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職務犯罪案件實務操作與案例精解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7244
- 條形碼:9787521627244 ; 978-7-5216-2724-4
- 裝幀:70g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職務犯罪案件實務操作與案例精解 本書特色
專業解析職務犯罪罪名 76個案例詮釋疑難問題 諍言摯語提醒預防犯罪
職務犯罪案件實務操作與案例精解 內容簡介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倡廉力度空前加大,老虎蒼蠅不斷落馬,職務犯罪在官員和百姓中都得到了極大的關注。本書是一本專門針對職務犯罪進行全面解析的法律實務性圖書,通過本書,讀者能掌握關于職務犯罪相關法律的全部知識點。本書基本囊括了所有職務犯罪罪名,從概念、犯罪構成、刑事責任等方面對各個罪名進行了分析闡述,輔以案例分析的方式,以案說法、娓娓道來,并對相關人員提出諍言摯語,提升讀者法律意識,以期達到預防犯罪之目的。
職務犯罪案件實務操作與案例精解 目錄
**章 貪污型犯罪?? 001
1.?? 貪污罪?? 003
案例:村民小組長在征地拆遷安置工作中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是否構成貪污罪? 005
2.?? 挪用公款罪?? 010
案例:挪用征地補償款賭博,構成挪用公款罪嗎? 011
3.?? 私分國有資產罪?? 016
案例:單位的分支機構或內設部門能否成為私分國有資產罪的主體? 017
4.?? 私分罰沒財物罪?? 019
案例:將應上繳的罰沒財物分給自己,其行為構成私分罰沒財物罪嗎? 020
第二章 賄賂型犯罪?? 023
5.?? 受賄罪?? 025
案例:收受了別人的錢財,卻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構成受賄罪嗎? 026
6.?? 單位受賄罪?? 033
案例:事業單位為謀取利益,在賬外以各種名義收受回扣的,是否構成單位受賄罪? 034
7.??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037
案例:他人利用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密切關系,通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的,是否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038
8.?? 行賄罪?? 040
案例:國家工作人員為自身利益向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送財物,是否構成行賄罪? 042
9.??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045
案例:行為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與國家工作人員有密切關系的人行賄,是否構成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046
10.?? 對單位行賄罪?? 048
案例:行為人為獲取不正當利益,向單位行賄的,是否構成犯罪? 049
11.?? 介紹賄賂罪?? 050
案例:行為人接受他人請托,介紹他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是否構成犯罪? 051
12.?? 單位行賄罪?? 053
案例: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是否構成單位行賄罪? 054
13.??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056
案例: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是否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057
第三章 隱藏財產型犯罪?? 061
14.??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063
案例: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嗎? 064
15.?? 隱瞞境外存款罪?? 065
案例: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有大額存款,在應當申報的情況下卻不申報的,是否構成隱瞞境外存款罪? 066
第四章 濫用職權型犯罪?? 069
16.?? 濫用職權罪?? 071
案例:為增加業績,派出所所長授意下屬違規亂罰的,構成濫用職權罪嗎? 072
17.??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074
案例: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收受他人錢財,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如何定罪處罰? 076
18.?? 挪用公款罪?? 079
案例:挪用公款給他人驗資周轉使用,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 080
19.?? 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086
案例:濫用職權收取好處費,對不符合公司設立條件的公司予以審批通過后,退繳全部非法所得的,還構成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嗎? 088
20.??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091
案例:以牟利為目的,在國家組織的考試過程中用電子設備向考生傳遞答案,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嗎? 092
21.?? 私放在押人員罪?? 096
案例:私放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親屬會面,其又返回監所的,行為人是否構成私放在押人員罪?因收受賄賂而私放在押人員的,如何定罪量刑? 098
22.?? 放縱走私罪?? 100
案例:海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放縱走私,是否構成放縱走私罪? 101
23.?? 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104
案例:國家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的追究職責,放縱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是否構成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105
24.?? 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108
案例:負責辦理護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明知不符合辦理出境護照條件的人員辦理出境證件的,是否構成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109
25.?? 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112
案例:出入境邊防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為其提供必要的條件,但偷越國(邊)境者未能實際偷越過國(邊)境,出入境邊防人員是否構成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113
26.?? 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115
案例:派出所警察因被脅迫而阻礙解救被拐兒童的,還會構成阻礙解救被拐賣兒童罪嗎? 116
27.??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119
案例:為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提供便利,但犯罪分子實際沒有逃掉處罰的,還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嗎? 120
28.??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123
案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還構成窩藏、包庇罪嗎? 124
29.??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130
案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嗎? 131
30.?? 虛假訴訟罪?? 135
案例: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實施虛假訴訟行為的,一定是以虛假訴訟罪定罪處罰嗎? 136
第五章 玩忽職守型犯罪?? 141
31.?? 玩忽職守罪?? 143
案例:合同制民警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國家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的,構成玩忽職守罪嗎? 144
32.??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146
案例:將涉密地形圖存入連接國際互聯網的個人電腦,構成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嗎? 148
33.??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151
案例:未依法送達執行裁定給被執行人造成嚴重損失,是否構成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152
34.?? 叛逃罪?? 154
案例:在執行公務期間,私自進入外國總領事館,滯留后主動離開并未造成危害國家安全的后果,是否構成叛逃罪? 156
35.??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157
案例:未按規定履行看守職責導致犯罪嫌疑人脫逃的,構成什么罪? 159
36.??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162
案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后,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兩罪應該數罪并罰嗎? 163
37.??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 166
案例:國有公司委派到國有控股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損失,該行為是否構成失職罪? 168
38.?? 環境監管失職罪?? 170
案例:環保局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沒有及時制止超標污水排放導致出現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構成什么罪? 171
39.?? 食品、藥品監管瀆職罪?? 174
案例: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構成什么罪? 175
40.??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177
案例:衛健委主任嚴重不負責任,沒有對傳染病立即采取防控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什么罪? 178
41.?? 商檢失職罪?? 181
案例:不及時出具出口產品的檢驗檢疫證明,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能構成什么罪? 182
42.??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184
案例:沒有對動植物及相關產品完成檢驗檢疫,造成疫情流行的,構成什么罪? 185
43.?? 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187
案例: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履行解救被拐賣婦女職責,導致被拐賣婦女不能及時被解救的,構成什么罪? 188
44.??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190
案例:行為人怠于履行職責,導致重要文物保護單位受到破壞的,是否構成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192
45.??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 193
案例:郵政工作人員延誤郵件投遞,致使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是否構成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 194
46.?? 丟失槍支不報罪?? 196
案例: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槍支被盜后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是否構成丟失槍支不報罪? 197
第六章 徇私舞弊型犯罪?? 201
47.??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203
案例:幫助他人辦理虛假的保外就醫材料,構成犯罪嗎? 204
48.??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207
案例:隱瞞部分事實,將刑事案件作為行政案件處理,是否構成犯罪? 208
49.??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210
案例:行為人收受賄賂后少征應征稅款,如何定罪? 211
50.?? 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品退稅罪?? 213
案例:行為人明知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仍發售發票給該公司,構成犯罪嗎? 214
51.?? 商檢徇私舞弊罪?? 216
案例:偽造檢驗結果,幫助他人走私,應數罪并罰嗎? 217
52.??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220
案例: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偽造檢疫結果幫助走私的,其行為構成走私罪嗎? 221
53.??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223
案例:行為人通過修改成績將自己的侄女錄用為公務員的行為是否構成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224
54.?? 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226
案例:為他人經營與自己所任職公司同類業務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227
55.?? 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228
案例:國有公司的職工向自己的朋友采購不合格商品的,是否構成犯罪? 229
56.??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231
案例:未對國有資產評估作價就賣出,構成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嗎? 232
57.??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234
案例:狩獵隊員出借槍支給他人用以打獵,構成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嗎? 236
第七章 枉法型犯罪?? 241
58.?? 徇私枉法罪?? 243
案例:司法工作人員對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是否構成徇私枉法罪? 244
59.??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248
案例:民事審判人員在審判活動中,違反法律適用規則枉法裁判,其行為是否構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249
60.??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251
案例:在民事執行程序中,執行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導致當事人遭受重大損失,是否構成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252
61.?? 枉法仲裁罪?? 255
案例:仲裁人員在明知案件存在虛假事實的情形下,枉法裁決,是否構成枉法仲裁罪? 255
62.??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257
案例:海關工作人員為企業提供虛假退稅證明,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什么罪? 258
63.?? 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 260
案例:林業部門工作人員超額發放采伐許可證,導致大
片森林資源被破壞,可能構成什么罪? 261
64.?? 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264
案例:以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法院應該受理嗎? 265
65.??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 269
案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后,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是否應該擇一重罪處罰? 271
第八章 侵權型犯罪?? 275
66.?? 非法拘禁罪?? 277
案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非法拘禁行為致人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嗎? 277
67.?? 誣告陷害罪?? 281
案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捏造事實,造成他人名譽受損,構成誣告陷害罪嗎? 282
68.?? 非法搜查罪?? 284
案例:司法工作人員非法搜查,毀壞他人財物,應該數罪并罰嗎? 284
69.?? 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 286
案例:非司法工作人員與司法工作人員進行“刑訊逼供”的,各自應當構成什么罪? 288
70.?? 虐待被監管人罪?? 291
案例:監獄監管人員與其他被監管人毆打、虐待被監管人,情節嚴重的,各自構成什么罪? 293
71.?? 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 295
案例:郵局工作人員私自開拆郵件竊取財物,其行為構成私自開拆郵件罪嗎? 296
72.?? 報復陷害罪?? 298
案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打擊報復證人,構成報復陷害罪嗎? 299
73.?? 破壞選舉罪?? 300
案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破壞評獎大會,構成破壞選舉罪嗎? 302
74.?? 妨害作證罪?? 305
案例:司法工作人員收受他人的錢財,實施妨害作證的行為,應該數罪并罰嗎? 306
75.??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308
案例:當事人自己毀滅、偽造證據的,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嗎? 309
76.?? 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 310
案例:辯護人嚴某利用網絡輿論泄露強奸案相關細節,是否構成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 312
職務犯罪案件實務操作與案例精解 節選
1.??貪污罪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行為人利用自己或與自己有隸屬、制約關系的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對公共財物的主管、管理、經營、經手的權力及方便條件。貪污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工作人員除了包括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在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軍事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還包括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貪污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會侵害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共財物的所有權。此外,還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即行為人在非法獲取公共財物時就已經具有不歸還的意思。貪污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不可收買性和公共財物的所有權。作為國家工作人員,要儉以養德、廉以立身,合法合理地領取薪酬,不能利用自己職務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貪污罪在客觀方面要求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了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結合司法實踐來看,非法占有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侵吞型”。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扣留自己依法主管、管理、經營或經手的公共財物,或者對于應當上交、支付、入賬的公共財物而不上交、不支付、不入賬,轉化為自己或者第三人非法占有。(2)“竊取型”。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秘密竊取等方式非法占有自己與他人共同管理、經營的公共財物。(3)“騙取型”。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借助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手段,使得對公共財物享有處分權的受騙人產生認識錯誤,從而將公共財物處分給行為人或者第三人非法所有。(4)其他類型。結合《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主要包括:①在國內公務活動或者對外交往中接受禮物,依照國家規定應當交公而不交公;②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③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④操縱交易價格、將個人損失轉嫁給單位;⑤在國家出資企業改制過程中故意通過低估資產、隱瞞債權、虛設債務、虛構產權交易等方式隱匿公司、企業財產,轉為本人持有股份的改制后公司、企業所有。除了上述四個條件,貪污罪的成立還要求非法占有的公共財物數額達到《刑法》規定的標準或者貪污行為存在其他較重情節。如果行為人貪污的數額較小,達不到規定的數額標準,或者情節顯著輕微的,則不能構成貪污罪,只能作為一般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根據《刑法》的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1)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2)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犯貪污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上面**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上面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此外,有上面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于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的貪污數額定罪處罰。 案例:村民小組長在征地拆遷安置工作中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是否構成貪污罪?何某是D縣Y鎮滿玉村三組的組長。因為Y鎮鎮政府在受到縣政府委托實施D縣Y鎮滿玉村三組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后,指定該鎮城鄉建設管理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并要求D縣Y鎮滿玉村的村干部配合做好拆遷政策的宣傳、解釋、協調工作,以及被拆遷房屋的核實、丈量、附屬物指認等工作。滿玉村三組組長何某在從事協助工作中,為沒有拆遷資格的趙某、湯某、夏某、唐某4人偽造戶口及拆遷房屋等資料,為不符合拆遷安置條件的4戶農戶分別申請了一套拆遷安置房。之后,何某還代簽了趙某、湯某、夏某、唐某4戶的農房拆遷協議,并領取了拆遷搬家費、過渡費48640元,據為己有。村民小組長何某在征地拆遷安置工作中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是否構成貪污罪?律師解析在貪污罪的認定中,行為人是否具備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會直接影響到犯罪的成立,所以本案是否構成犯罪,其關鍵點是村民組長能否認定為國家工作人員。村民小組屬于村基層組織,會在一定情形下協助人民政府從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而這種協助從事具體的行政管理事務實際上就是在依法從事公務,因此,村民小組長應當屬于“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的范圍,以國家工作人員論,能夠成為貪污罪的主體。但如果其從事的僅是集體經濟組織中的事務,由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村、組集體事務不屬于公務的范疇,就不能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因此,在上面的案例中,何某作為D縣Y鎮滿玉村三組的組長,在協助D縣Y鎮滿玉村三組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中,利用自己協助政府從事管理工作的便利,通過虛構事實和提供虛假材料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已經構成了貪污罪。諍言摯語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黨的建設的重大任務”。a自黨風廉政建設和各項反腐敗斗爭工作開展以來,我們始終保持著對腐敗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養奸,實現了通過嚴懲腐敗、瀆職行為倒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奉公守法、盡職盡責的目的。與此同時,為了鞏固反腐敗斗爭勝利的成果,從根本上、源頭上消除腐敗現象,實現國家繁榮發展、百姓安居樂業,國家工作人員要堅守清正廉潔的信仰、謹記為人民服務的職責,不斷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筑牢廉政基石。
職務犯罪案件實務操作與案例精解 作者簡介
韓驍,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碩士生導師,北京理工大學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會員,北京市經濟法學會理事,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企業訴訟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職務犯罪預防與辯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朝陽區律師協會爭議解決研究會副主任、權益保障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北京市石景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代表作有《新三板規則解讀與操作指南》《投資創業全程法律指南(律師答疑版)》《成功掛牌新三板》(合著)。
- >
大紅狗在馬戲團-大紅狗克里弗-助人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
- >
姑媽的寶刀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朝花夕拾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故事新編
- >
【精裝繪本】畫給孩子的中國神話
- >
企鵝口袋書系列·偉大的思想20:論自然選擇(英漢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