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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含草案說明)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16392
- 條形碼:9787521616392 ; 978-7-5216-1639-2
- 裝幀:一般輕涂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含草案說明) 本書特色
中國海警是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力量,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目的是要明確海警機構的職能定位、權限措施和保障監督,確保海警維權執法、對外合作有法可依,有助于中國海警更好地履行自身的職責和國際條約項下的義務,維護海上良好的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含草案說明) 內容簡介
為保障我國對海洋有效行使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該法與靠前通行慣例接軌,有利于海警機構代表國家更好地履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的權利義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海警法(草案)》分為總則、機構和職責、海上安全保衛、海上行政執法、海上犯罪偵查、警械和武器使用、保障與協作、靠前合作、監督、法律責任、附則11章,共80條。主要內容是:(1)海警機構的性質和職責。(2)海上維權執法的權限和措施。(3)保障與協作。(4)靠前合作。(5)監督與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含草案說明)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一號)(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2)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草案)》的說明(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含草案說明) 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章 總 則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三章 海上安全保衛 第四章 海上行政執法 第五章 海上犯罪偵查 第六章 警械和武器使用 第七章 保障和協作 第八章 國際合作 第九章 監 督 第十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附 則 **章 總 則 **條 為了規范和保障海警機構履行職責,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海洋權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部隊即海警機構,統一履行海上維權執法職責。 海警機構包括中國海警局及其海區分局和直屬局、省級海警局、市級海警局、海警工作站。 第三條 海警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以下簡稱我國管轄海域)及其上空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活動,適用本法。 第四條 海上維權執法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遵循依法管理、綜合治理、規范高效、公正文明的原則。 第五條 海上維權執法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開展海上安全保衛,維護海上治安秩序,打擊海上走私、偷渡,在職責范圍內對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漁業生產作業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預防、制止和懲治海上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 海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拒絕和阻礙。 第七條 海警機構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崇尚榮譽,忠于職守,紀律嚴明,嚴格執法,清正廉潔。 第八條 國家建立陸海統籌、分工合作、科學高效的海上維權執法協作配合機制。國務院有關部門、沿海地方人民政府、軍隊有關部門和海警機構應當相互加強協作配合,做好海上維權執法工作。 第九條 對在海上維權執法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十條 國家在沿海地區按照行政區劃和任務區域編設中國海警局海區分局和直屬局、省級海警局、市級海警局和海警工作站,分別負責所管轄區域的有關海上維權執法工作。中國海警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導所屬海警機構開展海上維權執法工作。 第十一條 海警機構管轄區域應當根據海上維權執法工作的需要合理劃定和調整,可以不受行政區劃限制。 海警機構管轄區域的劃定和調整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并通報有關機關。 第十二條 海警機構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在我國管轄海域開展巡航、警戒,值守重點島礁,管護海上界線,預防、制止、排除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海洋權益的行為; (二)對海上重要目標和重大活動實施安全保衛,采取必要措施保護重點島礁以及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安全; (三)實施海上治安管理,查處海上違反治安管理、入境出境管理的行為,防范和處置海上恐怖活動,維護海上治安秩序; (四)對海上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或者貨物、物品、人員進行檢查,查處海上走私違法行為; (五)在職責范圍內對海域使用、海島保護以及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海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海底電(光)纜和管道鋪設與保護、海洋調查測量、海洋基礎測繪、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六)在職責范圍內對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自然保護地海岸線向海一側保護利用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按照規定權限參與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七)對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外側海域和特定漁業資源漁場漁業生產作業、海洋野生動物保護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依法組織或者參與調查處理海上漁業生產安全事故和漁業生產糾紛; (八)預防、制止和偵查海上犯罪活動; (九)按照國家有關職責分工,處置海上突發事件; (十)依照法律、法規和我國締結、參加的國際條約,在我國管轄海域以外的區域承擔相關執法任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海警機構與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漁業漁政、海關等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海警機構接到因海上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緊急求助,應當及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并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和救助。 第十四條 中央國家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海上維權執法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第十五條 中國海警局及其海區分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調指導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海上執法隊伍開展海域使用、海島保護開發、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漁業管理等相關執法工作。 根據海上維權執法工作需要,中國海警局及其海區分局可以統一協調組織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海上執法隊伍的船舶、人員參與海上重大維權執法行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含草案說明)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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