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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石刻書人身份與書法史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030702869
- 條形碼:9787030702869 ; 978-7-03-070286-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古代石刻書人身份與書法史研究 本書特色
本書探討了隋部分石刻書人、石刻斷代和五代以前的書學問題,并由石刻書人對北宋御書院的祗候官詳加考辨,梳理了遼金元石刻書人及其身份,對元代奎章閣書家與鑒書博士進行了個案研究。
古代石刻書人身份與書法史研究 內容簡介
本書從文獻學角度對中國東漢至元代石刻書人身份特點和歷史變遷進行了詳細考察,對漢魏六朝石刻書人身份及石刻文獻的偽托、附會、錯訛和闕疑等加以考釋甄別,探討了隋部分石刻書人、石刻斷代和五代以前的書學問題,并由石刻書人對北宋御書院的祗候官詳加考辨,梳理了遼金元石刻書人及其身份,對元代奎章閣書家與鑒書博士進行了個案研究。 本書在研究古代社會書寫狀態和石刻藝術文獻等方面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對于古代石刻史、書法史、美術史、刻工史等領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古代石刻書人身份與書法史研究 目錄
前言
**章 漢魏六朝石刻書人身份考釋 1
**節 漢魏石經書人身份 2
第二節 漢魏時期碑刻書人中的低級身份 5
第三節 南朝石刻書人中的低級官吏 7
第四節 北朝石刻書人中的低級官吏 10
第五節 北朝石刻書人中品秩較高的職官 12
第六節 南北朝石刻書人中的釋道徒及其他情況 14
第七節 漢魏六朝石刻書人身份的書法史學意義 16
第二章 隋石書刻和五代以前書學考 25
**節 隋代石刻書人題署及其身份 26
第二節 《劉賢墓志》入窆年代獻疑 44
第三節 五代以前書學考 50
第三章 宋書學與石刻中的御書院祗候官研究 59
**節 北宋前中期書學人物考 60
第二節 北宋徽宗朝的書學 65
第三節 鞏義皇陵敕寫石刻書人與御書院祗候官 75
第四章 遼金元石刻書人及其身份 99
**節 遼代石刻書人與題署 100
第二節 金代石刻書人與題署 113
第三節 遼寧地區遼金元石刻書人 153
第五章 元代奎章閣書家與鑒書博士研究 161
**節 元“奎章三子”的詩書際會 162
第二節 柯九思卒于至正七年說 175
第三節 元代奎章閣鑒書博士杜秉彝考 190
第四節 元代王沂首任宣文閣鑒書博士考 199
第五節 《至正十一年進士題名記》所見鑒書博士考 204
第六節 元代唐兀族鑒書博士劉中守考 212
第七節 元代鑒書博士考補 220
古代石刻書人身份與書法史研究 節選
**章漢魏六朝石刻書人身份考釋 **節漢魏石經書人身份 《熹平石經》乃東漢熹平四年(175年)至光和六年(183年)所刻石經,用隸書刻寫,稱“一體石經”。《正始石經》乃魏正始年間(240—249年)詔刻石經,刻古文、篆、隸三體,稱“三體石經”。 一、《熹平石經》書人問題 《熹平石經》多被徑稱蔡邕所書,視為士大夫書石之典型。蔡氏初平元年(190年)官至左中郎將,秩比二千石,而立石經時為議郎,秩六百石。然而石經工程浩繁,七經共約20萬字,書丹實非一人所能為。石經前后共歷8年,蔡邕光和元年(178年)后未參與石經刊刻,各經書風和碑式不盡一致,皆其證也。 儒生參與了石經書丹,此點一向被忽視。《后漢書 盧植傳》載:“熹平四年 時始立太學石經,以正五經文字,植乃上書曰:‘ 敢率愚淺,為之解詁,而家乏,無力供繕寫上,愿得將能書生二人,共詣東觀,就官財糧,專心研精,合《尚書》章句,考《禮記》失得,庶裁定圣典,刊正碑文。古文科斗,近于為實,而厭抑流俗,降在小學。’ 歲余,復征拜議郎,與諫議大夫馬日,議郎蔡邕、楊彪、韓說等,并在東觀校中書五經記傳,補續《漢記》。”由此可明二事:**,盧植等士大夫之職是刊正碑文;第二,盧植未參與書寫,書丹是由“能書生”完成的,盧植“無力供繕寫上”,故欲率能書生“共詣東觀,就官財糧”,生應指東觀善書儒生。歷朝皇皇大制,若唐修《開成石經》、宋刻皇家碑志、元修《經世大典》、明修《永樂大典》、清修《四庫全書》,莫不聚天下能書者,漢魏石經之刻寫亦當準此。 又,宦官李巡亦參與石經書丹。據張國淦《歷代石經考》載,北海圖書館新得殘石《石陽二》有:“巡欲鑿石正書經字,立于大學。”巡,當是李巡。《后漢書》卷108載,汝陽李巡“乃白帝,與諸儒共刻五經文于石,于是詔蔡邕等,正其文字,自后五經一定,爭者用息”。李巡是宦者,以善書名,王愔《古今文字志目》載秦漢吳能書59人中就有李巡,居師宜官、張超之后,張昶、梁鵠之前,正為漢末人。《義門讀書記》卷24云:“熹平石經之立,發于李巡,可以息。”石經殘文昭示,李巡是石經書丹者之一。 二、《正始石經》書人問題 關于《正始石經》的書人,古今論及者甚多,但分歧也較多,有蔡邕說、衛覬說、嵇康說、邯鄲淳說、淳先書后刻說、淳門說、韋誕參與說、張揖參與說、鐘會參與說等。蔡邕說誤甚,乃混淆三體和一體所致。衛覬卒于太和三年(229年),據正始紀元尚有十余年,故遠書經之時。《晉書 趙至傳》稱“年十四,詣洛陽,游太學,遇嵇康于學寫石經”,其時不早于魏甘露二年(257年),距石經之立已十余年,則嵇康之“寫石經”正為摹寫之意,無關書石。《隸續》卷5載:“《漢書》云,元嘉元年度尚命邯鄲淳作《曹娥碑》,時淳已弱冠,自元嘉至正始,亦九十余年。”此可否邯鄲淳之說。立石經時,韋誕年逾花甲,當非朝官,書經可能性亦不大。其他諸說亦屬臆測,皆無實據,此不一一辨之。 石經之刻立,工程浩大,《正始石經》當為多人合作所書,其書寫階層未必盡是士大夫。漢魏相接,二石經之刻立相距僅約60年。魏廢東觀,另立秘書監,承漢東觀職能。《熹平石經》乃能書者在東觀完成,《正始石經》之書刻則當與秘書監有緊密關系,理由有三:其一,秘書監責在正定文字,與石經刻立目的一致。漢魏之交,書體演進加劇,楷書體新興,古文越發久遠,秘書機構應運而生,*適合負責書刻石經。其二,秘書多善書者,具備書經條件。《四體書勢》稱:“鵠弟子毛弘,教于秘書,今八分皆弘法也。”以此,則石經中之八分書可能即供職于秘書監的毛弘弟子所為。其三,秘書監吏員充足。《三國志補注》卷3引王肅表曰:“青龍之末,主者啟選秘書監,詔秘書,騁吏以上三百余人。”青龍之末距正始之初僅七八年光景,秘書監壯大為石經書刻奠定了基礎。 第二節 漢魏時期碑刻書人中的低級身份 東漢中后期和三國時期,碑刻大行其道,故吏僚屬及門生弟子為紀官長功德,以不同形式參與了立碑刻石事宜。 一、東漢石刻書人的低級身份 漢武都太守李翕有治績,遂有《西狹頌》《郙閣頌》刻諸摩崖。前者刻于建寧四年(171年),后者刻于建寧五年(172年)。《西狹頌》后署“從史位下辨仇靖字漢德書文”,《郙閣頌》題名有“故吏下辨仇紼字子長書”。從史位是東漢散吏,清黃生《義府》卷下《張納碑陰》釋“從掾位”曰:“似是試職而未即真之稱,《郙閣頌》后有從史位,亦此類也。”下辨為地名,東漢設下辨道。《郙閣頌》中稱“臣□□□,勒石示后”,所謂“臣”者,當即李翕手下的僚屬。兩者對比可知,一為僚屬從史位仇靖所書,一為故吏仇紼所書。 《武斑碑》立于建和元年(147年),載碑主武斑功德。后署“防東長(齊)國臨菑□紀伯允書此碑”,此碑書者當為“□紀”字允伯者,書碑者亦當為武斑生前之僚屬。宋代章樵《古文苑》卷18注曰:“防東縣屬山陽郡中都縣,屬東平國,漢制萬戶以上為令,減萬戶為長。”又《后漢書》卷38曰:“每縣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長四百石,小者置長三百石。”防東長秩當三四百石。 建安十年(205年)刻立之《樊敏碑》,末刻“石工劉盛息懆書”。其版本、句讀和理解,學界有不同意見。《金石錄》稱“此碑獨首尾完好”,洪適多見實物,則《隸續》卷5所錄“石工劉盛息懆書”可信。漢代石刻署名兼書名與字為通例,而僅書其名者少,“盛”與“息懆”相輔相成,合于字說之例。石工世守其業,《樊敏碑》立于四川蘆山,居邊遠,石工書丹或許與此有關。又據蘆山新近發現的《趙儀碑》所載,建安十三年(208年)重立《張儀碑》,“以家錢雇飯,石工劉盛復立”。此碑比《樊敏碑》晚立了3年,且同在蘆山,劉盛當為一人。“以家錢雇飯”可明劉氏或為職業名工,兼能書丹未嘗不可。 考漢碑刻書人,當重書佐。漢書佐地位不高,多主文書,故與翰墨關系較近。《后漢書》卷90注曰:“《續漢志》曰:‘書佐主干文書。’”有的書佐參與了石刻的書寫,典型者即延熹八年(165年)立《西岳華山廟碑》,末署“京兆尹敕監都水掾霸陵杜遷市石,遣書佐新豐郭香察書”。古人關于該碑書人問題曾有分歧,尤其是對“遣書佐新豐郭香察書”理解迥異,或以為“郭香”察書,或以為“郭香察”書。因書佐職官低微,未見漢書佐察書之制,故以郭香察為書人占優。 其他漢碑刻中,常見書佐及其他文職官吏列入,今人有以為書人者,多為臆測之言,限于篇幅,此不細辨。 二、三國石刻書人的低級身份 考三國石刻書人,須重吳國令史一職。吳天璽元年(276年)所立之《禪國山碑》,后兩行署名涉及[7]書撰人和刻工之名,各家著錄和考釋稍異,其優長之說為:“中書東觀令史、立信中郎將臣蘇建所書,刻工殷正、何赦。”立信中郎將乃武職散官,而中書東觀令史則是文職實銜。令史之職,漢已有之。東漢末,曹操設秘書令,典尚書奏事。三國時,曹丕改秘書為中書,吳國亦設中書,職官有中書令、中書仆射、中書丞等。東觀原為東漢宮名,已見于前文。東吳置東觀令,董理經籍,掌修國史。然東觀令與東觀令史并不同,令為其領者,令史地位較低,若《后漢書》卷36載符節令六百石,符節令史二百石,尊顯自明。除東觀令史外,三國還有蘭臺令史、文字令史。蘇建為“中書東觀令史”,則東觀令史隸屬中書。因《天發神讖碑》中有“蘭臺東觀令(下闕)”,其下或闕“史”字,或無“史”字,都能說明蘭臺亦有東觀令之屬。蘭臺多隸尚書,則中書東觀令史與蘭臺東觀令史已有不同,不過其地位當近同。《后漢書》卷77注曰:“《續漢志》曰:蘭臺令史六人,秩百石,掌書,劾奏及印,主文書。”三國承東漢,吳國東觀令史秩約百石可明。 第三節 南朝石刻書人中的低級官吏 南北朝書石者未見書佐、令史和其他低級文吏參與其中。這些書人品秩不高,為便于分析,本書將正六品相應級別以下者稱為低級官吏。 一、梁朝石刻書人的低級身份 地位較低的參軍、行參軍,常為南朝石刻書人。《梁羅浮山銘》書人蕭世貞為梁參軍。撰者蕭譽為皇子之庶子。考《通典》卷37《梁官品》,七班有“皇弟皇子之庶子府中錄事中記室中直兵參軍”,蕭譽為河東王,屬蕃王府,則蕭世貞之參軍即此,秩為五班,相當于九品制之從七品。 梁又有《檀溪寺禪房碑》,書人許璠為前輔國郡都曹參軍。《集古錄目》跋《梁檀溪寺禪房碑》云:“梁信威主簿劉之遴序,記室參軍鮑炯銘,前輔國郡都曹參軍許璠書。”“前”言非現職。《梁書》卷49曰:“王遷郢州,兼都曹參軍。 除員外散騎侍郎。”據《通典》卷37《梁官品》,員外散騎侍郎為三班,則都曹參軍當在三班(相當于從八品)以下。 比參軍稍低者為行參軍,陳碑書人有之。《至大金陵新志》卷12下《攝山棲霞寺詩碑》注:“翊前會稽王行參軍京兆韋霈書。”韋霈或作李沛(霈)、車霈、王霈,當以韋霈說為是。據《通典》卷37《梁官品》,二十班有“四翊”,翊前是“四翊”之一。韋霈的職官為“翊前會稽王行參軍”,即韋霈為翊前將軍、會稽王陳莊的僚屬。“行參軍”在《通典》卷38《陳官品》中有二:第八品中有皇弟皇子府行參軍;第九品有蕃王府行參軍。韋霈當為皇弟皇子府行參軍,秩第八品。 梁石刻書人又有奉朝請。《蕭憺碑》署“吳興貝義淵書”,未署職官。碑無年月,蕭憺卒于天監十八年(519年),是碑當立于此后不久。另有《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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