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居民民法典實用手冊(以案釋法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3949
- 條形碼:9787521623949 ; 978-7-5216-2394-9
- 裝幀:80g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居民民法典實用手冊(以案釋法版) 本書特色
以案釋法 講述身邊案例,情景帶入,為讀者答疑解惑 學法用法 以案釋法,輕松學習法律知識 法條鏈接 關聯相關法條,對照學習 一看就懂的民法典案例 解讀社會生活百科全書 淺顯易懂的法律分析 提供有效的應對方法
居民民法典實用手冊(以案釋法版) 內容簡介
本書以居民為讀者對象,以《民法典》為學習藍本,全面選取與居民相關的民法典知識,從結婚與離婚,撫養、收養與贍養,遺產繼承,居民的人格權,房屋買賣與租賃,侵權賠償等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角度展開論述。全書體例上分為如下三部分:(1)案情回放。精選生活實踐中的真實案例,生動還原案例場景。(2)法律分析。結合《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以專業律師的水準對案例進行法理分析,讓讀者做法律明白人。(3)法條鏈接。附錄案例所涉法律依據,方便讀者查閱。
居民民法典實用手冊(以案釋法版) 目錄
**章 結婚與離婚
1. 登記結婚后得知對方患有嚴重疾病,可以主張婚姻無效嗎? 3
2. 被脅迫結婚的,可以申請撤銷婚姻嗎? 4
3. 丈夫偷偷將家里貴重物品送給情人,妻子是否可以追回? 6
4. 一方因人身傷害獲得的賠償費用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8
5. 勞務報酬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9
6. 個人財產投資所得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0
7. 版權轉讓費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2
8. 丈夫為個人愛好所負的債務,妻子可以不承擔嗎? 14
9. 未出軌方在離婚時能夠多分財產嗎? 16
10. 離婚時,是否應當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以幫助? 18
11. 離婚的“冷靜期”是多久? 19
12. 全職爸爸離婚,是否能獲得更多的補償? 21
13. 婚前一方買房,婚后共同還房貸,離婚時房產怎么分?22
14. 一方父母在兒女婚后為其出資購買的房屋,是誰的財產? 24
第二章 撫養、收養與贍養
15. 教育孩子是母親單方面的義務嗎? 29
16. 男方不同意非婚生子女的出世,就可以不承擔撫養義務嗎? 30
17. 懷疑孩子不是親生的,可以通過什么方式確認親子關系呢? 32
18. 夫妻雙方離婚時,孩子不滿兩周歲,父親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嗎? 34
19. 除父母外,哪些人可以成為孩子的監護人? 37
20. 監護人吸毒的,有可能被撤銷監護權嗎? 39
……
第三章 人格權利
30. 哪些親屬可以決定捐獻死者的器官? 59
31. 女性可以賣卵子嗎? 60
32. “基因編輯嬰兒”合法嗎? 62
33. 新藥試用應當遵守什么規定? 64
34. 員工被同事性騷擾,公司應該管嗎? 65
35. 可以給孩子取名為“王者榮耀”嗎? 67
36. 未經本人同意,婚慶攝像公司拿自己的照片做廣告,侵權了嗎? 68
37. 對肖像許可使用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該如何處理?70
38. 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使用其肖像?71
39. 沒有約定使用期限的肖像許可使用合同,該如何解除? 73
40. 聲音受法律保護嗎? 75
……
第四章 侵權賠償
51. 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后果擴大有過錯的,侵權人是否需要對擴大
部分承擔責任? 95
52. 侵權損害賠償費用是否包括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96
53. 被侵權人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請求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 98
54. 缺陷產品因未及時召回,造成擴大損害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100
55. 因產品被召回,消費者所支出的搬運費等可以向誰主張? 102
56. 在車輛出賣未過戶的情況下,買主開車將他人撞傷的,應當由誰
承擔責任?. 104
57. 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搶救費用超過強制責任險的部分,
應當由誰承擔? 105
……
第八章 借貸擔保
104. 簽訂借款合同時應注意哪些重要條款? 197
105. 個人之間借款的,借款合同何時成立? 198
106. 網貸規定“借 1 萬還 2 萬”,違法嗎? 199
107. 朋友之間借錢沒有約定利息的,需要支付利息嗎? 201
108. 無息借款,借款人逾期不還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嗎? 203
109. 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還有效嗎?. 205
110. 沒約定保證期間的,如何計算保證期間? 207
111. 債權人轉讓債務未通知保證人的,保證人需要對新的債權人承擔
保證責任嗎? 208
……
第九章 合同訂立
120. 電子郵件屬于書面合同嗎? 225
121. 在網絡交易中,買賣雙方之間的合同在何時成立? 226
122. 在我國,超市可以拒絕收取美金嗎? 228
123. “霸王條款”是怎么回事?有法律效力嗎? 230
124. 受欺詐而簽訂合同后,可以怎么辦? 232
125. 懸賞尋物,事后可以拒絕交付酬金嗎? 235
126. 因債權轉讓而增加的費用應由誰承擔? 237
127. 對于債務人轉讓債務的行為,債權人未作表示的,可以推定其同意嗎? 238
居民民法典實用手冊(以案釋法版) 節選
4.一方因人身傷害獲得的賠償費用屬于夫妻共同財 案情回放 小苗(女)和小曹(男)是一對夫妻。由于小曹十分愛賭博,已經把家里的錢財都輸光了,小苗思考良久,決定與小曹離婚。正在洽談離婚事宜之際,小苗不幸遇上交通事故,受了重傷。除去醫藥費外,肇事司機額外賠償給小苗 10 萬元。在小苗恢復得差不多時,小苗與小曹繼續談離婚的事情。小曹認為,小苗獲得的10 萬元賠償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給自己一半,也就是 5 萬元。那么,一方因人身傷害獲得的賠償費用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解析 因人身傷害獲得的賠償費用,應當專屬于受害人個人所有,而不應當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此,《民法典》第 1063 條明確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這一規定很好地維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試想,如果以一方帶有人身性質的“錢款”為共同財產的話,對受傷害的一方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未將其歸入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苗獲得的賠償費用 10 萬元應當屬于小苗個人所有,而非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離婚時,小曹無權獲得其中的一半費用。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1063 條 34. 員工被同事性騷擾,公司應該管嗎? 案情回放 小婷大學畢業后,應聘到一家廣告公司工作。由于小婷沒有經驗,公司安排了一名男員工小吳帶小婷熟悉業務。剛開始,小吳很熱心地為小婷講解工作的流程,帶小婷去應酬。但是后來事情越發不對勁,小吳開始有意無意地和小婷進行肢體接觸,強行摟著小婷唱歌喝酒,趁小婷不注意抱住她,甚至還讓小婷坐在他的腿上。小婷覺得很不舒服,她認為小吳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性騷擾。小婷想讓公司出面處理這件事情。那么,員工被同事性騷擾,公司應該介入嗎? 法律解析 在工作中,某些人可能會利用職務之便,以帶有性暗示的言語、動作騷擾他人,使其感到不悅。《民法典》第 1010 條第 1 款明確規定此行為構成性騷擾。該款規定:“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同時,該條第 2 款還 明確規定:“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婦女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明確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也就是說,企業、機關等工作單位有防止、制止性騷擾行為的義務, 在員工受到性騷擾向公司投訴時,公司應當依法介入,對員工所述事實進行調查處理。 具體到上面的案例中,小吳強行摟抱小婷等行為,令小婷感到不適,已經構成了性騷擾,小婷可以向公司進行舉報,要求公司對小吳進行處理,為自己更換教導同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1010 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 113. 抵押期間內,可以轉讓抵押財產嗎? 案情回放 1 年前,小楊買房的時候首付款不夠,為了籌集首付款,小楊把自己的車抵押給了小張,辦理了抵押登記,借了 10 萬元錢,兩人約定 2 年后歸還這 10 萬元。今年 8 月,小楊的媽媽體檢的時候查出患有宮頸癌,急需一筆醫藥費。小楊買房的時候已經用完了自己所有的存款,沒有多余的錢給媽媽治病。小楊想到 自己還有一輛車,他想把這車給賣了籌錢給媽媽治病。小楊想知道,在車輛抵押期間內,自己可以賣車嗎? 法律解析 《民法典》第 406 條第 1 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換言之,抵押人可以在抵押期間內轉讓抵押財產。同時,為了保護抵押權人的利益,該條第 2 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也就是說,抵押人應當通知抵押權人抵押財產已經轉讓的事實,抵押權人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提前行使抵押權。 具體到上面的案例中,小楊已經將車抵押給小張,并且辦理了抵押登記,抵押權已經成立且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小楊可以轉讓該車輛,但是在轉讓時應當及時通知小張,小張可以視情況決定是否請求小楊將轉讓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或者提存。當然,如果小張不是特別著急用錢,他應該會同意將賣車之錢用于給小楊的媽媽治病。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406 條
居民民法典實用手冊(以案釋法版)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和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 中國法制出版社自成立以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出版方針,堅持正確的出版導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堅持為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務;堅持為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服務;堅持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服務。
- >
推拿
- >
大紅狗在馬戲團-大紅狗克里弗-助人
- >
唐代進士錄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伊索寓言-世界文學名著典藏-全譯本
- >
巴金-再思錄
- >
企鵝口袋書系列·偉大的思想20:論自然選擇(英漢雙語)
- >
史學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