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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制度史講義/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208970
- 條形碼:9787100208970 ; 978-7-100-20897-0
- 裝幀:6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早期制度史講義/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法學、經濟史、制度史本書列入“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第二十輯(政法類)。梅因是英國歷史法學派的代表人物,他的《古代法》對中國法學界產生了廣泛和長期的影響,本書作為梅因的講義,延續了《古代法》的基本觀點并進一步發展。在本書中,梅因將法學史研究與分析重大的現實立法問題相結合,其方法和問題,對當前中國法學仍然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
早期制度史講義/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 內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在牛津大學的一部講稿,更具體地貫徹了《古代法》的基本思路,通過分析古愛爾蘭法,即所謂的“布雷亨法律”,深入闡述了法律有其自身復雜的演化過程。作者從社會人類學的角度入手,把視野投向*原初的社會部落,考察從親緣關系、部落機構中如何逐漸萌發出法律,*初的法律形態又是如何規定家庭關系、土地關系等;*后,再反過來看這些法律因素對帝國的影響。具體而言,前十一講通過分析有一千多年歷史的愛爾蘭“布雷亨法律”,深入闡述法律有其自身復雜演化過程的思想,*后兩講則可見到梅因將法學史研究與分析重大的現實立法問題相結合的精湛功力。
早期制度史講義/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 目錄
**版前言
第四版前言
**講 早期制度史的新材料
第二講 古愛爾蘭法律
第三講 作為社會基礎的血親關系
第四講 部落與土地
第五講 首領及其地位
第六講 部落首領與土地
第七講 古代的家族分配
第八講 原始觀念的發展及傳播
第九講 法律救濟的原始形式(一)
第十講 法律救濟的原始形式(二)
第十一講 已婚婦女約定財產的早期史
第十二講 主權
第十三講 主權與帝國
索引
術語對照表
早期制度史講義/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 節選
《早期制度史講義》: 對人類社會原始時期歷史的*新研究指向一個結論:*早將人們凝聚在共同體中的紐帶是血緣或血親。近幾年來,人們對這個問題從不同的側面進行研究,在原始血緣關系的意義及其如何產生等問題上聚訟紛紜;但是大家普遍同意我說過的事實。血親過去是處在現在凝聚人類社會的多種影響因素的位置上,但我們或許有必要持謹慎態度,不可對它持太過寬泛的認識。它被視為有效的聯合紐帶,但無論如何也不是情感性的聯合紐帶。由于缺少更好的措辭,我只能把它稱為存在于全人類之中的一種道德親情,這種觀念在整個歷史進程中穩步得到了普及,現在我們有了一個反映這種觀念的極抽象的術語——仁愛。在造就這種更寬泛、更含糊的血親觀上,*強大的力量無疑是宗教,其實是一種偉大的東方宗教擴展了它,直至出于某些目的吸納了全部情感天性。我們在品味原始的血親觀念之前,必須完全摒除現代人對它的擴展。除了被視為事實上的實際血親關系,我們未開化的先祖從不承認任何同胞關系。如果一個人不是另一個人的血親,他們之間便沒有任何關系。他是敵人,或宰殺之,或劫掠之,或仇恨之,猶如部落捕殺野獸一樣,這是*狡詐、*殘酷的野獸世界。與異族部落的人相比,緊隨著營帳的獵犬與其有更多的共性.這種說法絕非夸大其詞。 法理學的研究者所關注的人類部落,完全屬于現在普遍按語言分類的種族,例如雅利安族和閃族。除此之外,他還考慮的頂多是后來被稱為烏拉爾人、土耳其人、匈牙利人和芬蘭人的那些邊遠人群。所有這些種族在部落時期的特征是,部落成員認為部落本身及其分支都是同一男性祖先的后裔。這些共同體認為,他們所熟知的家族群體,是由同一個男人及其妻子或妻子們的后裔所組成;大概他們已經習慣了那個由一個亡故不久的祖先的后裔組成的更大群體,它在印度仍作為一個緊密的血親聯合體存在著,盡管我們只能通過它在我們的“繼承權位序表”(Tables of Inheritance)中留下的痕跡對它有所了解。他們相信,他們親眼所見的構成血緣群體的方式,與這個共同體本身得以形成的過程是一致的。因此理論上的假設是,所有部落成員都是某位共同祖先的子孫;子孫形成分支,分支又生出更多分支,直到所有群體中規模*小者,即現存的家庭。我認為可以這樣說,只要這種觀點僅限于指雅利安人、閃族人、烏拉爾人等種族,其正確性便可以得到基本的認同。至多可以斷言,在這些種族有記錄可查的部分習俗中,隱約透露著另一些更早狀態的跡象。然而,人類種族中有相當部分不能列入雅利安人、閃族人或烏拉爾人,對他們而言,則可以作出另一些非常不同的論斷。首先可以說,有證據表明,在他們中間廣為流行的血緣觀念,并不符合有著共同的單一祖先的假設。其次,人們已經指出,一些孤立的、十分野蠻的小群體,他們長期隱居于人跡難至的印度河流域,或南部大洋的珊瑚島上,仍然遵循著某些習俗,若稱它們為不道德是不正確的,也是有失公允的,因為以我們這里所持觀點來看,它們要比道德更古老。*終的提示是,如果在世界歷史的更早階段這些習慣比現在的分布范圍更廣,那么我已說過的那些反常的、非雅利安人、非閃族人或非烏拉爾人的血親觀念,就應有它們自己的解釋。如果這里指出的結論反映著真實的情況,如果這些習俗確實一度普遍存在,那么人類曾遵循低等動物的方式這種說法,便是對人類的一種不當恭維,因為所有低等動物事實上并不遵守那種被歸于它們的習俗。但是,不管這些探究有何意義,只有它們能夠明確證明高等種族的血親關系是從現在所知屬于低等種族的血親關系中成長起來時,才會使我們感興趣,而且即使如此,它與我們的關系也十分遙遠。毫無疑問,近來有些著作家堅信一種形式的血緣關系源于另外一種形式的血緣關系。 ……
早期制度史講義/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 作者簡介
亨利??薩姆納??梅因(Henry Sumner Maine,1822—1888),19世紀英國著名的法學家、英國現代歷史法學和比較法學的奠基人。其一生經歷豐富,兼涉法律實務、法學研究與時評,著述頗豐。其法學著作多以講義形式面世,傳世名著《古代法》便是由他在倫敦四大律師會館的講稿修訂而成,甫一問世即成經典,在西方法學界的影響經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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