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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法規導論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9106185
- 條形碼:9787109106185 ; 978-7-109-10618-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獸醫法規導論 內容簡介
《獸醫法規導論》是為獸醫(動物醫學)及相關專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編寫的選修課教材,也可作為攻讀獸醫專業學位的研究生的參考用書。 《獸醫法規導論》分8章,除緒論、獸醫法規的一般原理外,對動物防疫、進出境動物檢疫及獸藥管理法規均有專章介紹,此外還特別介紹了國外獸醫執業的管理與法規、WTO動物衛生檢疫規則及OIE國際動物衛生法典。每章均有內容提要及復習思考題,部分章后還附有案例分析。為便于閱讀及講解,全書內容按主次分別用大、小字體排印。書末附有我國的與獸醫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專業名詞英漢對照及索引。
獸醫法規導論 目錄
1 緒論
1.1 獸醫工作的范疇
1.2 獸醫法規的概念
1.3 獸醫法規體系
1.4 我國現行獸醫法律制度
思考題
2 獸醫法規的一般原理
2.1 動物防疫、檢疫和獸藥管理體系
2.2 行政執法
2.3 行政復議
2.4 行政訴訟
案例分析
思考題
3 動物防疫法律制度
3.1 動物防疫法律制度概述
3.2 動物疫病的預防
3.3 動物疫病的控制和撲滅
3.4 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檢疫
3.5 動物防疫監督與法律責任
案例分析
思考題
4 進出境動物檢疫法律制度
4.1 中國現行進出境動物檢疫法律、法規
4.2 進出境動物檢疫的范圍
4.3 進出境動物檢疫的法定程序
4.4 檢疫監督與法律責任
案例分析
思考題
5 獸藥管理法律制度
5.1 新獸藥研制管理
5.2 獸藥生產管理
5.3 獸藥經營管理
5.4 獸藥進出口管理
5.5 獸藥使用管理
5.6 獸用生物制品及特殊藥品管理
5.7 獸藥的監督管理
5.8 法律責任
案例分析
思考題
6 獸醫執業的管理與法規
6.1 獸醫從業人員的分類
6.2 獸醫執業的管理
6.3 獸醫教育機構水平認證
6.4 獸醫執業的法規
6.5 公私獸醫服務領域的劃分
思考題
7 WTO動物衛生檢疫規則
7.1 WTO的宗旨
7.2 WTO的法律框架
7.3 WTO的基本原則
7.4 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TBT)
7.5 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議(SPS)
7.6 中國加入WTO有關SPS和TBT方面的承諾
思考題
8 OIE國際動物衛生法典
8.1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
……
附錄
專業名詞英漢對照及索引
主要參考文獻
獸醫法規導論 節選
《獸醫法規導論》: 2.2.4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指主管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違法行為予以追究行政法律責任的一種行政執法行為。行政處罰是主管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做出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并且必須按法定的程序進行。 2.2.4.1行政處罰的設定 行政處罰的設定是指國家機關依照職權和實際需要,在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中,自行創制行政處罰的權力,這種自行創制權屬于立法范疇。國家機關在上一層次法律規范關于行政處罰規定的行為、種類、幅度內做出具體規定的,不是行政處罰的設定,而是一種規定權。一般情況下,在法定的自由裁量權范圍內,有關執法機關可以把法定的關于行政處罰的行為、幅度和種類具體化。設定權作為一項立法性權力涉及對管理相對人的基本權利的限制或者義務的創設,因此享有創制權的主體只能是特定的國家機關,其行使創制權的方式必須是規范化、公開化和民主化的。 2.2.4.2行政處罰的種類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但是,不是任何行政機關都有權做出上述各類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公安機關做出。 按照行政處罰指向管理相對人權利的內容和性質,還可以把上述幾種行政處罰劃分為申誡罰、財產罰、能力罰和人身罰:申誡罰指行政處罰主體向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管理相對人提出警誡或者譴責,申明其行為違法,教育行為人避免以后再犯的一種形式。其特點在于對違法行為人實施的是精神上的或者名譽、信譽等方面的懲戒。這種處罰的主要形式就是警告。財產罰是指強迫違法行為人交納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剝奪其原有財產的行政處罰。其特點是對違法行為在經濟上給予制裁,迫使管理相對人履行金錢給付義務。其主要形式有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能力罰也稱行為罰,它是指對管理相對人的行為權進行限制或者予以剝奪的一種制裁措施。這里所說的行為權主要是指經行政機關同意的從事某項活動的權利。能力罰的主要形式包括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人身罰又稱自由罰。它是指限制或者剝奪違法行為人人身自由的處罰。人身罰的實施使管理相對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違法行為人在短期內失去人身自由。其表現形式為行政拘留。 警告警告屬于申誡罰,它是指行政機關對管理相對人違反行政管理法律規范的行為的譴責和訓誡。其目的是通過對違法行為人給予一種精神上的懲戒,以申明其有違法行為,并使其以后不再違法,否則就要受到更嚴厲的制裁。警告既適用于公民,也適用于法人和其他組織。 需要指出的是,許多單行法律、法規都規定了通報批評,并把通報批評和警告作為申誡罰的兩種主要形式。然而,行政處罰法沒有把通報批評作為一種行政處罰種類加以規定,這是因為警告和通報批評在性質、目的上沒有什么太大的區別,只不過是形式和告知的范圍不同而已,警告通常是僅限于告知行為人,而通報批評告知的范圍不僅限于告知行為人自己,還包括告知與行為人有關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此,只要警告告知的范圍不僅限于行為人自己,還包括其他有關人員甚至全社會,警告就可以代替通報批評,或者說包括通報批評。可見,行政處罰法實際上是承認通報批評屬于行政處罰的,只不過沒有作為一種獨立的行政處罰,而是作為警告的一種特殊形式。實際工作中,對于單行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通報批評應以警告的方式出現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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