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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上海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3987029
- 條形碼:9787543987029 ; 978-7-5439-8702-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舊時上海 本書特色
“舊城系列”從晚清至民國時期的報紙、期刊、書籍中精選與各城市相關的文章,分門別類,編輯而成。各城市如上海、北京、廣州、南京、杭州、蘇州、重慶、成都、昆明、香港、澳門、臺灣等。選文標準為文獻性兼具文學性。所謂文獻性是指所選之文皆為非虛構類的,或見聞,或傳記,或專訪,或特稿,或研究成果;所謂文學性是指所選內容涉及民俗、風物、文化、地理、衣食住行等方面,文筆輕松,具有可讀性。文章的作者既有大家,亦有寂寂無名之輩,力求真實呈現每一座城市曾經的歷史文化風貌。《舊時上海》這本書,與《舊時廣州》《舊時北平》同時出版,為“舊時系列”之一。2021年出版了《舊時書肆》《舊時書事》《名家書單》。“舊時系列”計劃以三地為一輯,故亦名之為“三城記”。
舊時上海 內容簡介
上海,海納百川,兼收并蓄,從1842年開埠以來,就進入了一個與世界同步發展的過程,從歐洲和美國而來的新鮮事物蜂擁而至,舉凡飲食、服飾、建筑、文化、語言、習俗等,皆深受影響,由內而外奠定了上海這座城市的格調。從海上漱石生的《滬壖食品志》到內山完造的《上海的聲音》,從朱東潤的《我的母校》到胡適的《在上海》,從巴金的《上海風景線》到周錬霞的《露宿》,字里行間,抒寫了對上海的眷戀和熱愛。“舊城系列”從晚清至民國時期的報紙、期刊、書籍中精選與各城市相關的文章,分門別類,編輯而成。各城市如上海、北京、廣州、南京、杭州、蘇州、重慶、成都、昆明、香港、澳門、臺灣等。選文標準為文獻性兼具文學性。所謂文獻性是指所選之文皆為非虛構類的,或見聞,或傳記,或專訪,或特稿,或研究成果;所謂文學性是指所選內容涉及民俗、風物、文化、地理、衣食住行等方面,文筆輕松,具有可讀性。文章的作者既有大家,亦有寂寂無名之輩,力求真實呈現每一座城市曾經的歷史文化風貌。《舊時上海》,版面字數29萬字,收錄了72篇文章,分為“上海舊話”“上海記憶”“上海生活”“上海文化”“上海戰記”五個部分。
舊時上海 目錄
五十年前之上海
上海報紙小史
上海與滬瀆之考證
上海舊話
清末之上海戲劇
滬壖食品志
談談多年前的上海車馬費
洋鬼子初到上海
三十年來報紙副刊的演變
三十年前上海灘的補充話
民初上海憶語
三十年前之期刊
上海記憶 上海照相半打
馬路上的新事業
重來上海
在上海
北平與上海
我的母校
上海的聲音
石像上的聯語
鐘聲篇
我與上海
也算是老上海
上海行
雙城記
初到上海小記
上海生活 上海房租問題
租屋
上海的居宅問題
上海的茶館和酒店
都市漫話
到浦東去
吃在上海
談談夏天生活
紀游
避暑閑話
吳淞行
上海城隍廟
說書場里的聽客
上海的茶樓
夏天逛公園
高橋海濱浴場印象記
說汽車
海水浴
上海的西菜館
車、馬、道路
北窗下
臥病雜記
食在上海
上海散記 物質文日月自勺上海
家
露宿
不占地的家
如此虹口
煙紙店在上海
廣告中的上海
法侖斯夜總會養豬
舞榭滄桑
評五出上海時髦戲
上海文化 上海話應該是文學之用語的說明
城隍廟的書市
上海的舊書店
上海的文化街
閑話上海舊書肆
京角兒們在上海
*近上海的話劇
上海戰記 上海風景線
上海事件紀念
同仇日記
上海抗戰目擊一周記
東戰場紀行
魑魅魍魎繞孤島
一年在上海
舊時上海 節選
上海驗疫風潮始末記——《東方雜志》時事匯編 上海公共租界西人所設工部局衛生處,因查得租界內近有鼠疫發現,當遣西醫率同所用華人,分別查驗。當其查驗時,遇有面黃而帶病容者,即指為染患疫癥,迫使入西人所設醫院醫治。又,孩童有未種痘者,亦促令往醫院布種。于是居民大為惶駭,轉相告語,以被查驗為受大禍,慮性命妻孥之不保。時,復有市上無賴之徒,串同無業西人,偽充查驗瘟疫人員,擅入民宅,拘捉平人。于是民心益聳,居民咸相率遷入南市居住。其籍隸寧波者,咸攜眷回籍,輪船之開往寧波者,無不以人滿為患。 至十月初十口,與查疫人員為難之事,遂一日數起,或并波及非查疫之巡捕包探,聲勢洶洶。租界內一部分地方,為之閉戶罷市。后經捕房派西捕及團練兵擎槍巡邏,又經華宮及工部局出示曉諭,暫停查驗,又聲明凡勒索錢財及拘捉孩童之事,皆不法之人所為,不宜誤會,始稍平靜。 先是,租界內西人曾議決檢疫章程數條,茲錄如下: (一)凡租界內醫生、穩婆,遇有應診時,疑其癥為天花、虎列拉、腸熱、虛熱、喉癥、紅癥、肺癆、癰疽、痰麻、瘋狗癩黃腫及一切傳染病者,無論何時,必須函告工部局衛生處,并須詳載病人姓名住址及其病源。又,同居者如遇有患以上等癥,或疑其為此項病癥,亦必須代為報告衛生處。倘以上所云之人未往報告,無論男婦,一經查出,均處以于疫期以內每日十元以下之罰金。 (二)無論何時,衛生處醫官及其他各醫生報告工部局,能證實某病人確系患傳染病,于公共衛生有礙,則工部局可命將該病人移往防疫醫院,一切用費均由工部局擔任。 (三)租界內無論何人,如自知其將染以上所云之病癥,而未有正當之預備,以免傳染商號、旅館、街道及一切公共地方者,須聽衛生處之洗凈,否則處以五十元以下之罰款,或兩月之禁錮,作苦工與否,臨時酌奪。又,租界內無論何人,如已自知其染以上各病,不準充取牛奶、洗衣服及作為他項事業足以傳染他人,違者罰一百元以下,或監禁兩月,作苦工與否,隨時酌奪。 (四)凡六個月以上之幼孩或男婦,均須種牛痘,以防天花。工部局得于無論何時,無論何人,向幼孩之父兄查問其已種痘之確據,倘有阻撓者,罰洋五元。 (五)無論何屋,每人均須勻算有四十方尺之地,及勻算每人在屋內有四百立方尺潔凈容空氣之容量,如屋內容人過于計算之數,則屋主或管理者須擔任二十五元以下之罰款。 (六)無論何時,工部局可出示曉諭,不準他人幫同移動或埋葬染疫之尸身,或經衛生處醫官指明已死之人為染疫之癥,或有礙公共衛生之癥而死者,如犯者罰二十五元。 (七)工部局如接得衛生處醫生指明何處房屋已染疫氣,立須拆去,以免傳染者,該房主即須遵諭拆去。以后建造,須與現行建筑房屋式相合。如經醫生指明防有傳染病者,即不得于原處重建房屋,工部局當給該房主以相當之賠償。倘有爭執情事,即由該管地董事核斷后,再由工部局照判斷之價給發。 十三日,工部局邀集西國各官商,集議前列之章程。福開森君起而反對,大意如系特別瘟疫,應由工部局商同各國領事斟酌施行,如系普通疫癥,似可不必如此辦理。禮和大班羅純邦君起言贊成。南洋正法律官擔文律師及老公茂大班比亞司君先后辯論,謂鼠疫自應照辦,如將各種疾病包括在內,殊屬不必。蓋工部局立此檢疫章程之本旨,系在不欲旅滬居民染疫而死,然亦不能因此章程騷擾,致令居民皆遷徙出境,況合埠各華人團體公函前來請免此章,可知實不便于華人。羅純邦君云,然則第四條種痘二-一層,又將如何?主席英高等大法官霍必蘭君云,自當一并取消。旋又別擬章程,將原訂**條改為“凡租界內醫生、穩婆。遇有應診時疑其癥為腴核瘟者,必須函告工部局衛生處”云云,又將第四條(言種痘事)刪去。 至十四日,工部局董事復邀集中國商民,宣布檢疫辦法。經寧波沈仲禮君宣言,當自開一中國醫院,華人有病者,均自行醫治。又宣言工部局已允只查檢鼠疫一門,其余各普通傳染病一概不查,并允不強迫孩童種痘,云云。 十七日,工部局復邀請各幫董事至局,與西董會商檢疫事。自下午五時起,至夜半一時始止,先由商務總會總理周金箴、邵琴濤二君開出公議辦法四條,交與西董閱看。(**條)一切普通傳染病概不查檢,西董贊成;(第三條)凡租界華人,如有染疫死者,其棺殮等事,悉照中國風俗,由該家屬自行殮葬,西董贊成;(第四條)防疫捕鼠均由華民自辦,亦贊成。惟(第二條)查疫一事,*易騷擾,如華人有患形似鼠疫之病,立即報告中國自設醫院,由院中醫生前往調查一節,西董均極力反對。 西董斐來德詞意尤厲,其言日:“諸公要求四事,我等均已認可,惟第二條須由衛生處西醫同往檢驗,且西醫不過隨往,并無看脈等事,諸公何尚堅執不允?” 寧幫董事沈仲禮君云:“我等所堅執者,不過欲順眾人之輿情,人所不愿者,我等是以不能應允。” 西董咸云,日前會議廳接閱公函,內言除鼠疫外,其余傳染
舊時上海 作者簡介
張偉,上海圖書館研究館員,從事近代文獻整理與研究四十年。長期耕耘于圖像文獻和城市文化史等領域,相繼主持“上海年華”“民國電影”“國際名流與近代上海”等多個學術項目。他對上海小校場年畫、名人訃告、土山灣與月份牌的研究,都開風氣之先,此外,還編撰了有關近代電影、話劇、日記書信、歷史原照的多種專著,參與策劃各類有關上海都市文化的專輯紀錄片與大型電視節目。近幾年,他致力于挖掘近代海派文獻,主編“海派名物典藏”“海派文獻叢錄”“近代報刊文獻輯錄”“海派”等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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