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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時代遺囑見證實務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18495
- 條形碼:9787521618495 ; 978-7-5216-1849-5
- 裝幀:80g膠版紙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法典時代遺囑見證實務 本書特色
【上篇】防范遺囑見證風險及見證業(yè)務標準化流程 【下篇】遺囑見證糾紛裁判的法律問題及規(guī)則認定
民法典時代遺囑見證實務 內容簡介
本書上篇是律師遺囑見證技能的操作指引,對見證風險產生的原因、如何避免以及對律師遺囑見證業(yè)務標準化流程進行了分析,是本書的核心部分。下篇梳理了律師遺囑見證業(yè)務中亟待解決的具體難點、堵點,總結了律師遺囑見證業(yè)務法律實踐問題和遺囑見證糾紛裁判規(guī)則,,為遺囑糾紛司法裁判的進一步研究留下一些思考和啟示。
民法典時代遺囑見證實務 目錄
上篇遺囑見證技能篇
**章律師見證業(yè)務通論
**節(jié)見證的歷史沿革
一、中國古代見證服務的建立與發(fā)展
二、國外見證、公證的歷史與發(fā)展
三、我國見證法律服務的發(fā)展方向
第二節(jié)律師見證業(yè)務概述
一、律師見證的由來與作用
二、律師見證的內涵外延
案例1:對已簽訂的合同、已完成的行為進行見證,或者對即將發(fā)生的事實予以先期見證等無效
案例2:見證人未見證遺囑制作的整個過程,遺囑被判無效
案例3:律師代書沒有在現(xiàn)場進行,律師事務所賠償百萬
三、律師見證業(yè)務的種類
案例1:簽認罪認罰具結書獲輕判
案例2:報案公安不立案,律師見證幫助自訴
第三節(jié)律師見證行為規(guī)范與風險
一、專家證人與專家責任
案例1:在外加工“半成品”的公證書帶到現(xiàn)場,公證書被判無效
案例2:身份證持證人與身份證照片不符,公證處應擔責
案例3:律師作見證應對合同內容進行實質審查
二、事實審查與風險防控
案例1:明知遺囑內容無法實現(xiàn)仍進行見證
案例2:遺囑設置了生效條件,公證遺囑失效
案例3:未進行合法性審查,律師事務所有可能承擔責任
案例4:未盡告知義務,見證存在程序性瑕疵
案例5:律師事務所對于見證書蓋章的審查把關很重要
三、回避原則與跟蹤服務
第二章遺囑見證業(yè)務標準化
**節(jié)律師見證遺囑的特別風險
一、遲到的風險
案例:司法所派人協(xié)助遺囑見證,忘了如何見證的,遺囑被判無效
二、不盡職風險
案例1:遺囑人簽名不能確定為真,遺囑被判無效
案例2:見證人心不在焉,遺囑被判無效
案例3:經鑒定,遺囑人不具有行為能力,公證遺囑被判無效
三、形式的風險
案例1:見證時錄像、拍照存檔都不可少
案例2:律師遺囑見證需要專業(yè),切莫憑感覺發(fā)揮
四、賠付力風險
第二節(jié)律師遺囑見證的必要環(huán)境與規(guī)范
一、遺囑見證要有獨立的工作環(huán)境
二、遺囑見證要配備現(xiàn)代化的工作設施
三、遺囑見證要有專業(yè)的見證律師
案例:遺囑見證不夠專業(yè)引發(fā)賠償、退費
四、遺囑見證要有縝密的談話筆錄
案例1:律師將見證地點寫錯,被認定為遺囑人主體不確定
案例2:律師“強行見證”遺囑無效
五、要與遺囑人簽訂恰當?shù)姆煞⻊蘸贤?
六、出具嚴謹?shù)倪z囑見證書
七、律師事務所審查蓋章要專業(yè)
案例:律師事務所在遺囑見證書上蓋章時應注意把關
八、現(xiàn)場遺囑見證應慎重
案例1:錄音錄像起作用的代書遺囑見證
案例2:是否具有立遺囑能力,“精神正常試錯法”很重要
九、見證遺囑存檔
第三節(jié)律師見證遺囑分述
一、見證自書遺囑
案例1:打印的自書遺囑無效
案例2:律師自書遺囑見證重點在于遺囑能力的補強
二、見證代書遺囑
案例:代書遺囑見證律師圖省事,代書人不合法致遺囑無效
三、見證打印遺囑
四、見證錄音錄像遺囑
案例:錄音遺囑法律規(guī)定確認的律師見證錄音錄像遺囑效力
五、見證外籍遺囑人密封遺囑
六、涉外法定繼承見證和涉外遺囑見證
第三章與遺囑見證相關的律師業(yè)務
**節(jié)遺囑信托及財富信托
一、遺囑信托
案例:“遺囑信托**案”
二、家族信托
三、慈善信托
第二節(jié)意定監(jiān)護法律服務
一、意定監(jiān)護的淵源
二、意定監(jiān)護律師業(yè)務
三、意定監(jiān)護律師見證的風險防范
第三節(jié)生前預囑和生前契約
一、生前預囑
二、生前契約
第四節(jié)遺囑的后續(xù)服務
一、遺囑的修訂、撤回與重立
二、遺囑執(zhí)行人
三、遺贈約定的執(zhí)行
案例:接受遺贈的表示需在法定期限內作出
四、律師履行證明義務
五、開展密封遺囑保管服務
下篇遺囑見證實務篇
第四章律師見證遺囑糾紛裁判的法律問題
**節(jié)見證遺囑糾紛裁判問題梳理
一、律師見證遺囑是否必須進行實質性審查,界限如何明確
案例:律師盡到了注意義務,無須承擔責任
二、一名律師是否可以進行遺囑見證
案例1:見證人未取得律師資格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案例2:代書遺囑需要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
三、代書遺囑能否打印
四、律師見證遺囑無效賠償范圍與責任保險
五、見證遺囑無效,見證律師是否必然應負責任
六、不加限制判決對第三方賠償會形成不良社會風氣
案例:法院判決律師事務所向第三方賠償應當慎重
第二節(jié)見證遺囑糾紛裁判標準
一、遺囑效力的認定
案例:遺贈協(xié)議中處分財產的內容,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二、遺囑能力的認定
案例1:遺囑人患有阿茨海默病,需根據(jù)具體情況判斷其立遺囑能力
案例2:遺囑人的行為能夠證明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無須再進行司法鑒定
案例3:進行民事能力鑒定應在一審期間提出書面申請
案例4:遺囑人患有腦梗死不能否定其立遺囑能力
案例5:遺囑人是否具有立遺囑能力,司法鑒定只能作為參考
案例6:公證遺囑效雖高,行為能力也重要
案例7:公證遺囑效力糾紛法院裁判標準應當與《公證法》的規(guī)定相統(tǒng)一
三、失實遺囑的失職認定
四、一名律師見證的遺囑效力認定
五、打印代書遺囑的效力認定
后記
民法典時代遺囑見證實務 節(jié)選
第二章 遺囑見證業(yè)務標準化 律師見證業(yè)務的風險大。其實,在律師見證業(yè)務中,遺囑見證風險才更大,是律師見證業(yè)務風險防范中的*短板,這也是本書寫作研究的初衷。 **節(jié) 律師見證遺囑的特別風險 除了具有律師見證的一般風險以外,律師事務所承擔律師見證遺囑的風險會更多、更復雜。律師遺囑見證更大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遲到的風險 因為遺囑見證紛爭往往出現(xiàn)在遺囑人的百年以后,比如有人在 50歲時立了遺囑,活到 98歲去世的,承擔責任的律師事務所如果依然 “健在”,可能也物是人非。 在遺囑繼承訴訟中,有的紛爭起因可能是見證遺囑造成了遺產分配的不公。更多的可能是見證遺囑會成為庭審的關鍵證據(jù),律師事務所面臨出庭舉證不能的風險。 在律師事務所開展遺囑見證業(yè)務前就應當有預案如何出庭接受質證,見證后續(xù)工作要扎實有效。 如果遺贈受益人、遺囑受益繼承人因為遺囑無效敗訴導致了財產損失,受損失的人根據(jù)以往相關判例向律師事務所主張賠償?shù)目赡苄苑浅4螅蓭熓聞账赡苊媾R作證不能而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 案例:司法所派人協(xié)助遺囑見證,忘了如何見證的,遺囑被判無效 經法院前往村民委員會調查,王某 3表示:幾年前 (具體時間記不清了)崔某找到村委會,說要立遺囑,后村委會協(xié)調鎮(zhèn)司法所,司法所派了兩個人去崔某家,當時村委會讓我和賈某跟著去。我不知道遺囑是誰打印的,不知道手寫部分是誰寫的,也不知道遺囑的內容,記不清崔某和她老伴王某本人是否簽字,我沒有全程在場,中間有出來抽煙,我的名字是我本人簽的。賈某表示:幾年前 (具體時間記不清了)鎮(zhèn)司法所派人去崔某家?guī)退⑦z囑,村委會讓我和王某 3跟著去,當時有崔某、王某、他們的大兒子、司法所的人在場;我不知道遺囑是誰打印的,不知道手寫部分是誰寫的,也不知道遺囑的內容,記不清崔某和她老伴是否本人簽字,我全程在場,我的名字是我本人簽的。經法院與司法所聯(lián)系,該所表示:本案涉及的遺囑年代久遠,該所人員流轉更換,無法查詢到當時是否有工作人員到崔某家辦理代書遺囑。 法院認為,王某 1提交的王某遺囑,系打印與手寫結合的書寫方式,性質為代書遺囑,經法院調查,代書人王某 3、賈某見證代書遺囑的過程不符合法定形式,遺囑打印人無法確定,遺囑手寫部分填寫人無法確定,遺囑是否為王某簽字無法確定,故該代書遺囑為無效遺囑,王某的遺產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本案參加遺囑見證的有四個人,兩名簽字見證的人不懂遺囑見證的法律規(guī)定,兩名法律人見證后卻未簽字,導致遺囑繼承糾紛發(fā)生后,沒有人能為遺囑人立遺囑過程提供有效證明,結果遺囑被判無效。 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數(shù)是法律人,他們掌握的繼承法律知識與執(zhí)業(yè)律師、公證員水平基本相當。所以,如果換作未經遺囑見證專業(yè)訓練的律師去作見證,本案遺囑無效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本案的承辦法官對案件審理已經采取了極為謹慎的態(tài)度。在大多數(shù)類似案件中,法庭一般只會釋明當事人承擔舉證義務,進而為當事人代理律師簽發(fā)調查令而已,法官在休庭以后能夠親自前往村委會、司法所展開庭外調查核實,難能可貴。 司法所領導可能是考慮到其工作人員見證遺囑因無效而帶來的賠償風險,但根據(jù)筆者推測的司法所、村委會的指派任務內容,司法所工作人員本應當發(fā)現(xiàn)遺囑人在打印遺囑上補充了手寫內容,如果不是一次性形成的遺囑會因存疑而被認定為無效的,應當建議王某重新打印,或者重新全部手寫,或者重新全部代書,然后再親筆簽名、簽日期;指導村委會指派的遺囑見證人正確承擔見證義務,如全程見證遺囑的形成過程,監(jiān)督代書人、見證人的簽名和簽署日期,要求村委會留存一份見證遺囑存檔,等等。 為了服務好留守老年人,有必要對司法所的工作人員進行專業(yè)的遺囑見證法律業(yè)務培訓,保障好老年人享有遺囑權利。在本案的立遺囑過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員到場本應當有職責指導遺囑的有效確立,普及相關法律知識,既然見證了遺囑的形成過程,司法所工作人員就應當也據(jù)實在遺囑上簽名見證,對于遺囑形成過程應當作好記錄,事后將工作記錄和遺囑一起存檔保管。 本案司法所工作人員的不作為,也充分說明了我國目前的遺囑證明制度體系存在缺陷。根據(jù)司法實踐,對于法律人擔任見證人的,法院大多要求對遺囑內容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但判決把握的法律人審查程度的界限不清,遺囑一旦被判決無效,法律人屬于專家證人,常推定見證人存在過錯,擔任見證人的法律人及指派其任務的機構就可能承擔對第三人損失的賠償責任。這可能就是本案中實際見證遺囑的法律人自己不簽名,通過村委會叫來兩名工作人員充當遺囑見證人的根源所在。 這也正是大多數(shù)律師事務所不允許本所律師承辦遺囑見證事務的根本原因,遺囑見證成了老年人獲得法律服務的一大堵點、痛點和難點。司法所工作人員即使在現(xiàn)場盡全力指導,也容易出現(xiàn)無法預見的所立遺囑存在瑕疵而無效的情形,結果仍被判不盡職、不到位,賠償?shù)谌綋p失。
民法典時代遺囑見證實務 作者簡介
陳子鈞:全國老齡法律論壇秘書,北京老齡法律研究會慈善信托業(yè)務專委會秘書長,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在讀研究生。 閻云天:北京老齡法律研究會遺囑見證部主任、分會秘書長,北京合川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陳洪忠:全國老齡法律論壇秘書長,首都法學法律高級人才庫專家、北京市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老齡法律研究會會長,北京養(yǎng)老行業(yè)協(xié)會理事,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老齡法律服務研究會主任,北京合川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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