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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護理(基礎知識、初級) 版權信息
- ISBN:9787040544626
- 條形碼:9787040544626 ; 978-7-04-054462-6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母嬰護理(基礎知識、初級) 內容簡介
《母嬰護理(基礎知識、初級)》為“1+X”母嬰護理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配套教材,依據《母嬰護理職業技能等級標準》,通過崗位工作任務分析,確定職業**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為教材的主要內容。 《母嬰護理(基礎知識、初級)》分基礎知識和初級兩個模塊共十一章。基礎知識模塊包括職業道德、法律知識、孕婦護理基礎、產婦護理基礎、嬰兒護理基礎、安全知識;初級模塊包括孕婦護理、產婦護理、嬰兒護理、嬰兒保健和教育訓練。教材編寫突出產教融合、書證融通,將母嬰護理的理論知識與“陽光大姐”多年積累的實踐經驗相結合。 《母嬰護理(基礎知識、初級)》為新形態一體化教材。各章節標注有學習目標,并配套建設有重點知識點和技能點的典型性、實用性優質視頻資源,通過掃描二維碼可以隨時觀看。 《母嬰護理(基礎知識、初級)》可作為全國應用型本科院校、高等職業院校、中等職業院校相關專業配套教材,也可供母嬰護理行業相關機構開展母嬰護理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使用,還可作為母嬰護理人員的自學用書。
母嬰護理(基礎知識、初級) 目錄
**章 職業道德
**節 職業道德概述
第二節 母嬰護理人員的職業守則
第二章 法律知識
**節 憲法相關法律素養
第二節 勞動法相關法律素養
第三節 婦女、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素養
第四節 消費者權益、食品安全、標準化相關法律素養
第三章 孕婦護理基礎
**節 女性生理與心理
第二節 胎兒的生長發育
第三節 孕婦生活護理
第四章 產婦護理基礎
**節 產婦生理與心理
第二節 產婦營養與膳食
第五章 嬰兒護理基礎
**節 嬰兒生長發育與營養
第二節 新生兒護理
第三節 嬰兒護理
第四節 教育訓練
第六章 安全知識
**節 人身安全
第二節 食品安全
第三節 家庭安全
第四節 家用電器安全
……
模塊二 初級
參考文獻
母嬰護理(基礎知識、初級) 節選
《母嬰護理(基礎知識、初級)》: 一、勞動合同 (一)什么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依法協商達成的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形式。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無效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二)勞動合同的訂立 1.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規定的**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3.勞動合同的解除: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 一是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有嚴重過錯或者觸犯法律,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或因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因經濟性裁減人員,用人單位按照法定程序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關系。 (三)勞動時間和休息時間 《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或者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在特殊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述限制。這類情況包括: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到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等。 勞動者依法在周六、周日、法定節日享有休息的權利。但是,考慮到母嬰護理的特殊性,母嬰護理人員可以和客戶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則下,兼顧雙方利益,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四)勞動爭議的處理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根據《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勞動爭議的處理機構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 1.設立于企業內部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有權對本企業的勞動爭議進行調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需要甲乙雙方自覺履行,該和解協議并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果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糾紛的雙方可以請求勞動仲裁機構裁決。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授權、依法獨立處理勞動爭議的專門機構。處理糾紛具有成本低、速度快的特點,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有效途徑。對仲裁的結果不服,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勞動糾紛。 3.人民法院受理不服仲裁裁決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二、母嬰護理服務合同 由于家政服務業起步較晚,市場還不夠規范。目前,家政服務公司分為兩類,一是員工制的家政服務公司,二是中介性質的家政服務公司。 (一)合同簽訂 1.員工制家政服務公司(企業建立規范的管理系統、培訓系統,與客戶、服務員簽訂服務合同,代收、代發工資,服務員繳納社會保險)母嬰護理人員與家政公司、客戶之間必須簽訂書面服務合同。三方應將合同的**條款寫清楚,其中包括服務內容、地點、時間、期限、勞動報酬、勞動保障、合同解除等。 2.非員工制家政服務公司(中介性質)企業、母嬰護理人員、客戶三方,應參照員工制家政公司的服務合同內容,簽訂書面服務合同。 (二)損失賠償 社會中風險無處不在,母嬰護理服務也存在風險,會遇到不同形式的傷害。母嬰護理人員受到傷害可獲得賠償。 1.員工制家政服務公司母嬰護理人員與公司簽訂有合法的服務合同,應該按《勞動法》的規定處理。母嬰護理人員繳納商業保險的,出險之后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2.非員工制家政公司現實生活中,有些母嬰護理人員通過中介組織或者直接與客戶簽訂書面或者口頭勞務合同,形成的勞動關系并不適用于《勞動法》。這種情況下,母嬰護理人員在工作中受到損害,應該按照雇工的相關規定來處理。 (三)合同解除 母嬰護理服務合同簽訂后,不能輕易解除合同,除非有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況。母嬰護理人員應該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母嬰護理人員與家政公司或者客戶不辭而別,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解約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樣,家政公司也不能無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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