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評注:婚姻家庭編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11106
- 條形碼:9787521611106 ; 978-7-5216-1110-6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法典評注:婚姻家庭編 本書特色
民法領域迄今鮮見的宏大學術工程,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民法學者攜學界同道共同完成的厚重學術作品
民法典評注:婚姻家庭編 內容簡介
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條文闡釋評注的方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條文進行逐一解讀。其體例與內容包括:,歷史由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與舊法間的承繼與修訂關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起草和審議過程中的修改情況進行梳理,為讀者厘清每個條文的發展沿革、修訂或增減的內在理由,以更準確地把握現行法的規范含義及現實依據。第二,規范目的或功能。對特定條文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場景進行辨析,對其所欲解決的實際問題進行厘清,以期為讀者闡明該條文在法律規范體系中的意義與作用,便于法律實務中精準檢索并有效適用。第三,規范內容。對特定條文的規范內容進行系統闡釋,包括對相關法律概念的解讀、構成要件的分析、法律效果的明確等,以期為讀者展現該條文很為全面具體的準確含義及適用規則。第四,舉證責任。對法律條文在法律適用上所涉及的證明負擔在當事人之間如何合理安排進行詳細闡釋,以增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適用性。第五,其他問題。對特定條文在理解和適用上可能存在的爭議進行分析,并就如何減少及消弭爭議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或建議。同時運用體系化思維方式,分析如何協調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與其他各分編、法律、行政法規之間的關系,以期為讀者提供更多的法律判斷思考路徑與法律沖突解決方案。
民法典評注:婚姻家庭編 目錄
**章 一般規定
**千零四十條【調整對象】
**千零四十一條【基本原則】
**千零四十二條【禁止性規定】
**千零四十三條【婚姻家庭法倫理】
**千零四十四條【收養的原則】
**千零四十五條【親屬、近親屬、家庭成員的范圍】
第二章 結婚
**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愿】
**千零四十七條【法定婚齡】
**千零四十八條【禁止結婚的親屬】
**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
**千零五十條【婚后成為一方的家庭成員】
**千零五十一條【無效婚姻的情形】
**千零五十二條【脅迫婚姻及其撤銷】
**千零五十三條【疾病婚姻及其撤銷】
**千零五十四條【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第三章 家庭關系
**節 夫妻關系
**千零五十五條【夫妻法律地位平等】
**千零五十六條【夫妻姓名權】
**千零五十七條【夫妻參加各種活動的自由】
**千零五十八條【夫妻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義務平等】
**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扶養義務】
**千零六十條【日常家事代理權】
**千零六十一條【夫妻相互遺產繼承權】
**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有財產】
**千零六十三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范圍】
**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
**千零六十六條【婚內析產】
第二節 父母子女關系和其他近親屬關系
**千零六十七條【父母子女間的扶養費請求權】
**千零六十八條【父母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
**千零六十九條【子女對父母婚姻權利的尊重】
**千零七十條【父母子女相互遺產繼承權】
**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的權利】
**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
**千零七十三條【親子關系異議之訴】
**千零七十四條【祖孫之間的扶養義務】
**千零七十五條【兄弟姐妹間的扶養義務】
第四章 離婚
**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的條件】
**千零七十七條【登記離婚的程序期間】
**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
**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程序與裁判標準】
**千零八十條【婚姻關系解除的時點】
**千零八十一條【軍人配偶要求離婚】
**千零八十二條【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
**千零八十三條【復婚登記】
**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親子關系與未成年子女撫養】
**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
**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的子女探望】
**千零八十七條【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千零八十八條【離婚家務勞動補償】
**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
**千零九十條【離婚經濟幫助】
**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
**千零九十二條【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
第五章 收養
**節 收養關系的成立
**千零九十三條【被收養人的范圍】
**千零九十四條【送養人的條件】
**千零九十五條【特定情形下的監護人送養】
**千零九十六條【撫養義務人的同意】
**千零九十七條【共同送養及其例外】
**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的條件】
**千零九十九條【親族收養的條件豁免】
**千一百條【收養子女的數量限制及其適用豁免】
**千一百零一條【夫妻共同收養】
**千一百零二條【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年齡差距】
**千一百零三條【繼親收養的條件豁免】
**千一百零四條【收養同意】
**千一百零五條【收養的程序】
**千一百零六條【被收養人的戶籍登記】
**千一百零七條【收養規范不適用于撫養關系】
**千一百零八條【優先撫養權】
**千一百零九條【涉外收養】
**千一百一十條【保守收養秘密】
第二節 收養的效力
**千一百一十一條【收養的擬制效力和解銷效力】
**千一百一十二條【養子女的姓氏】
**千一百一十三條【無效收養行為】
第三節 收養關系的解除
**千一百一十四條【養子女成年前解除收養關系】
**千一百一十五條【養子女成年后解除收養關系】
**千一百一十六條【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系解除的法律效力】
**千一百一十八條【收養關系解除后的權利義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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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評注:婚姻家庭編 作者簡介
薛寧蘭,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多年致力于婚姻家庭法學研究,發表諸多重要學術論文;作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法典編纂工作項目組成員及著名婚姻家庭法學者參與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與繼承編的立法研討,提出了諸多建設性意見。 謝鴻飛,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研究生導師、民法研究室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多年致力于民法學研究,在民法總則、物權法、債權法等領域研究成就卓著;作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法典編纂工作項目組秘書長及民法學者全程深度參與民法典編纂,對民法典諸多條文的確立與完善貢獻了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