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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實用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7923
- 條形碼:9787521627923 ; 978-7-5216-2792-3
- 裝幀:60g輕涂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實用版) 本書特色
“實用版系列”獨具五重使用價值: 1. 專業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出版機構。 2. 精選法規。收錄常用法律文件,為法律糾紛的解決提供*密切、*直接的條文規定。 3. 條文解讀詳致。本書中的【理解與適用】均是從龐雜的相互關聯的法律條文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等對條文的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典型案例指引】來自指導性案例、*高人民法院公報、各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等,點出適用要點,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 4. 附錄實用。書末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據等內容,幫助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5. 附贈電子版。將與本分冊主題相關、因篇幅所限而未收錄的相關文件制作成電子版文件,掃一掃封底“法規編輯部”即可免費獲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實用版) 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法律援助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文件,對法律援助法的重點、難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提供相關指導案例和關聯法規鏈接,幫助讀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本書對條文進行注釋的內容均是從龐雜的相互關聯的法律條文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等對條文的權威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書中收錄的案例均來自司法部指導案例等,點出適用要點,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書后還附錄法律流程圖等內容,幫助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實用版)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章總則
**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基本含義】
第三條【基本原則】
第四條【法律援助保障體系】
第五條【政府相關部門職責】
第六條【公檢法機關保障職責】
第七條【律師協會職責】
第八條【鼓勵群團組織、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提供法律援助】
第九條【社會力量支持】
第十條【法律援助宣傳與監督】
第十一條【表彰與獎勵】
第二章機構和人員
第十二條【法律援助機構的設立及其職責】
第十三條【法律援助受理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聯絡點設立】
第十四條【派駐值班律師】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
第十六條【法律援助義務主體】
第十七條【法律援助志愿服務】
第十八條【法律服務資源依法跨區域流動機制】
第十九條【法律援助人員的職責】
第二十條【法律援助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二十一條【保密義務】
第三章形式和范圍
第二十二條【法律援助服務形式】
第二十三條【法律咨詢服務提供】
第二十四條【刑事法律援助申請】
第二十五條【應當指派律師辯護人和可以指派律師辯護人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特殊案件辯護人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辯護權保障】
第二十八條【強制醫療案件的法律援助】
第二十九條【被害人、自訴人及原告人等法律援助申請】
第三十條【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第三十一條【民事和行政法律援助事項范圍】
第三十二條【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的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訴、再審的法律援助申請】
第三十四條【經濟困難標準制定】
第四章程序和實施
第三十五條【申請法律援助告知義務】
第三十六條【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指派要求】
第三十七條【值班律師權利保障】
第三十八條【法律援助管轄】
第三十九條【法律援助申請轉交】
第四十條【代為提出法律援助申請】
第四十一條【經濟困難狀況如實說明及核查】
第四十二條【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情形】
第四十三條【法律援助申請處理】
第四十四條【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十五條【特定群體法律援助服務】
第四十六條【法律援助人員義務】
第四十七條【受援人的如實陳述及配合義務】
第四十八條【法律援助終止情形】
第四十九條【對不予法律援助、終止法律援助決定異議的提出】
第五十條【法律援助事項報告及材料提交】
第五章保障和監督
第五十一條【法律援助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
第五十二條【法律援助補貼】
第五十三條【對受援人和法律援助人員費用減免】
第五十四條【法律援助人員培訓制度】
第五十五條【受援人知情權、投訴權及請求變更權】
第五十六條【法律援助工作投訴查處制度】
第五十七條【法律援助服務的監督、服務質量標準和質量考核】
第五十八條【法律援助信息公開制度】
第五十九條【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監督】
第六十條【律師事務所、律師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年度考核】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法律責任】
第六十三條【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責任】
第六十四條【受援人法律責任】
第六十五條【冒用法律援助名義提供法律服務并謀利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瀆職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群團組織開展法律援助的法律適用】
第六十九條【對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適用】
第七十條【對軍人軍屬提供法律援助辦法的制定】
第七十一條【施行日期】
實用核心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節錄)
(2018年10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節錄)
(2017年9月1日)
法律援助條例
(2003年7月21日)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2019年12月30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司法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
(2020年6月22日)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節錄)
(2019年12月2日)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節錄)
(2020年7月20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
(2005年4月5日)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節錄)
(2019年10月11日)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
(2012年4月9日)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務指引(試行)
(2020年9月16日)
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
(2020年8月20日)
關于完善法律援助補貼標準的指導意見
(2019年2月15日)
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辦法
(2021年12月31日)
關于為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規定(試行)
(2021年12月30日)
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實施辦法
(2016年9月14日)
法律援助投訴處理辦法
(2013年11月19日)
關于加強退役軍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
(2021年12月7日)
典型案例
司法部發布12起法援惠民生典型案例
實用附錄
一、法律援助申請辦理流程圖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材料
三、法律援助申請表
四、法律援助申請人家庭成員和經濟困難申報表
五、法律援助申請告知承諾書
六、法律援助辦案人員補貼申請材料
七、法律援助辦案人員補貼辦理流程
電子版增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2019年1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2018年10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2020年10月1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2018年10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2015年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2012年12月28日)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2016年9月18日)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2018年12月5日)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2017年12月25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2017年12月25日)
全國刑事法律援助服務規范
(2019年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實用版) 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理解與適用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從法律層面對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共7章71條,具體分為總則、機構和人員、形式和范圍、程序和實施、保障和監督、法律責任、附則,主要圍繞“廣覆蓋”“高質量”兩大目標進行了規定。參見《法律援助:既要廣覆蓋又要高質量》,載中國人大網,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bb4c21cffa854dad87755c0174970991.shtml,*后訪問時間:2022年7月13日。 “廣覆蓋”主要體現在: **,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圍進一步擴大,第22條將“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代理”作為新增法律援助形式,并增加“規章”作為擴大法律援助形式的依據。 第二,對于刑事法律援助,第25條在應當通知辯護范圍中增加“申請法律援助的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并將“盲、聾、啞人”擴大為“視力、聽力、言語殘疾人”。第29條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納入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范圍。 第三,對于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第31條在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中增加“確認勞動關系”“生態破壞損害賠償”等情形。第32條在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的情形中,增加規定“英雄烈士近親屬為維護英雄烈士的人格權益”“因見義勇為行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等情形。 “高質量”主要體現在: **,對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復核案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資格問題作出規定,第26條明確“應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執業經歷的律師擔任辯護人” 。 第二,第32條對免予經濟困難審查和第44條對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作出明確,有利于及時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化解糾紛,維護社會安定。 第三,增強了法律援助的保障水平。參見第4條、第52條、第55條對法律援助經費、補貼標準、流動機制等相關規定。 第四,加大了對法律援助機構和人員的監管力度。第55條、第56條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投訴查處作出制度性規定。第57條還規定了引入第三方評估等多種方式定期對法律援助服務質量進行考核。第60條則明確了律師協會對律師事務所、律師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考核和相關懲戒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3號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錄 **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和人員 第三章形式和范圍 第四章程序和實施 第五章保障和監督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章總則 **條立法目的 為了規范和促進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制定本法。 理解與適用 本條是關于立法目的的規定。一是規范和促進法律援助工作。二是保障公民和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三是保障法律正確實施。四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條文參見 《法律援助條例》第1條;《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 第二條基本含義 本法所稱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 理解與適用 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理解法律援助的概念:首先,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一項法律制度,體現了國家責任。明確國家責任有利于動員更多力量參與法律援助,不僅政府有責任,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以及社會各方面都有責任。其次,法律援助的對象是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法律援助的對象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等組織;第二,法律援助的對象不僅包括經濟困難公民,還包括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再次,法律援助是一種無償提供的法律服務。簡單理解,法律援助就是讓貧困和其他弱勢群體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后,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 條文參見 《律師法》第28條;《法律援助條例》第2條;《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第24條 第三條基本原則 法律援助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權,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國家保障與社會參與相結合。 理解與適用 本條是關于法律援助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的規定。根據本條規定,法律援助工作應當遵循五項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權,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國家保障與社會參與相結合。這些原則內涵于法律援助法的立法目的以及我國法律援助的概念之中,并體現在本法各項具體制度設計之中。 條文參見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5條 第四條法律援助保障體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健全法律援助保障體系,將法律援助相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進法律援助均衡發展。 理解與適用 本條是關于人民政府保障職責的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本條規定的責任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不包括鄉鎮一級政府。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還應當將法律援助相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也就是說,法律援助經費的規模應當根據法律援助工作的實際需要而定,而不是盲目“多多益善”或者“只增不減”。 條文參見 《法律援助條例》第3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實用版)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品▽W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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