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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私法原理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0444574
- 條形碼:9787560444574 ; 978-7-5604-4457-4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國際私法原理 內容簡介
該教材的體系結構及內容有別于同類教材,內容結構較為合理,難度能夠與所定位的授課對象相適應,能夠將教材建設與課程建設緊密結合,將傳統教材與輔助數化資源集成于一體,形成具有特色的立體化教學資源,對拓展教學內容,促進學生自主性學習具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國際私法原理 目錄
**節 國際私法的概念界定
第二節 國際私法的核心任務
第三節 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
第四節 國際私法的規則范圍
第五節 國際私法的主要淵源
第六節 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國際私法的歷史發展
**節 國際私法的學說起源
第二節 國際私法的理論嬗變
第三節 國際私法的立法演進
第三章 國際私法的核心規范
**節 沖突規范及其存在邏輯
第二節 沖突規范的性質與作用
第三節 沖突規范的結構與類型
第四節 連結點的軟化及其限度
第五節 準據法的概念與特點
第六節 準據法的選擇方法及其革新
第七節 準據法的落空及其解決方法
第四章 國際私法的一般制度
**節 如何選擇沖突規范——識別制度
第二節 附帶問題沖突規范的適用——先決問題
第三節 適用外國法的范圍——反致制度
第四節 外國法的排除適用——法律規避
第五節 外國法的排除適用——公共秩序保留
第六節 外國法內容的查明
第七節 外國法的錯誤適用
第五章 國際私法的特殊制度
**節 直接適用的法
第二節 區際法律沖突
第三節 沖突法條約的適用
第四節 程序法條約的適用
第六章 國際私法的主體類別
**節 自然人
第二節 法人
第三節 國家
……
第七章 家事法律沖突與法律適用
第八章 物權法律沖突與法律適用
第九章 債權法律沖突與法律適用
第十章 知識產權法律沖突與法律適用
第十一章 國際民事訴訟
第十二章 國際商事仲裁
參考文獻
后記
國際私法原理 節選
二、阿庫修斯、雅克等對法律沖突問題的探討 (一)阿庫修斯等人對法律沖突問題的關注 國內學界在討論國際私法的歷史時很少關注注釋法學派的貢獻。實際上,在12世紀晚期,意大利的注釋法學派已經遇到了法律沖突問題。意大利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使得資本主義*早在這里萌芽,手工業和商業逐漸繁榮,形成了諸如威尼斯、佛羅倫薩等城市,這些城市逐漸成為較為獨立的城邦。當時,各城邦之間的交往既受到羅馬法的統一規范,又受制于各城邦自己的“法則”,但是,各城邦自己的法則只適用于本城邦境內。于是,不同城邦之間的糾紛解決就遇到了規則選擇的問題。剛開始,人們寄希望通過對羅馬法的解釋來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可是羅馬法并沒有論及沖突法問題。正如馬丁·沃爾夫指出的那樣,《羅馬法大全》關于適用幾乎是每個可以想象到的法律問題都給予或者暗示了回答,但是關于適用外國法的問題,卻幾乎一句話也沒有說。①盡管如此,后期注釋法學派的一些學者還是硬生生地把意大利城邦之間的法律沖突問題與《國法大全》聯系起來,似乎想借助《國法大全》的權威來尋求解決法律沖突的理論基礎。較為典型的如注釋法學派晚期集大成者阿庫修斯對《查士丁尼法典》首篇進行了注釋,將“三位一體大全篇”的“羅馬人民共同體”原則注釋為:“如果一個波洛尼亞市民在摩德納法院被起訴,法官不應當依據摩德納的法律來對該波洛尼亞市民做出裁決,因為他不是摩德納的臣民。”也就是說,法院地法的屬地效力只能適用于本城邦的市民,如此解釋自然就引出了涉及外邦人的訴訟應適用什么法律的問題。如此解釋及其引出的結論表明阿庫修斯開始關注法律沖突問題,但是,他并沒有提出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另一位注釋法學家巴爾杜納斯則提出了根據法則本身的性質將所有法則區分為程序法則和實體法則,并以此為標準來選擇法律的主張,有關程序法則的法律沖突必須適用法院地法,有關實體法則的法律沖突則不能絕對地適用法院地法。巴爾杜納斯不僅對程序法和實體法的法律選擇標準做了區分,更是明確提出實體法則的法律沖突的解決要在法院地法和法院地之外的法律之間進行選擇,可以認為,他的主張已經深入到了沖突法*為核心的問題。總而言之,注釋法學派對法律沖突問題的關注為后來國際私法學說的發展提供了有益啟示。 (二)雅克等人對法律沖突問題的探討 注釋法學派關于法律沖突問題的上述看法盡管受到批判,但很快受到不少學者們的重視。日漸增多的法律沖突實踐也促使法學家們更為深入地探討法律沖突的解決辦法。評論法學派的代表人物雅克和其弟子皮埃爾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們更為具體地提出了實體法則的法律選擇規則。例如,雅克指出應將其區分為侵權、合同和繼承來分別考慮它們的法律選擇,皮埃爾則提出了將實體法則區分為“人的法則”和“物的法則”的主張,將實體法則的性質作為法律選擇的依據。盡管他們對法則本身的分類過于籠統,但是這種法律選擇的理論嘗試成為后來的法則區別說的直接理論淵源。 三、巴托魯斯的法則區別說及其評價 在我國,學界對國際私法學說發展脈絡的梳理,一般都是以時間為序,對部分代表人物的觀點進行評析。在談及國際私法的學說起源時,首先必提的是巴托魯斯的“法則區別說”,且對此有很高的評價。如肖永平教授認為,巴托魯斯的法則區別說出現在13世紀意大利的北部,它標志著國際私法理論的誕生,也是人類歷史上**次關于適用外國法理由的論述;丁偉教授認為沖突法的創立始于法則區別說,其創立者巴托魯斯率先提出了法律的域內效力和域外效力問題,這一沖突法研究的中心問題的提出使其贏得了“國際私法鼻祖”的美譽;張春良在《沖突法的歷史邏輯》一書中,也認為巴托魯斯的法則區別說宣告了沖突法的誕生。但是,近年來,也有部分學者對上述看法提出異議,他們認為國際私法并非起源于巴托魯斯,在巴托魯斯之前的注釋法學派學者已經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沖突法思想。如齊湘泉認為,12-14世紀,意大利曾出現了一個國際私法研究群體,迪努斯等學者對國際私法的研究很有造詣,在不同的領域創制出沖突法規則,這些先驅者的理論是孕育巴托魯斯沖突法思想的豐富土壤,巴托魯斯的沖突法理論是在這些學者真知灼見的基礎上創建的。李建忠認為,在巴托魯斯之前,注釋法學派對法律沖突問題的關注和評論法學派對法律沖突問題的探討是巴托魯斯法則學說的直接淵源,巴托魯斯并非法則學說的首創者,而是歐洲中世紀沖突法理論的集大成者。也有學者對中國國際私法的起源進行了考證,提出中國國際私法起源于漢代“劉細君和親案”,漢武帝“從其國俗”的詔書是中國國際私法起源的標志。類似地,國外學者在沖突法起源這一問題上也存在不同看法,且爭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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