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西方法學史綱(第四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207539
- 條形碼:9787100207539 ; 978-7-100-20753-9
- 裝幀:70g純質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西方法學史綱(第四版)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法學本科以上本書開宗明義梳理了古代希臘羅馬法學家的經籍,關注中世紀西歐以羅馬法為主的法學復興運動,分國別理清了近現代部門法律學術思想的發展與流變,為讀者搭建起了世界法學發展的主要干線與脈絡分支,從而全面系統地向讀者描繪出一幅法治國家的思想圖景。
西方法學史綱(第四版) 內容簡介
中國近現代法學,是一個舶來品,它源自西方。那么,西方法學是何時產生?產生后又是如何發展,其學術風貌又是如何?本書依次對古代希臘的法學思想、羅馬法學的形成與發展、中世紀歐洲法學的風貌,以及法國、德國、英國、美國和日本等主要西方國家法學的形成與發展做了詳實的介紹和評述。*后,本書以基礎法學如法理學、法史學、法社會學和比較法學為線索,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至今西方法學的發展進行了總結。本書試圖闡明法學與其他社會科學一樣,它是隨著人類社會的成長而日益進步,隨著人類文明的提升而逐漸繁榮。追求人類的幸福,探尋社會的公平正義,就是法和法學前進的基本動力。
西方法學史綱(第四版) 目錄
**版序
第二版序
第三版序
導論 西語“法學”一詞的起源及其流變
**章 古代希臘的法學思想
**節 概述
第二節 柏拉圖的法學思想
一、西方歷史上**部法學專著《法律篇》
二、法的正義理論
三、法治的理論
第三節 亞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論
一、法治的含義
二、法治的根據
三、法治的各項措施
四、亞里士多德法治論的歷史意義
第四節 斯多噶學派的自然法思想
一、斯多噶學派對自然法的表述
二、對斯多噶學派的自然法思想的評價
第二章 羅馬法學
**節 羅馬法學形成的諸種條件
一、商品經濟的發展
二、古代羅馬的立法活動
三、法律與宗教相分離而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體系
四、古代羅馬法律教育的興起
五、以自然法為核心的法學觀的傳播
六、職業法學家階層的形成
七、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學術環境
第二節 羅馬法學產生和發展的幾個階段
一、羅馬法學的產生
二、羅馬法學的發展
(一)共和國后期(公元前202-前27年)羅馬法學的發展
(二)帝國前期(公元前27年-公元284年)羅馬法學的鼎盛
(三)帝國后期(284-527年)的法學發展
(四)查士丁尼時期(527-565年)的法學
第三節 羅馬法學的特點
一、以私法學為核心
二、對法理的精深研究和對概念的縝密表述
三、強烈的實踐性
第三章 中世紀西歐法學
**節 概述
第二節 羅馬法學的復興
一、 注釋法學派
……
第四章 法國法學
第五章 德國法學
第六章 英國法學
第七章 美國法學
第八章 日本法學
第九章 二次大戰后西方法學的發展——以基礎法學為中心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西方法學史綱(第四版) 節選
《西方法學史綱(第四版)/中華當代學術著作輯要》:國家學說狄驥認為,國家是社會的一個器官,社會是人們通過共同的欲望結合起來的集團,所以,國家也是以人們的共同欲望為基礎的,它是通過發布命令的人(統治者)與接受命令的人(被統治者)之間的分化而形成的,是強者對弱者的統治。為了保障因文明進化而產生的新的共同欲求,就需要國家。在現代社會,國家這個社會器官已變得極為復雜。如一方面,形成了大臣、議會等各種下部器官;另一方面,國家自身也在不斷分化,產生出中央政府領導和監督之下的州、市和縣等組織。但這些變化,只是國家量上面的變化,而非質的變化。在本質上,國家仍是命令者對接受命令者的統治。作為這樣一種國家,它具有各種命令性的功能和契約性的功能以及其他派生的功能。具體為:國家的功能,首先是命令性功能和契約性功能,后者主要有兩類,即管理行為和外交功能,而前者,則分為一般性命令(立法功能)和特殊性命令,特殊性命令又有兩種功能,即執行功能和統治功能,在執行功能中,主要是一般的執行功能和特殊的執行功能,后者又包含了司法性執行功能和行政性執行功能兩種。這些功能的分化發展,是與人的意識的發展相對應的,是作為國家等于人格的意思行為而出現的。對資產階級古典憲法學理論的批判狄驥在展開自己的社會學憲法學理論的同時,對傳統的資產階級古典憲法學進行了批判。狄驥認為,以艾斯曼為代表的法國傳統憲法學,是建立在法國《人權宣言》的基礎之上的,它強調了兩個基本點,即以人格化的民族作為主體的國家主權和具有人格的個人的不可轉讓的自然權利,以及由此派生的國民主權原理、代表制等。狄驥認為,到20世紀初,這種傳統的憲法學已經瓦解,一方面,人們已經認識到這種憲法學的兩個基本思想,即國家主權和個人的自然權利,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不可能成為法律制度的科學根據。就國家主權而言,神授意志固然是虛構,全民意志也不能成立,因為意志只能是個人的或若干個人意志的總和,而個人意志決無權迫使反對者接受其意志。就個人自然權利而論,由于人是社會的人,根本不可能有個人的自然權利,如果有個人權利,也只能來自社會,個人不能根據這種權利而強迫社會接受其意志。另一方面,隨著19世紀末以來社會政治、經濟、科學和文化的發展,國家的行政職能大為擴大。因此,傳統的公法制度必須由新的制度來取代。這種新的原則是:統治者并無主觀的權利,但具有為滿足公眾的需要而組織公共服務的權力。它的行為只是為了這一目的才具有約束力和法律價值。“因此,公務觀念代替了主權觀念。國家不再是一個發號施令的主權權力,它不過是一批人,他們必須使用他們所掌握的權力來提供公眾需要。公務觀念成了現代國家學說的基礎。”狄驥的理論為法國公法學引入了社會學的方法和觀念,開闊了憲法學的視野,豐富了其內容,但仍是非科學的。因為,**,從系統論角度分析,狄驥的社會連帶主義雖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這種理論強調的人既是個人的又是社會的,人們如果想要生存,就必須遵循連帶關系的社會法則,人們始終而且只能生活在社會關系中,等等,都是正確的。但是,這種連帶主義理論在整體上并不科學,因為它雖然指出了人們之間的社會連帶關系的事實,但這種事實與資本主義社會的現實并不相符,它指明了社會性和個性、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共同性,但不能說明其實現的途徑和物質力量,對于資本主義社會人們的復雜關系(包括經濟的、政治的和倫理的),僅用社會連帶關系予以說明,顯然是將人們的尤其是階級社會中人們的社會關系簡單化了。第二,狄驥的社會連帶主義過分強調了個人所應當履行的社會義務,不承認或限制個人的主觀權利,尤其是他關于工人和資本家分工后都應各自忠于職守等理論,都具有一種對早期資產階級天賦人權及民主思想的反動的色彩,反映了資本主義進入帝國主義的時代特色。第三,用社會連帶主義解釋資本主義社會憲法學的社會基礎,一方面,具有歷史進步意義。因為這種理論對建立在以自然狀態、自然權利以及社會契約等理論基礎上的憲法學是一種變革,它將憲法學置于20世紀初葉的資本主義社會現實中來加以研究、分析,擴大了憲法學研究的視野,在內容和方法上都使資產階級憲法學更為豐富,具有現實主義的色彩。但另一方面,狄驥將憲法學建立在社會連帶主義之上,又使他的理論掩蓋了社會上劃分為不同階級和階層的現實,回避了資產階級憲法學的階級本質。……
西方法學史綱(第四版) 作者簡介
何勤華,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著有《西方法學史綱》《20世紀日本法學》《中國法學史》《法律文化史譚》等多部作品,主編《法律文明史》(全16卷,參與撰寫《法律文明的起源》《宗教法》《中華法系》《大陸法系》),在法學類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180余篇。留學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1992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9年獲“第二屆中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稱號。曾任華東政法大學校長。兼任中華司法研究會副會長、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會長。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姑媽的寶刀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中國歷史的瞬間
- >
莉莉和章魚
- >
伊索寓言-世界文學名著典藏-全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