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合同與擔保——實用版法規專輯【新7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4946
- 條形碼:9787521624946 ; 978-7-5216-2494-6
- 裝幀:60g輕涂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合同與擔保——實用版法規專輯【新7版】 本書特色
· 法律文本規范 · 條文注釋專業、通俗易懂 · 案例典型指引
合同與擔保——實用版法規專輯【新7版】 內容簡介
本書為多年改版的實用版法規專輯叢書的合同與擔保分冊,收錄該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并依托立法機關、優選人民法院等對條文的非常不錯解讀,以主法條文為主線,對核心條文以及相關核心法規予以專業注釋,內容簡單明了、通俗易懂,涵蓋百姓日常生活以及學生學習過程中經常遇到的焦點與難題。全書具體內容設置上包括主法理解與適用、法律要點提示、相關法規、實用附錄等。全書特色在于既幫助讀者理解法律文本中的一些概念、術語以及司法適用,又避免繁雜、冗長。
合同與擔保——實用版法規專輯【新7版】 目錄
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錄總則編)
(2020年5月28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節錄)
(2022年2月24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節錄)
(2019年11月8日)
全國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工作會議紀要(節錄)
(2021年4月6日)
合同制度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錄合同編)
(2020年5月28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
(2020年12月29日)
(二)買賣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2022年3月1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1年11月18日)
(三)借款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適用范圍問題的批復
(2020年12月29日)
(四)租賃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五)融資租賃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一)
(2020年12月29日)
(七)運輸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八)技術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九)物業服務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十)商事合同及其他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1年5月24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2009年9月21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外商投資企業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礦業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國有土地開荒后用于農耕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擔保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錄擔保物權分編)
(2020年5月28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
(2020年12月31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0年12月29日)
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
(2021年12月28日)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2021年3月30日)
專利權質押登記辦法
(2021年11月15日)
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
(2010年11月25日)
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規定
(2020年4月22日)
股權出質登記辦法
(2020年12月31日)
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
(2004年11月2日)
實用附錄
1. 典型合同的性質確定
2. 違約責任的形態與責任形式
合同與擔保——實用版法規專輯【新7版】 節選
…… **百四十六條【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注釋 虛假意思表示又稱虛偽表示,是指行為人與相對人都知道自己所表示的意思并非真意,通謀作出與真意不一致的意思表示。虛假表示的特征在于,雙方當事人都知道自己所表示出的意思不是真實意思,民事法律行為本身欠缺效果意思,雙方均不希望此行為能夠真正發生法律上的效力。一般而言,虛假表示在結構上包括內外兩層行為:外部的表面行為是雙方當事人共同作出與真實意思不一致的行為,也可稱作偽裝行為;內部的隱藏行為則是被隱藏于表面行為之下,體現雙方真實意思的行為,也可稱作非偽裝行為。比如,雙方名為買賣實為贈與,買賣并非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屬于表面行為或偽裝行為;贈與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屬于隱藏行為或者非偽裝行為。盡管隱藏行為的存在與虛假表示聯系在一起,但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并不總是一一對應。具體而言,無虛假表示就無所謂隱藏行為,有隱藏行為也就存在虛假表示,但存在虛假表示,并不一定有隱藏行為。比如,以逃避債務為目的假裝財產贈與,贈與行為是虛假表示,但并不存在隱藏行為。 本條第1款是對雙方以虛假意思表示作出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這一規定的含義是:雙方通過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的。之所以對通過虛偽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予以否定,是因為這一意思表示所指向的法律效果并非雙方當事人的內心真意,雙方對此相互知曉,如果認定其為有效,有悖于意思自治的原則。本款雖未明確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須通謀而為虛假的意思表示,實際上雙方對虛假意思表示達成一致的結果反映出二者必須有一個意思聯絡的過程。這也是虛偽表示區別于真意保留的重要一點,真意保留的相對人并不知曉行為人表示的是虛假意思。 本條第2款是對隱藏行為效力的規定:行為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當同時存在虛偽表示與隱藏行為時,虛偽表示無效,隱藏行為并不因此無效,其效力如何,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具體來說,如果這種隱藏行為本身符合該行為的生效要件,那么就可以生效。如在名為贈與實為買賣的行為中,贈與行為屬于雙方共同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而隱藏于贈與形式之下的買賣則是雙方共同的真實意思表示,其效力能否成就取決于其是否符合買賣合同有關的法律規定:如果符合買賣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規定,則為有效;反之,則無效。 案例 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煤炭運銷部與山西焦煤集團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高人民法院公報》2017年第6期) 案件適用要點:在三方或三方以上的企業間進行的封閉式循環買賣中,一方在同一時期先賣后買同一標的物,低價賣出高價買入,明顯違背營利法人的經營目的與商業常理,此種異常的買賣實為企業間以買賣形式掩蓋的借貸法律關系。企業間為此而簽訂的買賣合同,屬于當事人共同實施的虛偽意思表示,應認定為無效。 在企業間實際的借貸法律關系中,作為中間方的托盤企業并非出于生產、經營需要而借款,而是為了轉貸牟利,故借貸合同亦應認定為無效。借款合同無效后,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返還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因貸款人對合同的無效也存在過錯,人民法院可以相應減輕借款人返還的利息金額。 ……
合同與擔保——實用版法規專輯【新7版】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
- >
回憶愛瑪儂
- >
苦雨齋序跋文-周作人自編集
- >
月亮與六便士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故事新編
- >
詩經-先民的歌唱
- >
二體千字文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企鵝口袋書系列·偉大的思想20:論自然選擇(英漢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