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二〇二〇-二〇二五年)
特稿
《民法典》的四大倫理精神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相關倫理問題研究綜述
研究報告
2020年倫理學專題研究報告
2020年馬克思主義倫理學研究報告
2020年中國倫理思想史基礎理論研究報告
2020年中國倫理思想與現實問題研究報告
2020年古希臘至文藝復興時期倫理政治思想研究報告
2020年近代西方倫理思想研究報告
2020年現代西方倫理思想研究報告
2020年生命倫理學研究報告
2020年生態倫理學研究報告
2020年法律倫理學研究報告
2020年經濟倫理學研究報告
2020年科技倫理學研究報告
2020年傳媒倫理學研究報告
論文薈萃
先秦分工正義考論
從“熟人社會”到“熟人社區”——鄉村公共道德平臺的式微與重建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民代際價值觀差異及其引領
生活在天理和人欲之間——不同婚姻狀態中的魏晉女性
去國去家:家庭在重構社會倫理中的地位
君子人格:歷史內涵與現代意義
中國哲學元理·內圣外王論
試論王夫之的“體知”論
元代經濟倫理思想的歷史特質與價值
中國古代儒商發展歷程和傳統儒商文化新探
儒釋道的知識觀與生命倫理學研究
“貴生”“重己”與“形神”——論《呂氏春秋》的生命哲學
朱子《家禮》的終極關懷
儒家生態仁學初探
湛若水生態哲學思想研究
中國近代以來重公德輕私德的偏向與流弊
儒家“家天下”的思想困境與現代出路——與陳來先生商榷公私德之辨
現代中國應并重公共道德和個體美德——對陳來、蔡祥元兩位先生的回應
古今之變與公私德行的現代理解
清末民初的“公德私德”之辯及其當代啟示——從“美德統一性”的視域看
“美德倫理學”“德性倫理學”和“德行倫理學”與儒家倫理學
德性、知識與哲學進路——由《當代美德倫理》引發的若干思考
論“美德倫理學”何以不適用于儒家
從性情論到性善論——論孟子性善論的歷史形成
理解之難——從《中庸》“喜怒哀樂未發”句看
儒學的價值觀念與價值系統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別解
……
著作選介
學術動態
倫理事件
索引/關鍵詞
中國倫理學年鑒2020 節選
《中國倫理學年鑒2020》: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或者其他網絡通訊內容: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未成年人開拆、查閱; (二)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進行檢查; (三)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網絡保護 第六十四條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宣傳教育,培養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增強未成年人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意識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內容的創作與傳播,鼓勵和支持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適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點的網絡技術、產品、服務的研發、生產和使用。 第六十六條網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依法懲處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第六十七條網信部門會同公安、文化和旅游、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等部門根據保護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的需要,確定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網絡信息的種類、范圍和判斷標準。 第六十八條新聞出版、教育、衛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網信等部門應當定期開展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宣傳教育,監督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履行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義務,指導家庭、學校、社會組織互相配合,采取科學、合理的方式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進行預防和干預。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進行干預。 第六十九條學校、社區、圖書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應當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智能終端產品的制造者、銷售者應當在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或者以顯著方式告知用戶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的安裝渠道和方法。 第七十條學校應當合理使用網絡開展教學活動。未經學校允許,未成年學生不得將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應當統一管理。 學校發現未成年學生沉迷網絡的,應當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對未成年學生進行教育和引導,幫助其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第七十一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高網絡素養,規范自身使用網絡的行為,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為的引導和監督。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通過在智能終端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選擇適合未成年人的服務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時間,有效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第七十二條信息處理者通過網絡處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和必要的原則。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要求信息處理者更正、刪除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信息處理者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刪除,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條網絡服務提供者發現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發布私密信息的,應當及時提示,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第七十四條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 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游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 第七十五條網絡游戲經依法審批后方可運營。 國家建立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并登錄網絡游戲。 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游戲產品進行分類,作出適齡提示,并采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 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時至次日八時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 第七十六條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為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時,應當對其身份信息進行認證,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第七十七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 遭受網絡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網絡欺凌行為,防止信息擴散。 第七十八條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訴和舉報渠道,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并處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訴、舉報。 ……
中國倫理學年鑒2020 作者簡介
郭清香,女,1974年生。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副教授,2003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獲哲學博士。現在倫理學教研室任教。 研究領域:中國倫理思想史、中西倫理比較研究、宗教倫理學研究等。發表論文多篇,出版有學術著作《耶儒倫理比較研究:民國時期基督教與儒教倫理思想的沖突與融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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