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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邏輯學:你將受益一生的邏輯學入門書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1162886
- 條形碼:9787541162886 ; 978-7-5411-6288-6
- 裝幀:90g雅質紙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簡單的邏輯學:你將受益一生的邏輯學入門書 本書特色
你將受益一生的邏輯學入門故事書入圍“年度好書”《基本演繹法》作者劉洪波全新力作4大核心版塊,50條用腦關鍵,120則說理實例讓你走出思維誤區(qū),重塑思維體系,說話更有條理,決策更清晰,行動更高效。 1、邏輯學作家劉洪波繼《基本演繹法》之后又一力作,邏輯學專家李媛媛教授親自審定,中國邏輯學會副會長熊明輝教授、中國法律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原副會長劉漢民教授等多位邏輯學、法學專家鼎力推薦。 2、一本通俗又嚴謹?shù)倪壿媽W入門故事書,用超過120個妙趣橫生的事例闡述邏輯學中的艱深理論。讀完這些事例,就可輕松搞定邏輯學中復雜的基礎理論、煩瑣的符號公式和不接地氣的語句。 3、這是一本應運而生之書,更是一本治愈社會疾病的寶典,教我們分清楚社會生活中的公域與私域、公理與私理,讓我們不再“雙標”,不再難以溝通。 4、大多數(shù)人之所以說話做事沒有條理,主要是缺乏邏輯學訓練,閱讀本書就可以重塑邏輯體系,走出思維誤區(qū),讓你說話更有條理,決策更清晰,行動更高效。 5、詭辯與邏輯是一正一反的思維,如同“孿生兄弟”。閱讀本書能夠讓我們準確識別和拆解詭辯,也能讓我們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合理運用詭辯技巧來化解難題。 6、生動有趣的邏輯學事例適合零基礎的讀者,大有乾坤的邏輯學知識體系梳理也適用于本專業(yè)的學生。 《簡單的邏輯學》是一本集政治意義、社會意義、應用意義、學術意義于一身的好書,作者幽默、風趣、通俗、易懂的表達,很友好地將邏輯學應用呈現(xiàn)給讀者,而非堅壁清野、拒人千里,這更體現(xiàn)了作者的學術德行和人格魅力。 ——中國法律邏輯專業(yè)委員會理事、貴州省邏輯學會理事、貴州警察學院副教授李媛媛。 本書淺顯易懂,體系也完備,說理清楚,張弛有度,介紹的邏輯理論非常基礎,特別適合想系統(tǒng)了解邏輯常識的人群閱讀,是一本極具可讀性的邏輯學普及讀物。 ——中國邏輯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中山大學博士生導師熊明輝教授《簡單的邏輯學》出版后,我相信它將成為一部人們感興趣的、廣受歡迎的書籍,它將促進邏輯學的普及,提升人們的思維水平,提升人們說道理的能力,并充分發(fā)揮邏輯思維在交際、工作等各方面的作用,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的發(fā)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中國法律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原副會長、廣東省演講學會副秘書長、廣東警官學院邏輯學劉漢民教授本書在事例方面的許多優(yōu)點,使我感覺到邏輯學的豐富和有趣。我愿意把它推薦給那些希望提高思維能力和論辯能力的人們,相信他們能夠在輕松愉快的閱讀中感受到邏輯的魅力。 ——中國邏輯學會法律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常務理事、山西省律師協(xié)會知識產權法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山西淳陽律師事務所郝增明律師 《簡單的邏輯學》是一本邏輯學入門的教科書,對于邏輯學的初學者極具可讀性。該書體系完備,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將邏輯學理論和方法與社會現(xiàn)實結合,使讀者在“講道理”中領悟邏輯思維方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讓邏輯學從邏輯學家的課堂上和書本里解放出來,成為大眾邏輯,這或許就是《簡單的邏輯學》一書的價值所在。 ——中國法律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副會長、遼寧大學法學院郝建設教授大道至簡,唯其如此,方能涵蓋盡可能廣的外延。該著以邏輯的方法詮釋邏輯學,盡顯其核心要義,可謂切中肯綮。作者以豐富的經驗彰顯對“公器”之思考,對讀者有醍醐灌頂之效。以至簡之邏輯整理碎片化的知識乃至生活,必有益焉。 ——中國法律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常務理事、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陳偉功副教授國際公認的批判性思維大咖羅伯特·恩尼斯定義:“批判性思維是合理的、反思性的思維,其目的在于決定我們去相信什么和做什么。”聽集教師、編輯、偵查邏輯專家于一身的洪波教授將如何去相信去決定、如何論證講道理的邏輯娓娓道來。 ?——中國法律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吳艷副教授?? 邏輯學不是讓人望而卻步的“玄學”,而是*貼近生活、*接地氣的工具。大師的能力就在于能將“厚書講薄”,化晦澀難懂為形象有趣。洪波教授正是秉承這樣的理念,致力于邏輯學普及工作,常年筆耕不輟。這是他的又一本力作,非常值得推薦、學習。 ——中國法律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常務理事、新疆警察學院賈磊副教授
簡單的邏輯學:你將受益一生的邏輯學入門書 內容簡介
當別人說你“不講道理”時,你知道對方的真正意思其實是“你沒有邏輯”嗎?當日常生活中遇到了偷換概念的詭辯該怎么辦?是時候學些邏輯學了!邏輯學從來都不是讓人望而卻步的“玄學”,而是觸手可及、貼近生活、能解決實際問題的思維工具。 本書是你入門邏輯學的簡明讀本,劉洪波老師繼《基本演繹法》之后,再一次“厚書講薄”,化晦澀難懂為通俗有趣,運用超過120個生動鮮活的事例,來闡述邏輯學的基本知識和理論,好讀、好懂、好用,讓你走出思維誤區(qū),重塑思維體系,說話更有條理,決策更清晰,行動更高效。
簡單的邏輯學:你將受益一生的邏輯學入門書 目錄
目錄
**章 什么是邏輯思維
002 關于思維
007 思維的基本類型
014 邏輯是什么
017 邏輯簡史
019 邏輯分類
021 怎樣進行正確的思維
第二章 形式邏輯
026 概念
064 判斷
088 演繹推理
122 非演繹推理
第三章 邏輯思維的基本規(guī)律
138 同一律
142 矛盾律
145 排中律
148 充足理由律
第四章 證明與反駁
154 論證
159 證明
164 反駁
169 歸謬法
第五章 怎樣去講道理
第六章 在論辯中要學會借用邏輯的力量
簡單的邏輯學:你將受益一生的邏輯學入門書 節(jié)選
**章??什么是邏輯思維 什么是邏輯思維?這要從這個詞語的構成進行分析,即“邏輯”和“思維”。“邏輯”是一個外來語,音譯自希臘文的λó??ο??(邏各斯),原意是指思想、言辭、理性、規(guī)律等,古西方學者用“邏輯”來指稱研究推理論證的學問,現(xiàn)在的“邏輯”一般是指人們通過概念、判斷、推理等抽象思維方法來認識客觀對象的一門學問。“思維”則是大腦對客觀對象的認識過程,或者說是對客觀對象的一種反映。通常人們會把“邏輯”和“思維”聯(lián)系在一起,就形成了“邏輯思維”這個詞語,其實這是在要求我們在認識客觀對象的時候,我們的思維必須是符合邏輯的,要滿足邏輯的要求,而不能毫無根據(jù)、胡思亂想。也就是說,我們在思維的過程中,要遵循形成概念、構成判斷,并通過推理來認識客觀對象本質的這樣一個規(guī)則,如果不遵循這個規(guī)則,思維就是沒有根據(jù)的、混亂的,就不能獲得可靠的結論。 關于思維 對于思維,哲學定義為:思維是人的大腦對于客觀對象間接的、概括的反映。其實,這不過是對“思維”的名詞意義的解釋,但顯然,在很多時候,我們在特定的語境中是把“思維”當成動詞來用的。那么,作為動詞的“思維”又是什么呢?在動詞意義上,“思維”就等同于“思考”“考慮”“思索”“思”“想”等,簡單地說,就是“想問題”。 好,既然思維是“想問題”,那么思維的構成是不是就可以分為“想”和“問題”兩個部分呢?一般來說應該是這樣的,但還不夠全面,因為思維不能憑空而存在,我們需要把所想的“問題”和“想”的過程以及結論表達出來,因此,就需要借助于“語言”。思維和語言有著不可分割的聯(lián)系,思維對客觀對象的反映是借助語言來實現(xiàn)的,思維活動的實現(xiàn)和思維成果的應用都離不開語言。 既然思維是“想問題”,首先就得有“問題”,沒有“問題”,思維就是無源之水。那么,思維的“問題”是什么呢?思維的“問題”當然就是思維的對象,可以說任何事物都可以作為思維的對象(也稱“思維內容”),因此,思維對象就是“萬事萬物”。“想”是什么?“想”是一個過程,是思維的結構,我們通過“想”,將思維對象的各種屬性進行歸納、串聯(lián)、分析、綜合、提煉等等,從而獲得某種結論,以達到認識思維對象的目的,這個過程需要以某種形式和結構來表達,這就是思維的結構。用來表達思維的當然就被稱為“思維語言”了,思維語言并不僅僅局限于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它還包括了行為語言和表情語言等等。 出租車司機小張這兩天特別郁悶,因為不小心開車撞死了一條小狗,小狗的主人林小姐要求小張賠四千元,雙方協(xié)商不成,林小姐找到了交警王警官。王警官調看了路上的監(jiān)控視頻,認定是小張的全責,支持了林小姐的請求,小張沒辦法,只好向姐姐借錢準備賠償。小張的姐姐總感覺小張有點冤枉,便求教于學校的同事李老師。李老師在法律方面懂得很多,為人也很熱心,常常幫熟人朋友看看訴狀、寫寫答辯狀什么的,是學校有名的“能人”。李老師了解了案情后,答應陪小張姐弟倆到交警隊處理此事。 到交警隊見到林小姐和王警官后,李老師聽完林小姐的陳述,對王警官說:“王警官,案情我們已經了解了,從監(jiān)控來看顯然是小張的全責。但我想請林小姐證明一下,被撞死的小狗的確是林小姐的私有財產,也就是說,請林小姐證明她就是小狗的主人。總不能隨便來個什么人空口白話說小狗是自己的,小張就要賠錢給他吧?”林小姐一聽就急了:“你是說我訛詐嗎?我的狗可是辦了證的。”李老師笑了笑說:“林小姐別急,我并沒有說你訛詐,只是在就事論事。”王警官道:“我了解過了,林小姐的狗確實是辦了證的。”李老師點了點頭:“好,那么林小姐你確定你就是這條狗的主人?”林小姐氣呼呼地說:“我當然確定。”李老師看著林小姐道:“你確定它是你的私有財產,價值四千元?”“我確定,它當然是我的私有財產,損壞他人財產必須照價賠償。”林小姐高聲道,“雖然買的時候不到三千元,但我都養(yǎng)了兩年多了,養(yǎng)狗不花錢嗎?賠四千元可不是亂開口。”李老師看了一臉憤然的林小姐一眼,笑著對王警官道:“王警官,我想問一下,你們交警對碰瓷應該怎樣處理?”聽到李老師的話,王警官心中“咯噔”了一下,忙對林小姐道:“林小姐,人家小張已經誠懇道歉了,要不算了吧,就不要糾纏賠不賠的問題了。”林小姐見王警官的態(tài)度陡然轉變,立即就蒙了:“憑什么呀?損壞他人財產可以不賠嗎?”王警官沒有回答林小姐的質疑,而是起身對李老師和小張姐弟倆道:“抱歉,是我處理不當,麻煩你們跑一趟,回頭我向林小姐解釋,你們可以回去了,非常抱歉。” 離開交警隊,小張姐弟一臉茫然。李老師對姐弟倆分析道:“對林小姐來說,這個案件她需要解釋清楚三件事。**,小狗的確是她的,那么光憑飼養(yǎng)證上的照片可不行,還得看證上有沒有血型等可以和被撞死的小狗相互印證的內容,當然也許人證也可以,這需要時間來調查;第二,如果證明了林小姐的確是小狗的主人,那么還需要明確小狗是否為她的財產,并確定其經濟價值;第三,如果以上兩條都得到了確定,關鍵的問題就出現(xiàn)了,這個問題很要命,林小姐還必須說明,她為什么會把有一定經濟價值的私有財產放到馬路中間?如果把有一定經濟價值的私有財產放到馬路中間等車來撞,并趁機索要賠償,算不算碰瓷?”小張姐弟倆頓時恍然大悟,這才明白王警官為什么會道歉并同意他們不進行任何賠償就可以離開。 在這個小案例中,“小狗被撞死要不要賠償”就是思維的“問題”,李老師的問話和陳述就是表達思維的語言,而由“要不要賠償”的問題的提出,到“算不算碰瓷”的新問題(結論)產生的過程就是思維的過程,由*初“要不要賠償”的問題,到獲得可能“屬于碰瓷”的結論,這一思維過程可以用若干推理形式聯(lián)結起來,這種聯(lián)結方式就稱為思維的結構,這個思維結構可以通過邏輯形式來進行反映,以語言形式來表達:首先,至少涉及這樣一些概念——小狗、小狗的主人、私有財產、經濟價值、賠償、碰瓷等等;其次,至少構建了如下判斷——林小姐是小狗的主人、小狗是林小姐的私有財產、小狗有一定的經濟價值、林小姐把私有財產放到了馬路中間、林小姐索要賠償、林小姐涉嫌碰瓷等等;第三,“林小姐涉嫌碰瓷”是*終的結論,這個結論是通過推理得出的——如果把個人的私有財產放到馬路中間等車來撞,同時趁機索要賠償,那么就涉嫌碰瓷;林小姐把個人的私有財產放到馬路中間等車來撞,同時趁機索要賠償;所以,林小姐涉嫌碰瓷。也可以用這樣的推理來表述——把個人的私有財產放到馬路中間等車來撞,同時趁機索要賠償?shù)男袨槭桥龃尚袨椋涣中〗愕男袨槭前褌人的私有財產放到馬路中間等車來撞,同時趁機索要賠償?shù)男袨椋凰裕中〗愕男袨槭桥龃尚袨椤? 概念、判斷、推理是三種思維形式,是形式邏輯研究的主要對象,人們總是通過形成概念、做出判斷,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科學推理,來達到認識客觀對象的目的,反映思維形式構成的形態(tài)就是思維的結構。 任何思維都是由“問題——思維對象、想——思維形式與結構、表達——思維語言”這三個部分組成。邏輯學是關于思維的學科,但它并不去研究思維的所有方面,思維對象是相關學科的研究內容,比如:日月星辰的變化規(guī)律是天文學的研究對象;山河湖海的變遷是地理學的研究對象;等等。思維語言是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心理學家通常可以通過人的口頭語言、書面語言、行為語言和表情語言去分析、推演,以了解他人的思維(心理)活動,而邏輯則側重研究思維的形式與結構,通過研究思維的形式結構來規(guī)范思維活動,以求獲得可靠的、合理的思維結論,當然,其中并不能完全避免對思維對象和思維語言的觸及。 思維的基本類型 喜歡讀書的人,經常會在網絡和書籍中看到各種各樣關于“思維”的概念,比如:抽象思維、辯證思維、創(chuàng)造性思維、逆向思維、批判性思維、靈感思維、邏輯思維、形象思維、發(fā)散思維、系統(tǒng)思維等等,但從相關論述來看,這些“思維”之間的界限并不清晰,根據(jù)邏輯理論中“概念間的關系”分析,上述“思維”之間的關系并不是“全異”的,大多具有“交叉關系”,有的具有“屬種關系”,而使用或論述這些概念的人,往往并不進行概念的歸類,于是很容易混淆這些概念之間的關系,造成應用的模糊和失準。 那么,思維到底有哪些類型,從分類來說又有哪些種類呢?從傳統(tǒng)的角度,一般認為思維有形象思維、抽象思維和辯證思維三種類型,當然,這并不是唯一的分類,也有人把思維分為形象思維、抽象思維和靈感思維等等。不過我們從思維對客觀對象認識的程度來分析,把思維分為形象思維、抽象思維和辯證思維三種類型似乎更為恰當。 形象思維 形象思維又稱為想象思維,屬于感性思維。在認識過程中,根據(jù)客觀對象外在形象傳遞的信息,在感受、儲存的基礎上,結合主觀的認識和情感進行識別、判斷,并用一定的手段和工具,比如語言、繪畫、色彩、聲音、節(jié)奏、旋律等,進行簡單描述的基本的思維形式就叫形象思維。它只按照直觀的形象去認識客觀對象,其結論是通過對客觀對象表象進行取舍而形成的。形象思維往往通過客觀對象的個別特征,去認識該客觀對象,這個認識過程始終伴隨著形象,通過對象的外在形態(tài)來構成思維,因此,形象思維始終伴隨著想象與聯(lián)想。 初夏到野外踏青,看到山花爛漫、溪流潺潺、蜂蝶飛舞、清風送爽等等,我們會形成“風景這邊獨好”的認知。 我們到四川、重慶旅游,當然免不了要品嘗當?shù)氐男〕裕热鐚m保雞丁、麻婆豆腐、重慶火鍋、夫妻肺片等等,于是會發(fā)現(xiàn),四川和重慶的菜肴很麻、很辣、很香,于是切身感受到了川菜“麻辣”的特色,形成了川菜“麻辣”的認知。 把視覺、聽覺、觸覺、味覺獲得的信息,在頭腦中進行簡單的綜合并形成對客觀對象的認知,這個過程就是形象思維。 形象思維有形象性、非邏輯性、粗略性和想象性等主要特征。(1)形象性:形象性是形象思維*基本的特點。形象思維所反映的是客觀對象的外在形態(tài),通過觸覺、意象、感覺、想象等方式,利用圖形、顏色、語言、聲音、旋律等直接描述出對客觀對象的認知,具有生動性、直觀性和整體性的優(yōu)點。(2)非邏輯性:形象思維對信息的加工是通過調用許多外在形態(tài)材料,直接混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形象,或由一個形象跳躍到另一個形象。形象思維對信息的加工過程不是體系性的,它可以使思維迅速從個別特征去認識對象整體。也正因為形象思維不同于抽象(邏輯)思維,對客觀對象缺乏體系性認識,不深入追究若干外在信息之間的有機聯(lián)系,所以其準確性不高,因此,形象思維是或然性思維,思維的結果有待于邏輯的證明或實踐的檢驗。(3)粗略性:形象思維對客觀對象的認識是粗線條的反映,基本不涉及對象的本質。一般來說,形象思維僅僅是對對象特有屬性的認知,并根據(jù)特有屬性去認識對象、形成概念,而沒有更深入地去認識對象的本質屬性,所以,形成的關于客觀對象的概念是初步的、粗略的。(4)想象性:想象是思維根據(jù)客觀對象外在的形態(tài),形成一個新的形象的過程。形象思維一般并不滿足于對已有形象的簡單再現(xiàn),它更致力于追求對已有形象的加工、整合,而獲得關于客觀對象新的形象,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形象思維是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思維,所以,富有想象力的人大多都具有創(chuàng)造性和開拓性。 許多人認為形象思維只認識客觀對象的特有屬性,而非本質屬性,因此,是一種低級思維,在人的認知體系中意義不大,而抽象思維和辯證思維這類中高級思維才是有用的思維。這實際上是對形象思維的誤解。我們都知道,人對客觀對象的認識總是由淺入深、由表及里的,形象思維是初級思維不假,但同時它也是基本思維,沒有對客觀對象特有屬性的認識,就無法觸及其本質屬性,不“由表”就無法“及里”;同時,在某些領域,形象思維的作用是遠遠大于抽象思維和辯證思維的,比如藝術中的繪畫創(chuàng)作、歌曲創(chuàng)作甚至文學創(chuàng)作等等,都需要創(chuàng)作者具有很強的形象思維能力。想象是形象思維的核心,因此,在發(fā)明創(chuàng)造、科學創(chuàng)新中,形象思維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抽象思維 抽象思維又叫邏輯思維,屬于理性認識。我們以抽象、綜合、分析等方法,對在認識客觀對象過程中所獲得的材料進行加工整理,通過相關信息的深入研究和有機聯(lián)系,認識客觀對象的本質屬性,并通過這些本質屬性形成關于該對象的概念,從而達到認識對象的目的,這個認識過程就叫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不同,它并不僅僅依靠感覺、感知等形成對象外在形象的概念,而是憑借科學的分析、綜合、比較等對客觀對象的本質屬性進行反映,從而獲得關于客觀對象的內在本質的反映。 抽象思維具有明顯的間接性和概括性,是在分析客觀對象時以對象*本質的特性而形成概念,并運用概念進行判斷、推理的思維活動。 當我們在認識“人”這個客觀對象時,知道人是高等動物,但為什么人與其他動物不同呢?于是就需要對“人”進行深入的了解,通過視覺反映,看到人有四肢、軀干、頭顱,并且直立行走,但這僅僅是“人”的外在形態(tài),并不能決定人之所以成為“人”,這些特點并不具有規(guī)定性。通過對“人”和其他動物的深入研究,揭示出“人是具有抽象思維能力,并能制造和使用勞動工具”這個本質內涵,才獲得人之所以成為“人”的本質。這個探究“人”的本質內涵的思維過程就是抽象思維。 我們看到一個人身著警服,于是認為他是警察。但是,身著警服就是警察嗎?當然不是,身著警服同樣并不具有規(guī)定性,不是人成為警察的本質屬性。只有國家賦予“執(zhí)法”職能,并從事警務工作的人才是警察。“國家賦予執(zhí)法職能,并從事警務工作”,這是警察的本質,是對“警察”這個職業(yè)深入了解分析獲得的邏輯內涵,揭示這個本質內涵的思維過程就是抽象思維。 一般來說,人的現(xiàn)實思維是形象思維與抽象思維相互交織而成的,沒有經過思維理論學習和訓練的人,在認識客觀對象和表達思想的過程中,往往會把這兩種不同的思維混雜在一起,導致思維不夠清晰,表達不夠準確。 形象思維是通過社會教化而養(yǎng)成的一種思維,由于它幾乎從出生開始就伴隨人的一生,于是就形成了習慣,是一種習慣思維,也稱慣性思維;抽象思維是形式邏輯的主要研究對象,作為一種深刻的理性思維,抽象思維往往需要教育教化才得以形成,也就是說,它是人們通過對各種文化、科學知識的學習和積累而逐步養(yǎng)成的一種思維模式。因此,在我們的思維構成中,形象思維是大于抽象思維的,那么在實際思維中,我們要特別注意,不要讓習慣思維不經意間替代抽象思維,這是我們“講道理”的基礎。 張三和李四要去參加某個會議,張三剛走進會場,就有人說:張三總算來了。那么李四呢?按照習慣思維的聯(lián)想性,似乎應該是“李四早已到了”;如果說的是:總算張三來了,那言下之意是“李四沒有來”或者“李四不來了”。相較之下,抽象思維卻沒有這么糾結,不管是說“張三總算來了”還是“總算張三來了”都只斷定了張三的狀態(tài),都只表達了一個意思——張三來了;而與李四來不來,或者是否已經來了完全沒有關系。這就是習慣思維與理性思維的差別。 本書的敘述將主要圍繞抽象思維,即形式邏輯展開,簡單介紹抽象思維的基本形式結構,著重分析概念、判斷和推理的基礎理論和方法應用。 辯證思維 辯證思維是反映客觀對象發(fā)展、變化規(guī)律性的思維。辯證思維是唯物辯證法在思維中的運用,唯物辯證法的范疇、觀點、規(guī)律完全適用于辯證思維;同時,辯證思維也是客觀辯證法在思維中的反映,聯(lián)系、發(fā)展的觀點也是辯證思維的基本觀點。辯證法認為:一切客觀事物都是在不斷發(fā)展的,任何客觀對象都通過其內部的矛盾沖突,發(fā)生著不斷的變化。因此,辯證思維就是著眼于客觀對象的內在矛盾,深入考察其內部各方面的相互聯(lián)系,從而從整體上、本質上完整地認識對象的思維方法。 辨證思維也是一種世界觀,要求人們觀察問題和分析問題時,要以動態(tài)發(fā)展的眼光來看問題。辯證思維是高級思維,這里說的“高級”并不是指辯證思維的“級別”有多高,而是以“高級”這個概念來說明辯證思維的復雜性。 古籍《易經·系辭上》云“一陰一陽謂之道”,《老子》中也說“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后相隨”,這就是對辯證法的描述。列寧認為“就本來的意義說,辯證法就是研究對象的本質自身中的矛盾”。柏拉圖認為,應該“把辯證法擺在一切科學之上,作為一切科學的基石或頂峰”。辯證思維的核心就是辯證法,研究辯證思維的學科就是辯證邏輯。 徒弟隨師傅修行多年,自覺已把師傅的本事學得差不多了,便尋思下山獨自闖蕩。某日,徒弟向師傅辭行:“師傅,我已學成,想下山建功立業(yè)。”師傅:“你學到的知識夠了嗎?”徒弟:“夠了,師傅教的我全都會了。”師傅:“哦,你覺得學到什么程度了?”徒弟:“如果我的頭腦是一個碗,那么它已經滿了。”“是嗎?”師傅道,“你去拿一個碗裝一碗石子來。”徒弟很快便捧來一個裝滿石子的大碗。師傅看了看大碗說:“你認為如果你的頭腦就是這個大碗,知識就像碗里的石子,而這個大碗顯然已經再也裝不下了?”“是的。”徒弟隨手撿起一顆石子往碗里放去,石子立即滾落地上,于是說:“師傅你看,已經滿了。”師傅笑了笑,從地上抓起一把細沙放到碗里,沒有一粒沙子掉到碗的外面,問他:“滿了嗎?”“啊!這……滿了。”徒弟面帶愧色。師傅又抓了一把塵土放到碗里,沒有一點塵土掉落,繼續(xù)問:“滿了嗎?”徒弟滿臉通紅地點點頭:“應、應該是滿、滿了。”師傅又往碗里倒了一杯水,再次問:“現(xiàn)在呢?”徒弟已是汗流滿面,深深向師傅鞠了一躬,轉身回到書齋,從此再不提出師下山一事。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認識客觀世界的過程中,不能絕對地、靜止地看待對象,要看到事物的相對性,要以發(fā)展的眼光去認識客觀對象,這就是辯證思維的基本要求。 “思維”是每一個正常的人都具有的能力,幾乎所有的人都具有形象思維能力,只不過有強弱的程度之分,同時,大部分人還具有抽象思維能力,而且通過學習和訓練,可以增強這個能力,但天生具有辯證思維能力的人則很少。一般來說,辯證思維能力的獲得,不僅需要專門的學習和訓練,還需要通過“勤思善析”來養(yǎng)成。 邏輯是什么 那么邏輯到底是什么?中國人習慣根據(jù)漢語言的特點去了解一個語詞的含義,比如:農民,我們一般從字面上就能理解是指“居住在農村、從事務農活動的民眾”;“農民工”是指“具有農民身份、為了工作從農村移民到城市的人員”。而“邏輯”呢?由于這是一個外來、音譯的詞匯,我們顯然無法從字面去分析它包含的意義,因此只能借用其母語意義,即指思想、言辭、理性、規(guī)律等,是研究思維形式結構和思維規(guī)律,并為人們認識客觀世界、論證思想的思維工具。 簡單地說,邏輯就是研究思維規(guī)范的學問,是為正確思維提供理論依據(jù),以此來認識客觀對象的思維工具。 由于邏輯學家們對邏輯理論的不斷挖掘,建立了各種邏輯模型和理論體系,把邏輯學推上了社會科學的理論巔峰,普羅大眾在閱讀邏輯理論書籍時,通常只會獲得三個字的結論——“看不懂”;于是,在人們的普遍認知中,“邏輯”就成了一門非常深奧的學問,對其懷揣敬畏、不敢觸碰,致其從通識教育中剝離,成為一門只存在于高等教育課程中的特殊學科。這其實并非邏輯的本意,邏輯學原本不過就是思維工具,與數(shù)學、哲學一樣是與普通人接觸*密切、互動*頻繁、應用*廣泛的工具。 我們早上起來洗漱完畢,準備去樓下吃早餐,吃什么呢?于是“油條豆?jié){”“小籠蒸餃”“灌湯包”“牛肉面”“甜酒湯圓”等小吃的形象可能會在腦海中一一閃現(xiàn),甚至我們還可能回想起它們的味道,于是形成了邏輯的基本形式——概念。 我們看到天高云淡,感覺清風徐來,不禁會感慨“今天的天氣真好”。這是邏輯的形式之一——判斷。 我們聽到許多學生夸贊某位老師,于是斷定該老師教學效果很好。如果某老師得到學生的普遍夸贊,那么該老師的教學效果很好;這位老師獲得了學生的普遍夸贊,所以,這位老師的教學效果很好。這也是邏輯的形式之一——推理。 任何人的學習、生活、工作都離不開邏輯方法的應用,邏輯并不是建在云天之上僅供“觀賞”的輝煌宮殿,而是可供每一個人“遮風擋雨”的普通房舍,它是用來解決人們思維準確性與正確性的工具性學科。邏輯學并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么復雜、那么深奧,邏輯的方法觸手可及。當我們需要保證思維的正確時,邏輯便是*“稱手”的工具,所以,人的一生中,邏輯無處不在。 當然,邏輯也不是可以信手拈來的思維工具,它需要人們通過進行一定的理論學習和實踐訓練才能獲得。說到這里,可能有人會說:我沒有學過邏輯,但并不會影響我進行正確的思維。的確如此,有的人與生俱來便擁有良好的思維習慣,也有一些人或通過向他人學習或通過工作養(yǎng)成了良好的思維習慣,于是,他們的思維大多是符合邏輯的,許多時候也能獲得正確的結論,我們將這種思維稱為“自發(fā)的邏輯思維”,簡稱為“自發(fā)思維”。但是,在認識客觀對象和論證思想時,僅有自發(fā)思維是遠遠不夠的,自發(fā)思維并不能確保思維的必然正確,因此,我們還必須進行自覺的邏輯思維。 自發(fā)思維是一種被動思維,指人們未認識、未掌握客觀對象和規(guī)律時,不受外力影響而自然產生的一種在一定條件下符合邏輯要求的思維活動,這種思維活動一般是“知其然”的無主動意識的一種條件反射。未經過系統(tǒng)的思維理論學習和思維方法訓練的人,由于其他科學知識和社會知識的積累,或多或少、或強或弱都具備了一定的自發(fā)思維能力,雖然他們未必知道什么是邏輯思維,但卻可以進行一些簡單的推理從而獲得結論。 自覺邏輯思維可以簡稱為“自覺思維”,是“按照自己的意圖主動去做”的一種主動思維活動,這種思維活動是“知其所以然”的目的性明顯的積極思維;通常認為,只有經過思維理論(哲學理論、邏輯學理論)系統(tǒng)學習和思維方法訓練的人,才可能具備較強的自覺思維能力。具有自覺思維能力的人,可以通過嚴密、規(guī)范的邏輯推理獲得自己所需要的結論。一般來說,創(chuàng)造性思維就是以自覺思維為基礎的,由此,邏輯方法作為認識客觀世界的思維方法,自覺思維就理所當然地成為其不可或缺的根本要素。 但是,并不是說能夠自覺地應用邏輯,就等于具有了創(chuàng)造性思維的能力。創(chuàng)造性思維能力是一種綜合能力的具體表現(xiàn),它包括了專業(yè)理論知識的積累、實踐經驗的沉淀、對未知可能性的預測、對已知和未知之間關系的感悟、對創(chuàng)新過程的掌控和頓悟等等,這其中,自覺思維僅僅是創(chuàng)造性思維的基本構成要件。雖然自覺思維并非是創(chuàng)造性思維的全部,卻不能否定自覺思維的重要價值,正是由于自覺思維是創(chuàng)造性思維的基本構成要件,決定了它在創(chuàng)造性思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因而可以說,“自覺思維是創(chuàng)造性思維的必要條件”。 本書要介紹的主要內容是邏輯學中*基礎、*重要,也是我們*常用的部分——形式邏輯,那么我們通過對形式邏輯的定義,便可基本了解什么是邏輯了。形式邏輯是研究思維形式的結構、思維的基本規(guī)律和一些認識客觀現(xiàn)實的方法的科學。 我們知道,人類社會的發(fā)展是人們對客觀世界不斷深入認識的外在表現(xiàn),這個認識過程始終依賴于創(chuàng)新思維或創(chuàng)造性思維,因此便必然地彰顯出學習、掌握邏輯思維方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至此,我們對“邏輯”應該有了一定的了解,基本解答了以下問題:邏輯是什么?有什么用?為什么要學習邏輯?這三個問題也為后面介紹邏輯的基本原理奠定了基礎。
簡單的邏輯學:你將受益一生的邏輯學入門書 作者簡介
劉洪波 中國法律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貴州省邏輯學會副會長,貴州省偵查學會理事,貴州省法醫(yī)學會常務理事,原貴州警察學院編輯部主任。研究偵查思維理論與實務三十余年,著有《基本演繹法》《偵查推理與案件真相》《偵查思維謀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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