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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王國程序法匯編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203876
- 條形碼:9787100203876 ; 978-7-100-20387-6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泰王國程序法匯編 內容簡介
《泰王國程序法匯編》收錄了《泰王國民事訴訟法典》(2020年修訂)、《泰王國刑事訴訟法典》(2019年修訂)和《泰王國行政法院成立與程序法》(2019年修訂)三大訴訟法。本書搶先發售以中文形式系統地展現了泰國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案件從立案、受理、審理、判決與執行的整個訴訟過程,呈現泰國現行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方面的特色與亮點,為讀者快速系統了解泰國訴訟法律制度體系提供了手資料。
泰王國程序法匯編 目錄
1934年泰王國刑事訴訟法典
1999年泰王國行政法院成立與程序法
泰王國程序法匯編 節選
第十五條 法院不得在管轄權范圍之外行使職權,下列情況除外: (一)如果被詢問、檢查的人員,或者財產所有人、場所主人未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的,法院可以在管轄權范圍之外,對上述人員進行詢問或檢查。 (二)法院可以對管轄權范圍之外的當事人或人員簽發傳票。對于依照本法典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百零八條、**百零九條和**百一十一條以及《刑法典》**百四十七條的規定簽發傳票的,必須事先征得有管轄權法院的同意。 (三)法院依照本法典的規定,作出執行或逮捕、拘留決定,可以在任何地點使用。 法院對其管轄權范圍之外的案件具有執行權并對其進行執行的,應當依照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三款、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執行。 民事法院依照《普通法院組織法》的規定受理的案件,或者依照第六條/(一)規定移送給民事法院的案件,如果民事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有權對其管轄權范圍之外的上述案件進行審理。 第十六條 如果需要進行詢問、檢查或審理的: (一)可以由管轄權范圍之外的任何一個初級法院進行; (二)可以由大城府、吞武里府(曼谷)管轄權范圍之外的民事法院或刑事法院進行,或者由上訴法院或*高法院進行。 前述法院有權依照**百零二條的規定,指定其他初級法院進行詢問、檢查或代為審理案件。 第十七條 起訴到法院的案件,法院應當按照案件目錄中的案號順序進行審理,但在特殊情況下,法院有其他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法院有權審查法院工作人員接收的訴訟文書,以便向法院遞交,或者向當事人或其他人送達。 如果法院認為其接收的訴訟文書中的文字無法識別、無法理解,或者夸大其詞、未記載具體事項、沒有簽名、沒有依照法律規定附加相關材料的,又或沒有足額交納或墊付案件受理費的,法院可以要求當事人重新制作或修改訴訟文書,要求當事人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納或墊付案件受理費以及法院認為須交納的其他案件處理費。如果當事人沒有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履行的,法院將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法院認為其接收的訴訟文書,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提交,除出現前款規定的情形之外,特別是在提交的訴訟文書中發現當事人或相關人員不在其管轄權范圍之內的,法院應當作出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裁定,以便其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 如果不存在上述問題,法院應當在訴訟文書或者其他地方作出予以受理的裁定。 對于法院依照本條文規定作出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根據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和第二百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上訴法院和*高法院提起上訴。 第十九條 法院有權根據案件需要作出裁定,要求當事人雙方或一方親自到庭,即使上述當事人已經有代理律師也不例外。另外,如果法院認為當事人親自到庭有可能依照下列條款達成調解協議或和解協議的,法院應當裁定要求當事人親自到庭。 第二十條 法院有權在訴訟中的任何階段對案件進行調解,以促成當事人就爭議達成調解協議或和解協議。 第二十條之二 為了便于調解,當法院認為有必要時,或經任何一方當事人申請時,法院可以在僅有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本人親自到庭的情況下,對案件進行不公開審理,律師是否到庭均可。 當法院認為有必要時,或者經任何一方當事人申請時,法院可以指定有關個人或團體作為調解人,協助法院進行調解,以達成調解協議。 法院調解的原則和方法、調解人的指定以及調解人的權利和義務,應當依照經*高法院大會審議并通過的《*高法院院長規定》執行。 第三款規定的《*高法院院長規定》,于《政府公報》公布后施行。 ……
泰王國程序法匯編 作者簡介
黎群,女,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后研究員,泰國法政大學法學博士。主要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泰對照版)》(法典翻譯)、《中國行政法院設立研究》(泰語專著),參與撰寫教材《監察法教程》。在《廣西民族大學學報》《廣西民族研究》《貴州民族研究》以及泰國法政大學法學期刊、泰國司法部期刊等刊物發表論文近20篇。主持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自治區教學改革項目,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課題、廣西高等學校高水平創新團隊項目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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