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協調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0375412
- 條形碼:9787520375412 ; 978-7-5203-7541-2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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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協調研究 本書特色
相較于經貿、投資及次區域合作等,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協調明顯滯后,阻礙了中國—東盟合作深化。本書圍繞CAFTA升級下中國—東盟如何解決知識產權協調滯后問題,系統、深入地研究了協調的背景和動因,協調的理論基礎——合作博弈理論,協調的國內法基礎和國際法基礎,協調的目標、基本原則、模式以及法律進路。基本結論是: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協調,應以構建剛性的協調機制為目標,根據“多邊為主、雙邊為輔”和“有差別的統一”原則,在完善對話磋商機制、設立專門協調機構和建立信息平臺的基礎上,基于TRIPS的*標準從立法和執法兩個層面進行協調;應將建立商標復式注冊體系、實施專利審查高速路(PPH)、構建新型“TRIPS-plus”規則和完善爭端解決機制作為協調重點。
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協調研究 內容簡介
相較于經貿、投資及次區域合作等,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協調明顯滯后,阻礙了中國—東盟合作深化。本書圍繞CAFTA升級下中國—東盟如何解決知識產權協調滯后問題,系統、深入地研究了協調的背景和動因,協調的理論基礎——合作博弈理論,協調的國內法基礎和靠前法基礎,協調的目標、基本原則、模式以及法律進路。基本結論是: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協調,應以構建剛性的協調機制為目標,根據“多邊為主、雙邊為輔”和“有差別的統一”原則,在完善對話磋商機制、設立專門協調機構和建立信息平臺的基礎上,基于TRIPS的標準從立法和執法兩個層面進行協調;應將建立商標復式注冊體系、實施審查高速路(PPH)、構建新型“TRIPS-plus”規則和完善爭端解決機制作為協調重點。
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協調研究 目錄
緒論
**節 FTA的內在要求
一 FTA的。EPA化及其盛行
二 知識產權協調是FTA的內在要求
第二節 概念的界定
一 關于“中國一東盟”
二 關于“知識產權”
三 關于“協調”
第三節 研究的現狀
一 關于東盟諸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研究
二 關于東盟內部知識產權協調的研究
三 關于中國一東盟知識產權協調的研究
四 現有研究的問題與本書的創新之處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邏輯構架
一 研究方法
二 本書的邏輯構架
**章 背景和動因
**節 背景
一 經濟背景:區域經濟一體化與經濟全球化并行發展
二 制度背景:知識產權的全球協調與區域協調
三 地緣背景:中國一東盟政治經濟關系的歷史與現實
第二節 動因
一 經濟動因:中國一東盟區域經濟一體化深入發展的需要
二 法律動因:中國一東盟知識產權制度的協調化
三 爭端解決:中國一東盟知識產權爭端暗流涌動
第二章 理論基礎:合作博弈分析
**節 合作型法律博弈的概念
一 何為博弈
二 博弈的類型
三 法律協調與合作型法律博弈
第二節 合作型法律博弈的要素及其組合
一 博弈的主體
二 博弈的目標
三 博弈的規則
四 博弈的策略
五 上述要素的組合
第三節 合作型法律博弈的路徑
一 建立定期對話和磋商機制
二 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協調機構
三 建立CAFTA知識產權特別審查機制
四 建立cAFTA知識產權區域執法合作機制
五 善用cAn、A爭端解決機制
第三章 國內法基礎
**節 中國知識產權制度
一 立法體系
二 保護體系
第二節 東盟“老成員國”知識產權制度
一 新加坡知識產權制度
二 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制度
三 印度尼西亞知識產權制度
四 菲律賓知識產權制度
五 泰國知識產權制度
六 文萊知識產權制度
第三節 東盟“蘿成員國”知識產權制度
一 水南知鎮產權制度
二 柬埔寨知識產權制度
三 緬甸知識產權制度
四 老撾知識產權制度
第四章 國際法基礎(1):TRIPs
**節 意旨、特點、基本原則和缺陷
第二節 知識產權保護標準
一 版權與鄰接權
二 商標
三 地理標志
四 工業品外觀設計
五 專利
六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拓撲圖)
七 未披露信息
八 許可協議中限制競爭行為的控制
第三節 知識產權的實施
一 一般義務
二 民事程序與行政程序及救濟
三 臨時措施
四 與邊境措施有關的特殊要求
五 刑事程序
第四節 知識產權的取得、維持及相關程序
第五節 爭端的防止和解決
一 爭端的防止——透明度
二 爭端解決
第過渡性安排、機構安排和*后條款
一 過渡性安排
二 機構安排
三 *后條款
第五章 國際法基礎(2):東盟知識產權協調
**節 東盟知識產權內部協調
一 《東盟知識產權合作框架協議》及其行動計劃
二 《關于獲取生物和遺傳資源的東盟框架協定(草案)
三 東盟知識產權內部協調的主要成果
第二節 東盟知識產權外部協調
一 東盟與澳大利亞、新西蘭的知識產權協調
二 東盟與日本的知識產權協調
第六章 目標、基本原則與模式
**節 現狀和問題
一 協調的現狀
二 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二節 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 中國一東盟知識產權協調的目標
二 中國一東盟知識產權協調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模式
一 知識產權國際協調的幾種模式
二 中國一東盟知識產權協調的模式選擇
第七章 法律進路(1):完善基礎性設施與基于TRIPS協調
**節完善基礎性設施
一 完善定期對話和磋商機制
二 設立專門協調機構
三 建設高水平信息平臺
第二節基于TRIPS協調
一 立法層面的協調
二 執法層面的協調
第八章 法律進路(2):實施PPH
**節 PPH及其優勢
一 PCT:專利申請手續的簡化
二 PPH:一種加快審查機制
三 PPH的優勢
第二節 實施PPH的可行性
一 關于能力問題
二 關于動力問題
第三節 實施PPH的操作策略
一 影響策略選擇的因素
二 現行操作策略下的合作模式
三 下一步實施PPH的策略選擇
第九章 法律進路(3):構建新型“TRIPs-plus”規則
**節 新型“TRIPS—plus”規則的制度意蘊
一 以TRIPs為基礎,提高傳統知識、遺傳資源等的保護水平
二 重建利益平衡,促成公平正義回歸
第二節 構建新型“TRIPs—plus”規則的實體問題
一 法律依據:TRIPs的制度目標、非歧視原則與彈性條款
二 制度內容:提高傳統資源的保護水平
三 規則架構: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相結合
第三節 構建新型“TRIPs-plus”規則的程序問題
一 動力的發掘
二 環境的塑造
三 立法機制的完善
四 策略的選擇
第十章 法律進路(4):完善爭端解決機制
**節 評判的基準
一 RTA爭端解決機制的品格
二 CA F11A的個性
第二節 并不存在的“缺陷”
一 關于適格主體的擴展
二 關于仲裁制度的爭議
三 關于救濟措施的爭議
第三節 應予完善的缺陷
一 管轄權重疊之處理
二 在仲裁庭組成上獨任仲裁員的確定與俏主席的指定
三 仲裁裁決的作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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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協調研究 作者簡介
朱繼勝,1969年生,廣西桂林市人,法學博士。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廣西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研究員,中國—東盟研究中心研究員。從事知識產權法、物權法研究。主持省部級項目3項,廳級項目1項。出版著作2部:《瑤族習慣法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知識財產論》(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在《環球法律評論》《河北法學》《北方法學》《自然辯證法研究》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2篇。著作《知識財產論》獲2016年廣西社會科學重點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獲廣西第十五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論文《“南南聯合”構建新型“TRIPS-PLUS”規則研究——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為例》被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獲廣西第十五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