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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第18輯 2022年5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73083
- 條形碼:9787519773083 ; 978-7-5197-7308-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投資者(第18輯 2022年5月) 內容簡介
本輯共分為3個欄目,收錄11篇文章,其中包含8篇課題研究成果和3篇優秀投稿作品。【理論探究】收錄3篇文章清華大學湯欣課題組的《上市公司破產清償中的投資者保護問題研究——以重整程序中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原告保護為中心》一文著眼于破產重整程序與特別代表人訴訟的交織并行,以投服中心為視角,以破產重整程序為主軸,區分破產重整程序開始前、進程中及終止后的3個階段,聚焦于實踐中凸顯的10個關鍵要點進行專題研究。華東政法大學伍堅課題組的《注冊制下創業板投資者保護研究》認為,創業板對投資者保護提出了新的挑戰,包括準入門檻總體較低、具有更高風險等。文章主要研究了以下幾個問題:退市中的投資者保護;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差異化表決安排下的投資者保護;寬嚴適度的民事責任機制以及民事責任的實現路徑。基于我國當前的制度架構和市場現實,該課題組在比較法和實證研究基礎上提出了創業板投資者保護的完善建議。華東政法大學羅培新課題組的《投資者保護視域下的〈公司法〉修訂——以優化營商環境為視角》一文以“保護少數投資者”為切入點,從世界銀行的《全球營商環境評估報告》中的失分之處出發,結合中國國情,為我國《公司法》提出可供參考的立法建議。首先,文章建議以“董事責任指數”和“股東訴訟便利度指數”兩項指標中的“失分題”為參照,為《公司法》提出可供參考的相關規定。其次,文章對公司組織形態、出資制度、董事信義義務、控股股東責任、反收購條款及關聯交易提出法律修改意見。【市場實務】收錄6篇文章復旦大學許多奇課題組的《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損失認定問題研究》一文基于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責任的理論基礎及制度規范,進一步厘清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法律概念范疇,分析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比較現有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的計算方法和域外實踐,初步構建精細化的損失計算方法。華東政法大學肖宇課題組的《證券特別代表人訴訟實踐若干問題研究》一文認為,我國證券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是2019年《證券法》增加的強化投資者保護的事后救濟措施。*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和投服中心業務規則等文件的出臺,為制度的構建和實施提供了具體路徑。康美藥業案作為制度落地的**案,為新制度的實踐開創了道路。特別代表人訴訟作為我國新的訴訟模式,在理論與實踐中仍存在諸多問題有待厘清和解決,文章對該制度在案件選取、投資者范圍確定、投資者參與訴訟的激勵措施、通知方式、投保機構參與調解、投資者退出權、賠償金分配、律師激勵、與股東代位訴訟的銜接及破產程序的交叉等方面存在的困境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建議,以期更好地推動證券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的完善和常態化。中山大學辛宇課題組的《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風險認定問題研究》一文提出了“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X調整因素”的風險認定方法,首先,基于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估計系統性風險對股票價格的影響;其次,通過識別考察期間的公司個體重大事項來酌情調整非系統風險因素。文章認為,該風險認定方法較好地兼顧了計算邏輯的合理性和計算方法的可操作性,在保證計算結果科學性的前提下能夠做到盡量簡明易懂,具有較高的可行性。中國政法大學張子學課題組的《我國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治理意愿分析與優化建議》通過對我國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的情況和意愿進行調查統計與分析匯總,理清我國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的總體考慮與具體考量,了解影響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的積極因素與消極因素,尤其是對機構投資者通過征集股東權利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的情況與意愿進行專門的調查分析,并提出監管部門與投資者保護機構指導、引導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的建議。袁銀平的《投資者保護機構股東代位訴訟的主要程序障礙與應對建議》認為,在證券領域,普通投資者提起股東代位訴訟不僅資格受限,其意愿和能力亦不足。2019年修訂的《證券法》單獨豁免了投資者保護機構這一特殊股東的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強化了投資者保護機構的作用和地位。從有效推進訴訟的角度分析,必須解決股東代位訴訟的前置程序、起訴事由、管轄法院、訴訟調解以及與關聯訴訟的銜接等一系列程序問題,才能落實好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新性制度,促進公司治理結構改善,維護公司利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黃江東、施蕾的《康美藥業證券集體訴訟案簡評及展開》認為,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影響惡劣、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選擇其作為集體訴訟首案有著示范意義。巨額民事賠償的落地執行有待監管部門、司法機關、投保機構等多方合力。康美藥業案對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形成及獨立董事責任的重塑提出新的挑戰。【投教園地】收錄2篇文章西南財經大學宋全云課題組的《金融素養、投資者權益保護與證券投資行為》一文基于《股東來了》參賽者的問卷調查數據,針對我國證券投資者的金融素養、證券投資行為和權益保護行為展開研究。文章認為,我國政府部門和相關機構應推動投資者教育以引導中小投資者合理參與證券市場投資。同時,投資者教育工作的開展應注意群體針對性,并積極配合問卷調查以優化投資者教育模式、提升培訓教育效果。郭文龍的《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運營與發展再思考——以北京轄區投教基地為視角》一文認為,中國證監會自啟動投教基地建設工作以來,機制體制逐步完善,活動內涵越發豐富,各項工作推進順利,投教基地在投保工作中發揮著重要抓手作用。2020年年初,人民銀行也開始啟動“金融消費者教育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投教基地授牌趨勢是否收緊、質效是否符合預期、監管方式是否改變,投教基地建設如何推進、如何與金融教育示范基地加強資源共享,有必要總結經驗,厘清事實,拓展思路。北京轄區投教基地類型多樣,實力雄厚,特色化和差異化運營特點突出,具有高度代表性,可作為研究標本進行解剖。
投資者(第18輯 2022年5月) 目錄
理論探究
上市公司破產清償中的投資者保護問題研究
——以重整程序中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原告保護為中心 清華大學湯欣課題組
注冊制下創業板投資者保護研究 華東政法大學伍堅課題組
投資者保護視域下的《公司法》修訂
——以優化營商環境為視角 華東政法大學羅培新課題組
市場實務
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損失認定問題研究 復旦大學許多奇課題組
證券特別代表人訴訟實踐若干問題研究 華東政法大學肖宇課題組
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風險認定問題研究 中山大學辛宇課題組
我國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治理意愿分析與優化建議 中國政法大學張子學課題組
投資者保護機構股東代位訴訟的主要程序障礙與應對建議 袁銀平
康美藥業證券集體訴訟案簡評及展開 黃江東 施 蕾
投教園地
金融素養、投資者權益保護與證券投資行為 西南財經大學宋全云課題組
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運營與發展再思考
——以北京轄區投教基地為視角 郭文龍
征稿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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