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精)/公法名著譯叢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194204
- 條形碼:9787100194204 ; 978-7-100-19420-4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精)/公法名著譯叢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公法專業的本科及以上《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從一個獨特的法律的角度來闡述責任。主要探討了責任與法律課責之間的區別以及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區別兩個問題。因此,作者的基本關注點所在乃是一個與受到制裁的觀念緊密相關(但又有所區別)的責任概念。《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是一本法律著作,但不是哲學著作。雖然它不對法律的任何特定領域或任何法域的法律做詳盡闡述,但它涉及的是法律的一些特定領域(責任理念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以及實存法律制度中的特定法律。它不是關于一般意義上的法律和法律制度,或者是“法律的理念”,甚或是“法律責任的理念”。
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精)/公法名著譯叢 內容簡介
我們負有責任的意思是什么?我們的責任是什么?作者寫作本書的目的就是要為回答這些問題提供一種有效的思考方式。作者的核心建議是要在法律框架下考慮責任問題。因此,作者在本書中從一個獨特的法律角度來闡述責任問題,其基本關注點是一個與受到制裁的觀念緊密相關但又有所區別的責任概念。作者在書中主要探討了責任與法律課責之間的區別,以及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區別這兩個核心問題。通過對法律與道德之間關系的探討,展示了法律和道德如何共生地相互作用。同時作者還考察了法律推理與道德推理之間的關系,以及作為學科的哲學與法律之間的關系。這些思考提供了在尋求理解責任時通過認真對待法律來獲取優選收益的方法。
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精)/公法名著譯叢 目錄
前言
**章 道德與法律責任
1.1 內容說明
1.2 法律與道德的制度
1.3 法律與道德的關系
1.4 道德推理與法律推理
1.5 總結
第二章 責任的性質和功能
2.1 責任的種類
2.2 責任和制裁
2.3 責任、證據和證明
2.4 作為人際現象的責任
2.5 責任實踐的功能
2.6 責任、課責和法律的功能
2.7 結論
第三章 責任和應責性
3.1 責任、課責和應責性(culpability)
3.2 責任和運氣
3.3 法律課責的標準
3.4 基于過錯的嚴格課責的發生率
3.5 責任的法律標準的性質和功能
3.6 責任、過錯和應責性
3.7 總結
第四章 責任和因果關系
4.1 因果關系、結果(consequences)和后果(outcomes)
4.2 法律中因果關系的性質
4.3 事實因果關系
4.4 歸屬的(attributive)因果關系
4.5 法律和道德中的因果關系
4.6 結論
……
第五章 責任和人格
第六章 責任的基礎和范圍
第七章 實現責任
第八章 公法的責任
第九章 思考責任
參考文獻
索引
譯后記
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精)/公法名著譯叢 節選
《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公法名著譯叢》: 2.4.2 責任和社會價值觀 除了行為和后果,還有第三個關于法律責任實踐的重點,它在許多有關責任的哲學分析中基本不存在,它就是社會價值觀。由于責任實踐基于一些分配責任的基本原則,使某個特定的個體在某個特定的情形下負有責任對在相同情境下的其他人有潛在的影響。這點可以通過著名的多諾格·史蒂文森一案作一個簡單說明,在那個案子里,英國首次判一個生產商可以對因其過失產生的產品缺陷對消費者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課責。在一個層次,該案涉及一個特定的生產商對一個特定的消費者的責任。在另一個層次,它涉及關于生產商與消費者的一個更大的社會問題。換言之,該案不僅涉及一個個體對另一個個體的責任,而且也涉及社會中權利和義務的分配。基于這個原因,在決定如何解決這個案子時,法官不僅考慮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公平”問題,同時也要考慮關于雙方的判決的更廣泛的社會與經濟影響。法律人通常用“政策”一詞來指這類廣泛的社會、政治和經濟考慮。 由于法律是一個社會現象,以及法律責任原則具有廣泛的適用性,政策的考慮在法律責任實踐中至關重要。如果采用以行為人為本的責任的方式,社會、政治和經濟考慮可能幾乎與責任無甚關聯。例如哈特把課責的刑事法律責任的條件與某種行為是否“可以受到法律的懲罰”的問題區別開來。哈特把責任的標準分為三類:(1)精神的或心理的條件;(2)行為和損害之間的因果或其它形式的聯系;(3)使一個人受到懲罰或為另一個人的行為進行賠付的各種人際關系。對于哈特來說,所做的行為是否是犯罪的問題不是一個責任問題。這可能是因為,某個特定行為是否是犯罪的問題,或者我們認為什么是犯罪的問題,只能由法律(如社會)權威去回答。當然它不是一個僅僅通過考慮行為人的身份、行為、精神狀態和所造成的損害就可以回答的問題。 但是為什么關于什么構成犯罪行為的問題不應當被當作責任的標準來對待?當然,沒有一個犯罪的目錄,刑事責任的概念就沒有意義或內容。有些人可能同意這種說法,并且得出這就是為什么法律責任是一個變形的、被貶低的、被污染的道德責任的版本。但是一個相似的觀點適用于道德。道德至少一部分是社會現象,并且在缺少關于什么樣的行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值得稱贊或應受指責的判斷時,道德責任的概念沒有任何意義或內容。就像在法律里,我們認為什么是“道德的”和“不道德的”不能僅僅參考行為人的行為及后果來回答。社會價值觀與什么構成犯罪的問題以及什么是不道德的問題都有關,關于什么樣的行為是不道德的以及什么樣的行為應當受到刑法或其它法律懲罰的觀念隨時在變。因此我們所稱的道德責任的“規范性結構”與法律責任的規范性結構大致相似。理解責任,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道德上,不僅僅是理解我們負有責任的含義,同時也要理解我們對什么負責以及我們的預期責任是什么。 當然,這并不是說法律所肯定或譴責的東西在法律以外也被肯定或受到譴責,反之亦然。換言之,這不是說在道德里的社會價值觀與在法律里的相同。法律和道德可能有不同的社會功能和目的,并且這可能在非法與不道德之間產生分歧。例如考慮所謂的“法定罪行”與“本質上違法的行為”之間的區別。這個區別反映了一個事實,因為法律的制度圖景和資源,它可以為協調人類社會行為作出巨大貢獻。例如,我們在馬路左邊開車的責任是一個法律責任,在某種程度上它是一個道德責任,原因僅僅是因它是一個法律責任。道德責任與法律責任之間的分歧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法律制裁通常比道德制裁更為嚴厲。我認為這部分解釋了法律和道德在關于所謂的“救助的義務”之間的分歧。不肯定或譴責未能提供救助的人是一回事,對他施以法律懲罰或補救義務又是另一回事。因此,我們不應當太快得出法律未能施加道德所承認的義務是與道德“不一致”的結論(貶義)。法律和道德之間在制度上和功能上的區別可能不僅支持,而且甚至要求在我們的道德和法律責任之間區別對待。 ……
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精)/公法名著譯叢 作者簡介
皮特??凱恩,其學術生涯的前20年,于牛津大學科珀斯??克里斯蒂學院( Corpus Christi College )任教,先后擔任講師和教授。自1997年至2016年,擔任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法學教授,先后在社會科學研究院和法學院任教,2007 年為杰出教授,2016年為榮休教授。其研究領域涉及公法(特別是行政法)、私法(特別是侵權法)和法理學( 特別是責任的概念和理論)。 譯者簡介:羅李華 ,跨國企業資深知識產權律師,精通英文。
- >
經典常談
- >
羅曼·羅蘭讀書隨筆-精裝
- >
我與地壇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故事新編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自卑與超越
- >
姑媽的寶刀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