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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邦彥行實新證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204941
- 條形碼:9787100204941 ; 978-7-100-20494-1
- 裝幀:70g純質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周邦彥行實新證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中等文化程度以上的古“面對自己的研究對象,要做法官,不要做情人。”本書作者不拘成說,勇于向名家成說發問,通過爬梳考證,對宋代文學家周邦彥的生平事跡去偽存真,得出切近歷史真相的述說。
周邦彥行實新證 內容簡介
周邦彥是北宋末期有名文學家,被譽為婉約詞派的集大成者,但關于他的生平事跡卻稀見于史乘。直至近代,王國維謂其《汴都賦》“頗頌新法”后,使其聲名日隆,乃至被抬到“王安石新黨代表人物”的高度,使政治道德成為文學評價的專享標準。本書作者薛瑞生不拘名家成說,深入北宋歷史、名物、典章加以搜羅爬剔,文史互證,以周邦彥生平事跡為線索,將其還原為奉行中庸之道的平常人;而就詞學成就而言,作者贊同王國維所稱,周邦彥“不失為流之作者,但恨創調之才多,創意之才少耳”。本書曾以“周邦彥別傳”為題出版,但并非傳記,現經全面修訂后,更名為“周邦彥行實新證”出版。
周邦彥行實新證 目錄
題記
修訂本簡要說明
引言
**章 出身與家世考
**節 周邦彥出身書香門第
第二節 周邦彥之叔周邠事跡
第三節 周邦式非邦彥之兄弟行考
第二章 周邦彥生年及少年事跡考
**節 周邦彥生年考
第二節 周邦彥是否曾游荊州、長安考
第三節 周邦彥少年游荊州、長安、湘中年月考
第四節 周邦彥少年在錢塘詩詞考
第三章 元豐事跡考
**節 周邦彥元豐元年入京師考
第二節 周邦彥入太學在元豐五年考
第三節 周邦彥在京師行跡與太學生活
第四節 《汴都賦》作于元豐七年三月考
第五節 《汴都賦》旨在頌揚皇朝治績并非專意頌揚新法
第四章 元祐事跡考
**節 周邦彥在太學之上官同僚考
第二節 黃隱事件與太學風波
第三節 周邦彥賦詩頌揚曲真
第四節 周邦彥教授廬州乃宋制之常,與新舊黨爭無關
第五章 周邦彥并未“流落十年”考
**節 周邦彥赴廬州行蹤
第二節 周邦彥丁母憂考
第三節 周邦彥服除后再赴廬州任
第四節 周邦彥詞中知溧水行蹤
第六章 京師十五年事跡考
**節 周邦彥自溧水回朝行蹤及改官考
第二節 周邦彥在考功員外郎等職及議禮局檢討時之超擢
第三節 周邦彥在議禮局檢討任之上官同僚考
第七章 晚歲十年事跡考
**節 周邦彥出知河中府考
第二節 永興軍路平糴與鑄錢之爭
第三節 周邦彥第二次長安之行
第四節 周邦彥知隆德府前后事跡
第五節 周邦彥寫詩為蔡京祝壽并斥范純粹為“奸臣”考
第六節 周邦彥知明州年月及事跡考
第七節 周邦彥入拜秘書監之時間與事跡
第八節 周邦彥因受劉籨、王肕“謀逆”事件牽連而出知真定考
第九節 周邦彥赴真定途中及在真定之作
第十節 周邦彥離真定赴順昌
第十一節 周邦彥安家明州與旅死知處州途中
第十二節 周邦彥卒葬何處?
第八章 提舉大晟府及大晟府八十四調與周邦彥無關考
**節 大晟府八十四調與周邦彥無關考
第二節 周邦彥詞中多新聲
第三節 周邦彥并未提舉大晟府考
第九章 宋徽宗君臣與李師師事考
**節 北宋是否只有一個李師師,而無其他以師師為名者?
第二節 晁沖之與李師師游冶考
第三節 周邦彥妓女詞可證其與李師師并非僅止于“聽歌”與“應歌”
第四節 周邦彥與李師師游冶考
第五節 宋徽宗與李師師游冶考
第六節 李師師事之小說化
證后余思
薛瑞生著述編年 邱曉
跋
周邦彥行實新證 節選
《周邦彥行實新證/中華當代學術著作輯要》: 宋人記邦彥事跡者,以王灼為*早。據岳珍在《碧雞漫志校正》后附錄《王灼行年考》,知王灼生于宋徽宗崇寧四年(1105),周邦彥于宣和三年(1121)卒時,王灼已十七歲。靖康元年(1126)王灼曾赴汴京應試,此時距邦彥之卒甫六年。然王灼不及見邦彥,關于邦彥之記載,自然得之于傳聞。《碧雞漫志》卷二關于邦彥有兩條記載,即相互抵牾。前條日:“江南某氏者解音律,時時度曲。周美成與有瓜葛,每得一解,即為制詞,故周集中多新聲。”僅隔兩條后又日:“崇寧間建大晟樂府,周美成作提舉官。”周邦彥既提舉大晟府,何以卻不懂音律,要等江南某氏制律后方能填詞?盡管王灼《碧雞漫志》史料價值極大,然于邦彥所謂“提舉大晟府”之記載,豈非有聞必錄、錄而不辨歟? 據王灼《碧雞漫志??序》,知《碧雞漫志》成書于紹興十九年(1149),而《東都事略》約成書于孝宗乾道年間(1165-1173)。王稱雖“承其家學,旁搜九朝事跡,采集成編”為《東都事略》,然私家著述,難于遍覽公私典籍,豈其采納王灼之說而未加考辨,始在邦彥傳中謂邦彥“召為秘書監,擢徽猷閣待制”兩句之后,順便加“提舉大晟府”之句乎?不然,何以晚于《東都事略》三四十年之樓《序》,卻僅謂邦彥“性好音樂,如古之妙解,‘顧曲’名堂”,卻只字未提邦彥“提舉大晟府”耶?須知樓鑰為《清真集》作《序》時,邦彥之《墓志》尚在,樓《序》又豈能疏忽如此耶?即如強煥《題周美成詞》,自謂“余慕周公之才名有年于茲,不謂于八十余載之后,踵公舊蹤,既喜而且愧,故自到任以來,訪其政事”,可謂對邦彥崇敬有加,何以亦只字未提其“提舉大晟府”耶?其后,陳振孫作《直齋書錄解題》,遂亦沿《事略》之誤,然亦僅言“尤長于長短句自度曲,其提舉大晟府亦由此”,尚未將創為大晟府雅、燕樂八十四調之功歸于周邦彥。到了南宋末年,張炎在其《詞源》中,才又將王灼言萬俟詠“新廣八十四調,患譜弗傳,雅言請以盛德大業及祥瑞事跡制詞實譜。有旨依月用律,月進一曲,自此新譜稍傳”,改頭換面,歸功于邦彥,謂:“迄于崇寧,立大晟府,命周美成諸人討論古音,審定古調,淪落之后,少得存者。由此八十四調之聲稍傳。而美成諸人,又復增演慢曲、近、引,或移宮換羽,為三犯、四犯之曲,按月律為之,其曲遂繁。”元人修《宋史》,其《文藝傳》多采自《東都事略》,故《宋史》邦彥傳亦沿《事略》之誤。潛說友撰《咸淳臨安志》,雖撮錄群籍而不考,但卻注明出處,亦不失史家之真誠。明清人拾宋元人牙慧,于是“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遂謬種流傳,以至于今。 綜上所考,可總結如次:大晟府自置局至罷局,先后提舉其事者為劉昺、楊戩與蔡攸,與邦彥毫無瓜葛;“討論古音,審定古調”,創為大晟府雅、燕樂八十四調的是劉昺、魏漢津與蔡攸,亦與邦彥毫無瓜葛;“依月用律,月進一曲”的是蔡攸,更與邦彥毫無瓜葛。中國人向來有“言以人傳,因人廢言”之傳統,時至南宋,是非已定,魏漢津為剩員士兵,名不見經傳,劉爵、楊戩與蔡攸已臭名昭著,故王灼雖在無意間移其事于周邦彥與萬俟詠,但世道人心皆與焉,王灼之言始能不脛而走。張炎又將王灼言邦彥與萬俟詠事合二為一,皆歸之于邦彥,于是眾美盡集之于邦彥矣。 《遺事》謂:“其提舉大晟府則僚屬有徐伸干臣(典樂)、田為不伐(初為制撰官,后為典樂、大司樂)、姚公立(協律郎)、晁沖之叔用(大晟府丞,然大晟府官制無丞,疑即大樂令官,與太常寺丞同)、江漢朝宗、萬俟詠雅言、晁端禮次膺(均制撰官,次膺后為協律郎)。”(按:括號內文字原為王氏小字注)。后之學者,對王氏之言亦信奉不疑。其實,這些人有的就根本與大晟府毫無關系,有的人雖然是大晟府詞人,卻與邦彥根本毫無關系。 ……
周邦彥行實新證 作者簡介
薛瑞生(1937—2020),當代著名詞學家、紅學家,西北大學文學院教授。1961年畢業于陜西師范大學,長期從事古典文學教學與研究。著有《周邦彥別傳》、《紅樓采珠》、《紅樓夢謭論》、《樂章集校注》(增訂本)、《東坡詞編年箋證》(增訂本)、《誠齋詩集箋證》、《八大家文抄校注集評》、《柳永別傳》、《曉風殘月柳永傳》等,在《文學遺產》、《文藝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約百余篇。榮獲省部級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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