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宇宙、量子和人類心靈
-
>
氣候文明史
-
>
南極100天
-
>
考研數學專題練1200題
-
>
希格斯:“上帝粒子”的發明與發現
-
>
神農架疊層石:10多億年前遠古海洋微生物建造的大堡礁
-
>
聲音簡史
城市聲環境——診斷、預測與保護 版權信息
- ISBN:9787030683984
- 條形碼:9787030683984 ; 978-7-03-068398-4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城市聲環境——診斷、預測與保護 內容簡介
本書從宏觀角度解析了城市聲環境,匯總了診斷→預測→保護整個技術流程。首先第I部(1章~4章)中,針對噪聲相關的社會調查方向及動向、以往的調查得出的各種見解、噪聲相關的法律制度等,闡述了診斷聲環境所必要的基本情況。第II部(5章~10章)有關噪聲的預測,針對具有地區代表性的噪聲評價量,采用近年來廣受矚目的地理信息系統GIS,對預測方法及分布在城市街道建筑物中的聲傳遞方式進行了詳細解讀。明確了地區的道路交通網絡、土地利用、建筑物密度等與噪聲評價量(LAeq;LAn等)的關系。第III部(11章~13章)中,從硬件及軟件方面闡述了各種汽車噪聲的預防技術,提出了改善聲環境的優化路徑;并且,再次回歸到高鐵及老鐵路線噪聲的預防對策(降噪技術)上,描述了鐵路事業與高速化及運輸能力提升的關系;進一步提出了隨著航空需求的增大,如何采取相應的噪聲對策(環境保護體系)等問題。
城市聲環境——診斷、預測與保護 目錄
譯者前言
前言
**部分 聲環境診斷
第1章 噪聲的測量與評價 3
1.1 JIS Z 8731:1966《噪聲等級測量方法》 3
1.2 JIS Z 8731:1999《環境噪聲的描述和測量方法》 4
1.2.1 聲壓等級與噪聲等級 5
1.2.2 噪聲的評價量 6
1.2.3 基于等價噪聲等級LAeq的評價量 10
參考文獻 12
第2章 各種噪聲的標準與規范(日本的法律制度) 13
2.1 《噪聲限制法》 13
2.2 《噪聲相關的環境標準》 15
2.2.1 舊環境標準 15
2.2.2 新環境標準 17
2.3 《航空設備噪聲相關的環境標準》 19
2.3.1 現有的環境標準 19
2.3.2 《航空設備噪聲相關的環境標準》的修訂 20
2.4 《新干線噪聲相關的環境標準》 21
2.5 老鐵路線噪聲對策的原則 22
2.6 各種標準與限制等的比較 22
2.7 聲環境的宏觀評價 24
參考文獻 24
第3章 噪聲相關的社會調查與居民反應 26
3.1 社會調查的目的與方法 26
3.2 社會調查與環境政策 27
3.3 各國環境噪聲調查中噪聲量與居民反應的關系 30
3.3.1 各國調查的結果 30
3.3.2 Schultz的綜合曲線 30
3.3.3 Fidell等的綜合曲線 31
3.3.4 不同聲源的反應曲線 31
3.4 日本國內環境噪聲調查中噪聲量與居民反應的關系 33
3.5 噪聲數據的積累、管理及應用 36
3.5.1 TNO的數據存檔 36
3.5.2 日本的數據存檔 36
3.6 調查表與調查方法相關的研究 38
3.6.1 ICBEN實施的國際共同研究 38
3.6.2 對調查表的研究(日本聲學會) 39
3.6.3 社會調查的誤差 40
3.6.4 樣本的收集 41
參考文獻 41
第4章 居住區的聲環境(以名古屋市區為例) 43
4.1 居住區的噪聲暴露量測量與生活環境調查 43
4.2 居住區的噪聲暴露量 44
4.2.1 噪聲等級的時間變動模式 45
4.2.2 全天及不同時間段的噪聲等級分布 46
4.2.3 土地使用與環境噪聲 47
4.2.4 從噪聲暴露量觀察“面向道路的地區” 52
4.3 居民對噪聲的意識 53
4.3.1 與聲環境相關的居民反應 53
4.3.2 地區類型與居民反應 54
4.3.3 室內聲音“大小”與“干擾程度” 57
4.3.4 噪聲對睡眠的影響 58
4.4 居住區的噪聲暴露量分析 59
4.5 對居民意識的分析 61
4.5.1 與室外噪聲相關的居民意識 62
4.5.2 與室內聲環境相關的居民反應 64
4.5.3 相關反應的關系 65
4.6 居民對噪聲反應的指標化 66
4.6.1 通過統計理論對居民反應進行指標化 66
4.6.2 通過累積評定法對居民反應進行指標化 69
4.6.3 通過系統工程法對居民反應進行指標化 70
4.6.4 指標的比較 72
4.7 噪聲量與居民反應分析及噪聲的評價標準 72
4.7.1 基于累積頻率分布的評價標準 73
4.7.2 基于AIC的噪聲量與居民反應分析及其評價標準 74
4.7.3 基于隸屬函數的分析及其評價標準 75
4.8 環境標準評價相關的探討 77
4.8.1 評價標準間的比較 77
4.8.2 基于居民反應指標化的評價標準 78
4.8.3 與基于強烈反應標準值的對應關系 79
4.8.4 日本國內外環境噪聲標準的比較 80
4.8.5 標準值設定相關的思考方式 81
4.9 環境標準的實現狀況與居民反應 81
4.9.1 環境標準值LAeq與LA50的對應關系 82
4.9.2 環境標準的完成狀況 84
4.9.3 與居民聲環境意識相對應的關系 86
參考文獻 89
第二部分 聲環境預測
第5章 環境噪聲預測的現狀與組織體系 93
5.1 預測的必要性 93
5.2 環境噪聲的測量、評價及預測的現狀 93
5.3 第二部分的概要 95
參考文獻 95
第6章 根據能量平衡預測環境噪聲(物理模型Ⅰ) 97
6.1 環境噪聲的特點與模型化方法 97
6.2 市區的環境噪聲模型與等價噪聲等級LAeq 97
6.3 市區的聲源數N(聲源密度μ)與Wμ 100
6.4 市區的交通量(里程生產量)與Wμ 101
6.5 反射引起的噪聲等級升高 105
6.6 市區的交通量與LAeq 106
6.7 高處的噪聲等級 108
6.7.1 建筑物上空的噪聲等級 108
6.7.2 與地面附近LAeq的關系 109
參考文獻 110
附錄1 非固定行駛車輛的聲功率w 110
附錄2 區域(面積S、周長??)內的平均道路長度 110
附錄3 LAeq的算術平均值與功率平均值 111
第7章 考慮建筑物遮擋效果實施的預測(物理模型Ⅱ) 112
7.1 直達聲與反射聲的分離 112
7.2 聲源與建筑物的分布 113
7.3 水平面內直達聲的距離衰減 114
7.4 任意方向上放射的聲線的距離衰減 115
7.5 面聲源分布的直達聲場 116
7.6 直達聲與反射聲等級 119
7.7 日本市區的噪聲等級 121
參考文獻 124
第8章 基于環境噪聲等級變化因素實施的預測(物理模型Ⅲ) 125
8.1 *接近聲源與背景聲源 125
8.2 直達聲場 126
8.3 反射場 128
8.4 百分率噪聲等級LAm 129
8.5 環境噪聲的變動 130
8.6 日本市區的LAeq與LA50 132
參考文獻 134
第9章 基于GIS的環境噪聲分析與預測 135
9.1 使用GIS整理數據 135
9.1.1 GIS簡介 135
9.1.2 地區網格統計 136
9.2 環境噪聲的分布 137
9.2.1 噪聲調查數據 137
9.2.2 LAeq,24h的整體分布 138
9.2.3 不同時間段LAeq,6h的整體分布 140
9.3 土地使用與環境噪聲 141
9.3.1 10m網格土地使用數據 141
9.3.2 土地使用與LAeq,24h 142
9.4 道路網與環境噪聲 145
9.4.1 道路網與市區的里程生產量 145
9.4.2 LAeq,1h與Σql的時間變化 146
9.4.3 LAeq,1h與Σql的分布圖分析 147
9.4.4 去除早晨(5:00~7:00)時間段的情況 149
9.4.5 日本市區的劃分情況 150
9.4.6 根據時間長度對LAeq進行平均化 152
參考文獻 154
第10章 基于神經網絡預測環境噪聲 155
10.1 神經網絡定義 155
10.2 學習與評價用數據組合的構成 157
10.2.1 名古屋城市環境噪聲的實測數據庫 157
10.2.2 學習與評價用數據組合的制作 157
10.3 預測網絡的構成 160
10.4 網絡學習 161
10.5 預測結果 162
10.5.1 白天的預測結果 162
10.5.2 夜間的預測結果 163
10.5.3 名古屋地區類型帶來的差異 164
10.6 名古屋以外其他城市的應用 165
參考文獻 168
第三部分 聲環境保護
第11章 汽車噪聲對策 173
11.1 動力化與環境噪聲 173
11.1.1 汽車保有量的變化 173
11.1.2 汽車保有量與環境噪聲 174
11.1.3 環境噪聲變化的實際情況(1974~2000年) 175
11.1.4 以往對策(單體限制、道路鋪設等)的效果 176
11.1.5 環境噪聲的確定(1975年以前) 177
11.2 保護聲環境所采取的對策 177
11.2.1 汽車噪聲的單體限制 179
11.2.2 《干線道路沿線改進相關的法律》 180
11.2.3 汽車噪聲有限對策區間的設定 181
11.2.4 交通需求管理 182
11.3 汽車的降噪技術 183
11.3.1 環保汽車(混合動力汽車、電動汽車) 183
11.3.2 低噪聲鋪設 185
11.3.3 改良型隔音墻 186
11.3.4 吸聲板 188
11.4 展望 189
參考文獻 190
第12章 鐵路噪聲對策 192
12.1 新干線噪聲 192
12.1.1 新干線噪聲問題的變化 192
12.1.2 列車運行狀況的變化 193
12.1.3 噪聲發生源對策的變化 194
12.1.4 LAmax的變化 197
12.1.5 環境標準的完成率 199
12.1.6 LAeq的變化 200
12.2 老鐵路線噪聲問題的變化 201
12.2.1 LAmax的變化 201
12.2.2 LAeq的變化 204
12.3 展望 205
參考文獻 205
第13章 航空設備噪聲對策 206
13.1 旅客數與航空設備噪聲的變化 206
13.1.1 航空設計使用人數的變化 206
13.1.2 《航空設備噪聲相關的環境標準》 206
13.1.3 航空設備噪聲的變化 208
13.2 環境保護措施 210
13.2.1 航空設備噪聲的聲源對策 210
13.2.2 ICAO的噪聲證明 211
13.2.3 機場周邊的環境建設 213
13.3 航空設備降噪對策 214
13.3.1 發動機噪聲對策 214
13.3.2 航運方式導致噪聲的降低 215
13.4 展望 216
參考文獻 217
城市聲環境——診斷、預測與保護 節選
**部分 聲環境診斷 調查城市(地區)聲環境的實際狀況、診斷其健康狀態(好壞的程度)的出發點在于保護聲環境。本書的**部分介紹與城市聲環境診斷有關的基本內容,并對現有的科學研究內容進行整理,同時介紹具體的調查事例。 首先,從日本的噪聲測量歷史出發,概述噪聲相關法律制度及各種制度規定的內容。 其次,針對社會調查的方法以及社會調查中需要注意的事項等進行描述,以把握聲環境的實際狀況。 *后,以日本名古屋市區的聲環境調查為例,大致介紹城市聲環境的實際狀況及分析結果。 根據社會調查數據分析得到科學結論,并結合技術性及經濟方面的背景,可制定各種噪聲相關的標準及規則。與噪聲影響相關的科學結論通常用反映噪聲量與居民反應之間關系(噪聲量與居民反應曲線)的形式表現,作為噪聲容許值與限制值等相關數值的衡量標準(準則),其在診斷聲環境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1章 噪聲的測量與評價 人們的日常生活被各種各樣的聲音環繞著。定量測量這些聲音大小的裝置稱為聲級計。聲級計測量的噪聲的等級稱為噪聲等級。但是,實際上在測量周圍的聲時,噪聲等級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著變化,很難以具體的分貝值讀出。聲級計顯示的信息,雖然可以用“大概是多少分貝”或“峰值是多少分貝”來表示,但是聲級計自身存在誤差,加上測量者的判斷,導致測量值本身的可信度下降。也可以用記錄儀的記錄紙及計算機存儲器上的噪聲等級計記錄聲時時刻刻的變動情況,但是這樣一來,數據量變得極為龐大,不僅預測性差,相互比較也存在困難。因此,有必要按照某種固定的方法,用一個數值表示一定時間內的噪聲等級。這樣的代表值稱為噪聲的評價量,一直以來都建議采用噪聲等級的中間值及等價噪聲等級作為評價量。本章按照日本工業標準(JIS)的規定,介紹噪聲等級的測量方法以及求噪聲評價量的方法(按照標準進行說明,因此符號等的顯示可能會與其他章節有一些差異)。 1.1 JIS Z 8731:1966《噪聲等級測量方法》 隨著日本經濟的迅速發展,在20世紀60年代,工廠及建筑作業、交通設施等導致的噪聲問題日益嚴重,都道府縣的條例中開始出現與噪聲相關的規定。為防止噪聲公害的擴大,1968年日本以工廠噪聲及建筑作業噪聲為對象,制定了《噪聲限制法》。《噪聲限制法》采用了JIS Z 8731:1966《噪聲等級測量方法》中規定的噪聲測量及評價方法。JIS Z 8731是在1958年制定的,按照噪聲等級的大小,對聲級計的聽覺補償特性(A特性、B特性、C特性)進行了分類,并在1966年進行修訂,全部改為A特性,涉及工廠噪聲、建筑機械的噪聲、室外及室內的環境噪聲等。另外,對噪聲的時間變動模式進行了分類(參照圖1.2),規定了如下所述的表示方法(求代表值的方法)。 (1)變動較少的噪聲以平均值表示。 (2)周期性或間歇性變動的、顯示值大致一定的噪聲,用*大值的平均值來表示。 (3)對于不規則且大幅變動的噪聲,按照一定時間間隔對噪聲進行取樣,用精度高且穩定的時間差噪聲等級(LA50、LA5、LA95)來表示。 JIS Z 8731:1966《噪聲等級測量方法》作為噪聲測量的基礎,長期以來被大范圍使用,代表性的有《噪聲限制法》及1971年制定的《噪聲相關的環境標準》。 1.2 JIS Z 8731:1999《環境噪聲的描述和測量方法》① 1971年制定的《噪聲相關的環境標準》,以噪聲等級的中間值LA50為評價量,按照JIS Z 8731:1966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量。之后,隨著測量處理技術的突飛猛進,歐美各國以等價噪聲等級LAeq作為環境噪聲的評價量,逐漸成為主流。其間,日本也對JIS Z 8731進行了修訂(1983年),如表1.1所示,追加了通過LAeq對噪聲進行測量、評價的方法。 表1.1 噪聲的種類及評價量 日本在1998年對《噪聲相關的環境標準》進行了修訂,評價量以LAeq代替LA50,正式用于環境噪聲的評價量測量中。又結合日本國內外的狀況,對JIS Z 8731進行了全面修訂,變更為JIS Z 8731:1999《環境噪聲的描述和測量方法》[1]。以下將按照JIS Z 8731:1999中記載的內容,針對環境噪聲的測量及評價方法相關的基本事項進行概括說明。 1.2.1 聲壓等級與噪聲等級 JIS Z 8731:1999《環境噪聲的描述和測量方法》中規定了各種基本的表示環境噪聲的量,并介紹了測量環境噪聲的方法。 1. 聲壓等級(sound pressure level) JIS Z 8731:1999中將聲壓等級定義為聲壓有效值p的平方除以標準聲壓(p0=20μPa)的平方的常對數乘以10。若用符號Lp表示,則其公式可以表示為 (1.1) 單位是分貝(dB)。由于人耳能夠聽到的聲壓的范圍極為廣泛,以及以對數表示的聲壓有效值等級與聽覺能夠很好地對應(Fechner法則)等,這種聲壓的對數(聲壓等級)被廣泛應用于聲的實用性定量。 2. 噪聲等級(noise level) 通過麥克風測量的聲壓,乘以與聲的大小(音量)相關的考慮了人類聽覺特性的頻率加權特性A(圖1.1),得到的聲壓的有效值稱為A特性聲壓,用符號pA表示,單位是帕(Pa)。 圖1.1 頻率加權特性A和C 在聲級計的內部,以穿過具有頻率加權特性A的過濾器(A特性過濾器,聽覺矯正回路)的方式實現對噪聲等級的測量。關于頻率加權特性A,在《聲等級表(聲級計)的規格》JIS C 1509-1:2005中有所描述[2]。聲級計測量的聲壓等級(A特性聲壓等級)稱為噪聲等級LpA,通過下述公式定義: (1.2) 單位是dB。 1.2.2 噪聲的評價量 通常環境噪聲的等級時時刻刻都在變化。用一個數值代表變動的噪聲等級,稱為評價量。下面針對代表性的評價量及求解評價量的方法進行介紹。 1. 時間差噪聲等級(time difference noise level) 一直以來,時間差噪聲等級都被用來評價一定時間內產生的噪聲。JIS Z 8731:1999對時間差噪聲等級定義如下:根據時間加權特性F(參照JIS C 1509)測量的噪聲等級,在對象時間T的N%的時間內超過某一水平值的噪聲等級稱為N%時間差噪聲等級(圖1.2)。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中國歷史的瞬間
- >
苦雨齋序跋文-周作人自編集
- >
推拿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羅庸西南聯大授課錄
- >
二體千字文
- >
我與地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