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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時代文體從業法務指南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65965
- 條形碼:9787519765965 ; 978-7-5197-6596-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法典時代文體從業法務指南 內容簡介
本書面對的主要讀者是“文體產業從業者”(及為其提供服務的法律工作者),主要包括兩部分。**部分是演藝工作者,即通過提供個人的表演(含與表演具有相似性、通過展示個人形象和表現進行的體育竟技)與個人表演相關的姓名許可使用、肖像許可使用等,來獲得表演報酬、使用許可費的文體產業從業者,包括但不限于各類演員(影視演員、綜藝演員、曲藝演員、舞蹈演員等)、歌手、直播主播、運動員等。第二部分是創意工作者,即通過個人的創意,創作出《著作權法》規定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美術作品、攝影作品、音樂作品等),通過對作品進行著作權許可使用獲得許可使用費,并以作品及其元素作為基礎,開發設計相應的衍生產品,用于贈予或銷售的文體產業從業者,包括但不限于各類作家(小說家、散文家、詩人、評論家等)、美術家(畫家、漫畫家、雕塑家等)、音樂人、視頻UP主等。
民法典時代文體從業法務指南 目錄
**章不應被忘卻的文體產業從業信條
信條一·“文體產業的寒冬”≠“自我保護的寒冬”
信條二·保證自己創作的作品“為己所有”
信條三·不要讓任何人奪走你的作品!
信條四·簽一份紙質合同,這很重要!
信條五·防君子而不防小人的合同
信條六·藝術家也需要學歷
信條七·努力打造個人姓名影響力
信條八·緊握法律利劍保護個人信息
信條九·不要害怕“對簿公堂”
信條十·公平公開公正地進行合作,以誠待人
第二章《民法典》視域下的合同基本知識和通用條款
一、什么是合同
二、通用的合同條款
第三章廣告代言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第四章參加演藝活動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第五章直播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第六章著作權許可使用(原始使用)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第七章著作權許可使用(衍生使用)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第八章出版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第九章衍生商品開發(定作加工)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第十章衍生商品開發(著作權許可使用)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第十一章經紀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第十二章勞動
一、業務了解與風險防控
二、業務合同審核
業務合同范本
一、通用合同條款
二、廣告代言合同
三、演藝合同
四、直播入駐合同(直播扶持合同)
五、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原始使用)
六、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衍生使用)
七、出版合同
八、衍生品開發合同(定作加工)
九、衍生商品開發合同(著作權許可使用)
十、經紀合同
十一、勞動合同
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致謝
民法典時代文體從業法務指南 作者簡介
李亨,律師,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先后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 李亨律師擁有律師執業資格和中國演出行業演出經紀資格,自進入律師行業以來,長期扎根于文化體育產業,曾為包括但不限于中國籃球協會、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棋牌運動管理中心(中國棋院)、國家體育總局體育文化發展中心、中國擊劍協會等文體產業機構,以及諸多知名運動員、藝人提供法律服務,并先后參與2019年國際籃聯籃球世界杯、2019年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中國三人籃球聯賽(“超三聯賽”)等重大國際、國內體育賽事的專項法律服務工作。 李亨律師現任中國籃球協會全資子公司深籃體育(北京)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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