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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雙品質”建設文庫有效辯護的中國模式 版權信息
- ISBN:9787216094498
- 條形碼:9787216094498 ; 978-7-216-09449-8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雙品質”建設文庫有效辯護的中國模式 內容簡介
有效辯護理念和無效辯護制度都是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獲得實質辯護。辯護權充分有效地行使不僅有利于司法機關客觀、全面地了解案情、正確地適用法律、保證案件審理質量,而且有利于實現訴訟程序的公平正義,是訴訟民主化的表現。有效辯護的實現應當滿足三角模式,三角模式的很好、左端和右端分別是保障有效辯護實現的基本權利,很好的權利是很重要的權利。我們應當在此模式之下,對比國外有效辯護的實踐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尋找具有中國特色的有效辯護的實現形式。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雙品質”建設文庫有效辯護的中國模式 目錄
**節 有效辯護的內涵與價值
第二節 有效辯護的正當性
第三節 有效辯護的評價體系
第二章 我國辯護制度的歷史嬗變及其挑戰
**節 我國辯護制度的歷史嬗變
第二節 我國辯護制度的前沿問題
第三節 我國辯護制度的立法檢視
第三章 國外的有效辯護及其借鑒
**節 國外辯護制度的歷史
第二節 英美法系的有效辯護
第三節 大陸法系的有效辯護
第四節 國外有效辯護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第四章 有效辯護的本土化路徑
**節 我國有效辯護的外部邏輯
第二節 我國有效辯護的內在衍生
第三節 我國有效辯護的制度依托
結語
后記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雙品質”建設文庫有效辯護的中國模式 節選
《有效辯護的中國模式》: 二、美國的有效辯護 (一)實現有效辯護的司法環境 在偵查階段,美國的犯罪偵查機關有專門的警察機構、行政機構內的警察機構和聯邦調查局。聯邦和州在各自范圍內獨立行使偵查權,互不隸屬。聯邦調查局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特別重大的犯罪案件、針對聯邦銀行的搶劫罪、盜竊罪以及跨州犯罪進行管轄。同時,檢察機關可以參與警察機關的偵查行為,負責起訴的檢察官對偵查案件的警察有指揮權和發布命令權。美國實行雙軌制偵查模式,偵查人員和犯罪嫌疑人雙方都享有調查取證的權利。偵查機關的一般偵查行為主要由攔截、搜查、訊問和監聽構成。國家對偵查程序進行嚴格的司法審查,對強制性偵查措施,例如逮捕、羈押、保釋、扣押、竊聽等都需要由中立的司法官審查方可進行。對于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及時帶見法官,由法官審訊,并作出是否保釋的裁定,犯罪嫌疑人對于不允許保釋的裁定可以提出上訴。犯罪嫌疑人對于侵犯人身權的強制措施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法官在犯罪嫌疑人申請人身保護令的程序中可以調查案卷、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偵查權相對較弱,法院通過“米蘭達規則”賦予犯罪嫌疑人不得自證其罪的特權、沉默權、聘請律師的權利、律師在場權、獲得法律援助的權利,被告人對律師的依賴性較強。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提起公訴的職權受到一定的限制。對于證據有瑕疵的案件應當繼續調查或者釋放犯罪嫌疑人,但檢察機關有很大的權利與被追訴人進行“認罪交易”,分為起訴交易(檢察機關以較輕罪名作為交易)、罪數交易(檢察機關只對數罪中的一個或幾個提出起訴)、量刑交易(檢察機關向法官建議給予犯罪嫌疑人較輕刑罰)。這是一項提高訴訟效率的簡易程序,是一種非正式程序,對于雙方達成交易的情況,則只需要移送給法官審查,不再開庭審理。有學者認為,我們在肯定辯訴交易重要作用的同時,不能忽視它與生俱來的缺陷,辯訴交易制度可能損害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不能罰當其罪,法官不參與到辯訴交易之中,雖然可以防止司法權壟斷,但以非正式的方式給犯罪嫌疑人入罪,可能損害司法公正,甚至會出現無辜的犯罪嫌疑人隨意作出有罪答辯的情形。同時,辯訴交易制度沒有考慮到被害人的利益,這種重罪輕判或數罪一判的方式,難以撫慰被害人。大陪審團享有對犯罪指控進行調查并決定是否提交審判的權利,現已被大多數州廢除。 在審判階段,分為初審程序、審判程序,對于重罪案件還需經歷預審聽證程序。在初審程序中,主審法官傳喚被追訴人后應該告知其所涉嫌的罪名、在審判中享有的權利,對于沒有聘請律師的被追訴人應當告知其有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對于重罪案件的預審程序旨在查明強制措施是否得當,起訴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在預審程序中,法官聽取控辯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控辯雙方可以傳喚證人、出示證據。法官通過雙方的陳述作出同意起訴或釋放被追訴人的裁定。被追訴人可以放棄該程序直接進入審判程序。在法官同意起訴后,應當向被追訴人宣告起訴罪名,被追訴人作出認罪答辯時,則不再進行審理,直接適用辯訴交易程序;被追訴人不認罪時,則進入審判程序。在審判程序中,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對抗,法官消極中立,檢察機關可以要求警察作為普通證人出庭作證,這是由美國自由、平等、競爭的民族精神所決定的。 (二)獲得有效辯護的權利 美國辯護制度的發展源于英國的普通法,同時具有本國特色。 無罪推定原則。在美國,無罪推定源于正當程序理念。未經公正、公平的法律程序作出有罪判決之前,任何人都應當被推定為無罪。 沉默權。美國通過“米蘭達規則”確立了被追訴人的沉默權。警察在訊問被追訴人之前有義務告知被追訴人享有沉默權、聘請律師的權利,無力聘請律師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③未告知而取得被追訴人有罪供述的,不予采納。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雙品質”建設文庫有效辯護的中國模式 作者簡介
豐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博士研究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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