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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建設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3669634
- 條形碼:9787513669634 ; 978-7-5136-6963-4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建設研究 本書特色
(1)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問題研究”(編號:17BSH044)研究成果 (2)本書指出城鄉公平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基本遵循:堅持高質量的公平統一、堅持有層次的公平統一、堅持兜底線的公平統一、堅持全覆蓋的公平統一。
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建設研究 內容簡介
凌文豪,法學博士,河南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河南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學科帶頭人,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理事、中國社會學會社會保障與社會發展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教學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養老金分會理事、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社會救助分會理事、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養老服務分會理事、河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社科基金通訊評審專家、河南省就業促進會特聘專家。研究領域:養老保險與養老服務、社會救助與貧困治理。于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60余篇,多篇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復印,被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摘錄。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2項、省部級課題8項、廳級課題10余項,出版學術著作4部,獲省部級科研獎勵7項、廳級特等獎2項。被評為河南省很好青年社科專家、河南省社科青年“百優人才”工程人選、河南省高校科技(人文社科)創新人才、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師、河南省教學標兵等。
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建設研究 目錄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001
(一)研究背景001
(二)研究意義003
二、研究綜述005
(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城鄉統一005
(二)社會養老服務的城鄉統一010
三、理論依據022
四、研究思路與方法023
(一)研究思路023
(二)研究方法024
五、創新之處025
(一)研究理論創新025
(二)研究視域創新025
(三)研究方法創新025
第二章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026
一、前緣與今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歷程探析026
(一)萌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生發時期027
(二)探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前期探索時期029
(三)發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探索時期033
(四)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正式建立與發展時期036
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業已取得的成就039
(一)促普惠:覆蓋范圍持續擴大039
(二)多支柱:資金籌集主體多元042
(三)升水平:待遇水平穩步提高045
(四)促整合:持續推進制度銜接、提高整合水平047
(五)重服務:管理服務體系不斷優化050
(六)重規范:相應法律體系日益完善052
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尚需完善之處053
(一)名與實:城鄉差異依然存在,公平性亟待增強054
(二)供與需:保障內容尚需充實,全面性更應提升058
(三)群與群:制度間隔斷依然較大,碎片化亟須消弭059
(四)區與區:統籌層次還應提升,流動性仍需加強062
(五)辦與管:經辦體系尚待完善,服務性也應鞏固065
第三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與發展068
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梳理068
(一)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演變(1955—2014年)069
(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演變(1951—2014年)071
(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初步形成(2015年至今)075
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轉成效078
(一)養老保險參保人數持續增加078
(二)養老保險金待遇水平不斷提高080
(三)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更加順暢081
(四)養老保險統籌層次逐漸提升082
(五)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日益多元化083
(六)養老保險管理體制不斷優化084
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發展中存在的問題085
(一)不同群體之間養老金待遇差異懸殊086
(二)地區之間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能力呈現差異化087
(三)養老保險制度贍養率不斷攀升090
(四)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運轉091
(五)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可持續性面臨挑戰092
(六)養老保險制度全國統籌面臨諸多問題093
(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增收困難095
(八)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仍不完善096
第四章統籌構建:養老保險制度的城鄉統一100
一、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間的差異客觀存在100
(一)制度設計方面101
(二)制度運行方面110
(三)制度支持方面112
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間差異引致的問題114
(一)限制制度的轉移銜接114
(二)影響制度的公平持續115
(三)阻礙制度的水平提高117
三、城鄉統一養老保險制度構建的條件支撐118
(一)黨執政理念的結果118
(二)經濟社會發展的奠基120
(三)相關制度建立的推動123
(四)科技進步紅利的加持124
(五)社會文明進步的要求125
四、城鄉統一養老保險制度構建的路徑選擇128
(一)統一養老保險的制度設計129
(二)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機制132
(三)優化養老保險制度的支持體系133
第五章城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構建與發展135
一、城市社會養老服務的政策發展歷程135
(一)城市社會養老服務的萌芽期(1949—1977年)136
(二)城市社會養老服務的初探期(1978—1999年)136
(三)城市社會養老服務的成型期(2000—2011年)137
(四)中國特色城市養老服務的發展奠定期(2012年至今)138
二、城市社會養老服務的初步成效140
(一)保障形式:從救濟為主到多樣化的養老服務供給體系141
(二)責任主體:從家庭到“國家—單位”保障再到多元主體共擔142
(三)保障對象:從無到有、從部分享有到全民覆蓋144
三、城市社會養老服務的現存問題145
(一)養老模式方面146
(二)服務對象:資源獲取隱性失衡151
(三)責任主體:職責模糊協調性差152
四、城市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路徑與政策建議156
第六章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現狀及問題159
一、新時代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背景159
(一)城鄉倒置:農村人口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159
(二)重鄉重土:農村老年人口在地老化意愿強烈160
(三)供給不足:農村養老服務供需矛盾長期存在161
二、農村養老服務政策演進及地方實踐162
(一)農村養老服務政策演進164
(二)農村養老服務政策地方實踐168
(三)農村養老服務政策發展趨勢與現存問題174
三、農村養老服務供給類別與主要模式175
(一)傳統家庭養老模式176
(二)農村居家養老服務模式176
(三)農村社區養老服務模式177
(四)農村機構養老服務模式178
(五)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模式179
(六)農村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模式180
四、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踐困境181
(一)農村養老服務政策落實困難181
(二)政府財政支持和傾斜不足182
(三)區域和城鄉養老服務發展失衡183
(四)農村養老服務供給質量不高184
(五)農村地區醫養深度融合不足185
(六)農村社會養老服務成效欠佳185
五、農村養老服務體系發展及政策完善186
(一)完善農村養老服務治理體系186
(二)加大投入以改善供求關系187
(三)提升農村養老資源配置效率188
(四)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質量189
(五)探索“農村智慧醫養結合”養老模式190
(六)優化農村養老服務環境192
第七章構建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194
一、構建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現實基礎195
(一)內在優勢:社會養老服務發展現實成就196
(二)外在條件:城鄉統一現實要件初步具備197
二、構建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困境198
(一)橫向:社會養老服務總體發展水平較低198
(二)縱向:社會養老服務城鄉之間差距較為明顯202
三、城鄉統一的養老服務體系的國際經驗借鑒206
(一)德國養老服務發展及經驗借鑒206
(二)日本養老服務發展及經驗借鑒211
(三)瑞典養老服務發展及經驗借鑒215
四、構建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路徑選擇219
(一)橫向:提高服務水平,增進可持續性220
(二)縱向:構建城鄉統一體系,增進公平性與流動性223
第八章城鄉公平統一的養老保障體系建設227
一、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論述227
(一)養老保險體系的公平統一227
(二)養老服務體系的公平統一228
(三)養老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229
二、我國城鄉統一的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基本遵循230
(一)堅持高質量的公平統一231
(二)堅持有層次的公平統一232
(三)堅持“兜底線”的公平統一232
(四)堅持全覆蓋的公平統一233
三、城鄉公平統一的養老保障體系實現路徑234
(一)推進法治建設,維護制度的統一性和多層次性234
(二)完善頂層設計,增強制度和政策目標的協同性237
(三)加大多元投入,保障各群體待遇水平的公平性239
(四)增強管理能力,確保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標準化241
(五)引入市場機制,促進養老服務供給多元化發展243
(六)弘揚傳統文化,營造社會尊老敬老的外部環境245
參考文獻248
關鍵詞索引表270
后記273
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建設研究 節選
自2000年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階段,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口老齡化日趨加劇,業已成為阻礙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194590萬人,占18.90%,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141441萬人,占13.74%。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1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3個百分點。“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其間,我國將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因此,我們不僅在養老保障制度上,而且在養老服務方面更需要加快步伐。為了構建完善的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體系,不僅要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而且要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服務,只有促使二者的有機結合才能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體系,二者缺一不可。盡管我們國家已基本解決了老年人的溫飽問題,但進入新時代,社會的主要矛盾已發生變化,“獲得感、幸福感與滿足感”成為當下人們的追求目標,因此,我們就需要構建與完善中國特色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來實現。 我們知道,自2009年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開啟試點以來,制度推進極其迅速,并在2012年實現了制度全覆蓋,比*初預計提前了8年;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從2011年開啟,到2012年也實現了制度全覆蓋。2014年2月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它不僅是我國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實現了制度全覆蓋的標志,也是建立我國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邁出的**步。2015年1月國務院又頒布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標志著我國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方面實現了“雙軌制”并軌,即我國城鎮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度方面實現真正的合并,它是我國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鄉統一方面邁出的第二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構建“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也提出了“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系”,這都為我國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體系指明了方向,因此,目前學術界對該問題的研究尤為關切。 與此同時,盡管我們已初步解決了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但城鄉的養老服務的水平差異還比較大。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不僅為老齡工作的思想原則與目標提供了指導,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老齡事業的發展,而且首次提出了“建立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社會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機制”。在該時期,黨與政府對于人口老齡化認識比較明確,比較重視老齡政策體制構建,推動了養老服務業的初步發展,為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階段后城鄉統一的養老服務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知識基礎。國務院2013年頒布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指出,要建設“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該文件不僅首次明確提出要統籌規劃發展城市養老服務設施,大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建設,加強養老機構建設與農村養老服務,而且要繁榮我國的養老服務市場,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兩者有機結合。2016年國務院頒布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以居家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以機構為補充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2019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提出不僅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寬養老服務投融資渠道,而且要擴大養老服務就業、創業和消費,促進我國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進而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機制。2020年10月2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建議》,提出不僅要“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而且要“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更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作為一項基本國策。由此可見,我國已將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作為一個重要的發展方向。2021年國務院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中指出,加強“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不僅要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創新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進一步規范發展機構養老,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而且要促進老年人城鄉統一的養老服務發展,走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道路。 要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不僅要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要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而且要將兩者有機結合起來才算是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體系。鑒于此,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基本實現了城鄉統籌,離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僅有一步之遙,但養老服務的城鄉差距目前仍然較大,構建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服務仍待時日。“十四五”規劃提出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實現具有中國特色的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建設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因此,構建與完善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體系仍任重而道遠。
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建設研究 作者簡介
凌文豪,法學博士,河南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河南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學科帶頭人,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理事、中國社會學會社會保障與社會發展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教學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養老金分會理事、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社會救助分會理事、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養老服務分會理事、河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社科基金通訊評審專家、河南省就業促進會特聘專家。 研究領域:養老保險與養老服務、社會救助與貧困治理。于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60余篇,多篇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復印,被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摘錄。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2項、省部級課題8項、廳級課題10余項,出版學術著作4部,獲省部級科研獎勵7項、廳級特等獎2項。被評為河南省優秀青年社科專家、河南省社科青年“百優人才”工程人選、河南省高校科技(人文社科)創新人才、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師、河南省教學標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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