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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憲法發展70年 版權信息
- ISBN:9787218142425
- 條形碼:9787218142425 ; 978-7-218-14242-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新中國憲法發展70年 內容簡介
《新中國憲法發展70年》論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70年的發展歷程,尤其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所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的過程,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和闡釋,總結分析了中國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根本大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基本理論和實踐經驗。本書對讀者理解新中國憲法發展的脈絡和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社會法律體系、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重要意義。
新中國憲法發展70年 目錄
引言:新中國社會變遷與憲法發展
一、新中國成立與《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二、新中國憲法體制奠基與1954年憲法
三、憲法秩序的恢復與1978年憲法
四、改革開放與1982年憲法
五、新中國憲法發展的基本經驗
六、新時代中國憲法發展的未來
七、研究新中國憲法發展史的意義
**章 臨時憲法:《共同綱領》
一、特定的歷史條件
二、制定《共同綱領》的過程
三、基本內容分析
四、《共同綱領》的運行過程
五、《共同綱領》對中國憲法發展的影響與評價
第二章 新中國憲法體制的奠基:1954年憲法
一、1954年憲法的制定背景
二、1954年憲法的制定過程
三、1954年憲法的基本內容與特點
四、1954年憲法的運行過程
五、1954年憲法的歷史地位
六、1954年憲法的歷史局限性
第三章 憲法與現實沖突:1975年憲法
一、修憲的歷史背景
二、修憲過程
三、修憲內容評析
四、1975年憲法的運行與影響
第四章 曲折中的發展:1978年憲法的全面修改
一、破舊迎新:變革中的中國社會與1978年全面修憲
二、撥亂反正:1978年全面修憲的意義
三、亟待來日:1978年全面修憲的歷史局限
四、繼往開來:1978年憲法的運行與影響
五、別求新聲:對1978年憲法的局部修改
第五章 改革開放與1982年憲法
一、中國社會發展進程與憲法價值的恢復
二、修憲過程
三、1982年憲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特點
四、1982年憲法的發展
五、憲法運行機制與功能
六、社會變革與憲法的不斷完善
七、新時代的憲法發展
附錄一 新中國憲法發展大事記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3-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2-17)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8-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32-52)
后記
新中國憲法發展70年 節選
《新中國憲法發展70年》書摘 正文006-007頁 五、新中國憲法發展的基本經驗 新中國成立70年來,根據改革開放與國家發展的客觀需要,憲法在總體上保持穩定性的同時與社會發展保持一致,形成了憲法發展的特色,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一)堅持黨對憲法實施的領導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的特征。在中國憲法發展中,始終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憲法發展的全過程,確保憲法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從1954年制憲開始,形成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制憲、修憲的制度。如在制定1954年憲法時,先由中共中央成立憲法起草小組完成憲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再由中共中央把通過的草案初稿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討論,后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并提交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審議,經過廣泛的民主討論,*終提請**屆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在隨后的歷次修憲工作中,逐漸形成了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既符合憲法精神,又行之有效的修憲工作程序和機制。 (二)豐富國家指導思想 國家指導思想是憲法制定、憲法修改、憲法解釋以及憲法實施的整個過程中的思想原則和行動指南,一般被稱為“憲法的靈魂”。一部憲法是否科學,首先看指導思想是否正確。1954年憲法確立了民主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使它成為新中國**部憲法的基本精神。1975年憲法和1978年憲法的指導思想是“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使憲法存在著歷史局限性。從1982年憲法確定把“四項基本原則”作為憲法指導思想以來,經過1999年、2004年的修改,把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使之成為國家指導思想。在2018年修憲中,把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載入憲法,在國家的指導思想上實現了又一次歷史性的飛躍。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入憲,它將成為我們未來中國憲法發展的思想指導與理論指南。 正文341-343頁 (二)2018年憲法修改的基本原則 黨中央確定的這次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為了貫徹和體現上述總體要求,這次憲法修改遵循了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黨對憲法修改的領導。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把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貫穿于憲法修改全過程,確保憲法修改的正確政治方向。 新中國成立后,我國歷次憲法修改,都是由中共中央作出修改憲法的決定,并成立憲法修改小組,然后中共中央在廣泛征求黨內外、各界、各級意見的基礎上,形成憲法修改建議草案。此次特別召開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專門討論憲法修改建議,形成《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草案)》。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采納了關于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的建議,納入到正式的憲法修正案草案之中。 二是嚴格依法按程序推進憲法修改。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憲法修正案的提出主體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全國人大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在黨中央領導下,通過歷次憲法修改實踐,已經形成了符合憲法精神、行之有效的修憲工作程序和機制。先形成《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并草案)》,經黨中央全會審議和通過,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并提請全國人大審議和通過。 三是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憲法修改關系全局,影響廣泛而深遠,既要適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要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做好憲法修改工作,必須貫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注重從政治上、大局上、戰略上分析問題,注重從憲法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內在要求上思考問題。如前所述,此次憲法修改,中共中央順應民心決定進行修改;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修改建議;在不同范圍內,廣泛征求對修改建議的意見;專門召開十九屆二中全會,廣泛討論對憲法修改建議的意見,*終形成中共中央正式的憲法修改的建議;十九屆三中全會在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又增加了關于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的修改條款;即使對沒有接受的憲法修改建議,也一一進行研究,作出答復。 四是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實踐證明,我國現行憲法是一部好憲法,其基本符合我國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對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實踐證明成熟、具有廣泛共識、需要在憲法上予以體現和規范、非改不可的,進行必要的、適當的修改;對不成熟、有爭議、有待進一步研究的,不作修改;對可改可不改、可以通過有關法律或者憲法解釋予以明確的,原則上不作修改,保持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
新中國憲法發展70年 作者簡介
韓大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J教學名師。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國際憲法協會執委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憲法學、比較憲法學、基本法、憲法史學等,代表性著作有《1954年憲法制定過程》《中國憲法學說史研究》《亞洲立憲主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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