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2022飛躍版法考新大綱】2022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對照·考點詳解·法規精讀·強化測試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7022
- 條形碼:9787521627022 ; 978-7-5216-2702-2
- 裝幀:60g輕涂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2022飛躍版法考新大綱】2022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對照·考點詳解·法規精讀·強化測試 本書特色
飛躍法考輔導中心2022年考綱解密品種。 直觀研判考綱變化、直擊考試要點,為考試通關助力! ◎總分結合,詳略得當 【總】新增考點總表、法規變化總表,宏觀把握2022法考變化趨勢。 【分】18個學科逐一解析,單科突破,貼合備考規律。 ◎內容精讀, 重點突出 運用可視化圖表等形式,重點突出,提高閱讀轉換率。 打破傳統法規枯燥學習模式,多種學習板塊設計,建立法規立體學習圖譜。 ◎新增必考,學練結合 緊跟法考“新增必考”命題趨勢,在新增考點及新增/修訂法律法規后設置精選習題,隨學隨練。
【2022飛躍版法考新大綱】2022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對照·考點詳解·法規精讀·強化測試 內容簡介
本書為2022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新大綱輔導用書,直觀研判考綱變化、直擊考試要點,為考試通關助力。本書包括導學篇及詳解篇兩大板塊:(1)導學篇包含“新增考點總表”及“法規變化總表”,宏觀把握2022法考變化趨勢。(2)詳解篇包括“大綱對照”及“法規對照”兩部分。“大綱對照”列明各個學科大綱考點變化,并對新增考點逐一詳解,設置練習題,以練帶學。“法規對照”列明各個學科法規變化,完整收錄新增及修訂法規,通過練習題、難點注釋、關聯規定、案例鏈接等內容設計幫助考生精讀法規,掌握重難點及易考點。
【2022飛躍版法考新大綱】2022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對照·考點詳解·法規精讀·強化測試 目錄
導學篇
新增考點總表
法規對照總表
詳解篇
刑法
一、大綱對照
考點變化
考點詳解
新增考點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法規對照
法規變化
法規精讀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2年3月3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2年2月23日)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窩藏、包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1年8月9日)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1年4月13日)
刑事訴訟法
……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
民法
……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
知識產權法
……
商法
……
經濟法
……
環境資源法
……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
國際法
……
國際私法
……
國際經濟法
……
憲法
……
中國法律史
……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
【2022飛躍版法考新大綱】2022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對照·考點詳解·法規精讀·強化測試 節選
新增考點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概念:本罪是指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行為。 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是指行政執法人員在查處違法案件的過程中,發現行為構成犯罪應當進行刑事追訴,但不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至于行為人是將案件作為一般違法行為處理,還是不作任何處理,一般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徇私舞弊是指為徇私利私情而舞弊。本罪中的“舞弊”是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的同位語,只要“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就屬于“舞弊”,除此之外不再需要其他客觀行為(如積極弄虛作假)。 主體必須是行政執法人員,即依法具有執行行政法職權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本罪與徇私枉法罪中“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的行為有相似之處,兩罪的明顯區別在于行為主體不同:本罪主體是行政執法人員,而徇私枉法罪的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的性質,若其為對犯罪負有偵查職責的人員,則是司法工作人員;若其為負責行政法實施的人員,則是行政執法人員。 【例如】公安人員在治安執法過程中,明知他人的賭博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移交公安機關的偵查部門進行偵查,但徇私舞弊不移交,僅給予治安處罰的,就構成本罪;反之,刑事犯罪的偵查人員遇到犯罪嫌疑人是自己的親友,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擅自不作為刑事案件處理的,成立徇私枉法罪。 主觀方面故意,行為人必須明知案件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而故意不移交。因法律水平不高、事實掌握不全而過失不移交的,不構成本罪。 【提示】行政執法人員索取、收受賄賂,不移交刑事案件,分別構成受賄罪和本罪的,應當實行數罪并罰。犯本罪的,根據《刑法》第402條的規定處罰。 [強化自測]關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本罪的主體為司法工作人員 B.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體 C.行政執法人員索取、收受賄賂,不移交刑事案件,分別構成受賄罪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應擇一重罪處罰 D.因法律水平不高、事實掌握不全而過失不移交的,不構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答案:D。
【2022飛躍版法考新大綱】2022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對照·考點詳解·法規精讀·強化測試 作者簡介
飛躍考試輔導中心隸屬于中國法制出版社考試圖書出版部門。目前專職從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及復習方略的研究,并研究出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相關輔導用書。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羅庸西南聯大授課錄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朝花夕拾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自卑與超越
- >
【精裝繪本】畫給孩子的中國神話
- >
經典常談
- >
姑媽的寶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