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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理”事——以民法典新規定詮釋家事糾紛案件20例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6230275
- 條形碼:9787516230275 ; 978-7-5162-3027-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家“理”事——以民法典新規定詮釋家事糾紛案件20例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選取在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典型家事糾紛案例,結合新聞學傳播的規律,撰寫成20例家事案件普法文章。貪財害命,講述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死人”復活,講述了民事代理;離婚之謎,講述了夫妻共同債務;真情假愛,講述了無效的民事行為;情人攻訐,講述了民事合法權益;假戲真做,講述了婚姻關系的確立;醉酒風波,講述了共飲者和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桃色事件,講述了民事關系中的添附。這20例普法案例圍繞民眾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婚姻糾紛、繼承糾紛、侵權糾紛、家庭教育等法律問題,尤其是結合了2021年開始施行的民法典,在《法律講堂》欄目制作播出后有較高的收視率,產生了較好的普法效果。本書行文簡潔,構思巧妙,懸念迭出,引人入勝,是一部普法的佳作。
家“理”事——以民法典新規定詮釋家事糾紛案件20例 目錄
“死人”復活
離婚之謎
真情假愛
情人攻訐
假戲真做
醉酒風波
桃色事件
爆竹之殤
哭泣新娘
計謀家庭
神秘之吻
“烈女”爭名
“偷情”協議
姐妹調包
雙子兩爸
兇宅之謎
兄弟情仇
無奈少年
尋找情敵
后記 追逐法治的夢想
家“理”事——以民法典新規定詮釋家事糾紛案件20例 節選
《家“理”事:以民法典新規定詮釋家事糾紛案件20例》: 宋麗在獲知丈夫與本案有關系后,不知如何是好。只有找到丈夫張唐,才能查明事實真相。于是,她也開始四處尋找張唐。這時候,又一件讓她措手不及的事情發生了。 死者王旭強的親屬認定張唐就是殺害王旭強的兇手,在警方勘察結束撤除警戒線后,他們涌入了張唐家,在屋子里拍桌子砸板凳,罵聲、哭叫聲纏繞在一起,還在張唐家設立靈堂祭奠親人。 家里出現了死人,加上活人這么一鬧,宋麗也不敢在家住了,她回到了娘家。由于張唐一直聯系不上,她心里也一直七上八下,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么事。 到了半夜時分,宋麗的手機響了,她一看是個固定電話號碼打來的,心里預感一定是張唐,就馬上接通了電話。果然是丈夫張唐打來的電話,他聽清是宋麗后開口就問:“家里怎么樣了?”宋麗馬上哭道:“什么怎么樣了?人死在家里你說能怎么樣,這個死人跟你什么關系?他為什么死在咱們家?你們倆到底干了什么事?”張唐沮喪地回答:“他是我的同事,他的死跟我無關。”宋麗又問:“既然跟你無關,那你為什么要躲起來?”張唐解釋道:“你放心!我真沒有殺他。”宋麗不相信,“既然沒有殺他,你為什么不回來?”張唐嘆了一口氣:“我們當時在干壞事,警察知道也饒不了我。再說,他突然死在咱家,當時就我們倆,我怕說不清楚,先躲幾天再說吧。”宋麗說:“不行!警察正找你呢,只要人不是你殺的就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回來到公安局把情況說明白就可以了,干嗎要到外面躲……”宋麗的話還沒有說完,張唐那邊就把電話掛斷了。 張唐一方面跟妻子宋麗說同事的死與他沒有關系;另一方面又說干了壞事要躲起來,不愿意向警方說明情況。宋麗和張唐通完話以后,心里就更加沒底了。丈夫張唐到底和死者在一起干了什么壞事?這個王旭強到底是怎么死的? 張唐在外面躲了兩天,他怕警方監控妻子的電話,每天只用公共電話跟宋麗短時間通話。宋麗反復規勸他向警方自首說清楚,張唐的心理壓力也越來越大,知道躲得了今天躲不了明天,*后他挺不住了,只好在宋麗陪伴下到公安局投案。 張唐到公安局以后,說出了事發當天的經過:王旭強和張唐在單位關系比較好,張唐曾經在單位發牢騷說:“天氣這么熱,家里空調冰箱用電量直線上升,太浪費錢了。”王旭強聽后笑著對他說:“我有辦法幫你把電費省下來。”張唐不相信地問:“你有什么高明的辦法?”王旭強說:“這個辦法一點兒都不高明,但是管用,就是偷電。”張唐一聽擺擺手說:“不行,電業局發現了怎么辦?再說你又不是電工,會弄嗎?”王旭強說:“我保證不會出現任何問題。”兩個人如此這般一商量,張唐與王旭強打定了偷電省錢的主意。 案發那天,王旭強對張唐說:“今天單位沒有什么事,走,去你家把活干了。”張唐心里明白他講的“干活”,就是在電表上做手腳。于是,兩個人請假后來到了張唐家。 進了張唐家門,王旭強說:“天太熱,你弄兩個菜,先喝兩杯,休息一會兒再干活。”張唐心里正過意不去,一聽馬上說好,就到廚房弄了兩個涼菜,拿出一瓶酒來,兩個人就喝了起來。酒喝到一半,王旭強說:“不能喝了,一會兒喝醉了干不成活了。”說著,他就站起來去干活。 張唐坐在沙發上喝茶。突然,張唐聽見王旭強一聲喊叫,抬頭一看發現他已經躺倒在地上,手腳抽動了幾下,就陷入了昏迷狀態。張唐嚇得急忙把王旭強抱起來放在沙發上,一邊給他做人工呼吸,一邊喊著他的名字。但是,王旭強當時已經沒有任何反應了,張唐趴在他胸前聽了聽,心跳已經停止,并且呼吸也沒有了。 張唐急忙撥打120求救。打完急救電話后,他看著無聲無息的王旭強,出了一身冷汗,怎么辦?同事給自己幫忙死了,如何向他家人交代?不報警吧,死人是天大的事情,瞞也瞞不住;報警吧,兩個人因不光彩的偷電行為發生了事故,而且房間里就他們兩個人,根本說不清楚王旭強的死跟自己是否有關系。要不要告訴宋麗?告訴她也解決不了問題,只會讓她徒增煩惱。張唐腦子里當時高速運轉,始終打不定主意怎么辦。*后,他下定決心,三十六計走為上,先躲起來看看風頭再說。因此,當宋麗回家發現王旭強的尸體后,鄰居剛報完警,120急救車就趕到了現場,原因就是張唐逃跑前先打了急救電話。 在抓捕張唐期間,法醫對死者王旭強進行了尸檢,其體表存在生前電燒傷,尸體損傷不符合自殺特點,結論死者系電擊死亡。根據張唐投案后的陳述,警方進行了現場復原,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及張唐平時與王旭強的關系,確認張唐的陳述是真實的,王旭強死于電擊的意外事故,本案構不成刑事案件。于是,警方撤銷了刑事立案。同時,告訴王旭強家屬可以火化尸體。 一個大活人和張唐一起偷電死亡,盡管張唐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對于他偷電的違法行為和致人死亡的損害后果,警方和死者的家屬都不會置之不理,那么,張唐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呢? ……
家“理”事——以民法典新規定詮釋家事糾紛案件20例 作者簡介
劉念,武漢大學新聞系文學學士,中國傳媒大學在職研究生。先后在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家庭》《人與社會》《法律講堂》欄目擔任編導、執行主編。所做節目收視率多次獲得欄目和中心部門冠軍。多次獲得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優秀員工、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曾任大型品牌節目《守護明天》單期導演。 楊波,上海市浩信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法律講堂》欄目明星主講人,上海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市律師行業黨委委員。1988年從事律師執業,先后榮獲全國優秀工會積極分子、全國律師行業優秀黨員、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法律宣傳先進個人、市優秀共產黨員、人民群眾滿意的新時代上海司法行政人等稱號,三次榮立三等功。出版《權為你》《罪紅塵》等多部普法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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