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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演練設計與推演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2552086
- 條形碼:9787302552086 ; 978-7-302-55208-6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應急演練設計與推演 本書特色
本書可作為高等院校開展安全科學與工程、應急管理等學科專業教學,或政府機關、企***開展演練的培訓教材。
應急演練設計與推演 內容簡介
本書首先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應急演練的基本知識,以及應急演練的發展歷史進行了簡要介紹,給讀者提供一定的專業知識背景。然后對應急演練領域的知識、方法和工具進行了系統的整理和總結,對應急演練的規劃、設計、準備、實施、評估、改進等全流程進行完整的介紹,并用一則典型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引起多起次生事件為例,詳細闡述了演練方法和工具的具體應用。
應急演練設計與推演 目錄
**章應急演練概論/
**節突發事件
一、 公共安全三角形理論模型
二、 突發事件定義與特征
三、 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
四、 突發事件的鏈式效應
第二節應急管理
一、 應急管理發展
二、 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第三節應急演練
一、 應急演練的定義和目的
二、 應急演練的基本要求
三、 應急演練的分類
四、 應急演練的系統要素
五、 應急演練的過程
第二章應急演練的發展與國內外現狀/
**節應急演練的發展歷史
第二節應急演練的國內外現狀
一、 美國應急演練現狀
二、 日本應急演練現狀
三、 英國應急演練現狀
四、 我國應急演練現狀
第三章應急演練規劃與設計/
**節應急演練規劃
一、 確立演練組織方
二、 梳理演練需求
三、 明確演練目的
四、 確定演練范圍
五、 設定演練目標
六、 制定演練規劃
第二節應急演練設計
一、 設計演練情景
二、 設計演練流程
三、 制定評估方案
四、 編寫演練手冊
五、 形成演練方案
應急演練設計與推演
第四章應急演練準備與實施/
**節應急演練準備
第二節應急演練實施
一、 應急演練角色
二、 應急演練實施流程
第五章應急演練評估與改進/
**節應急演練的評估流程
一、 評估準備階段
二、 評估實施階段
三、 評估總結階段
第二節演練總結及后繼任務
一、 應急演練總結
二、 后繼任務
第六章基于腳本的桌面應急推演/
**節桌面演練概論
第二節基于腳本的桌面應急演練設計實例
一、 演練規劃與設計
二、 演練準備
三、 演練實施
四、 演練評估
第三節拓展練習
第七章基于桌面游戲的應急推演/
**節應急演練桌面游戲介紹
一、 桌面游戲簡介
二、 游戲化學習
三、 “野火危情”桌面游戲設計簡介
第二節“野火危情”游戲說明
一、 游戲簡介
二、 游戲組件
三、 游戲流程
第三節基于桌面游戲的應急推演實例
一、 演練規劃與設計
二、 演練準備
三、 演練實施
四、 演練評估
附錄A《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AQ/T 9009—2015)/
附錄B森林草原火災的基礎知識/
**節森林草原火災的概念及燃燒特點
一、 森林草原火災概念及等級劃分
二、 典型森林草原火災燃燒特點
三、 森林草原火災的影響因素
第二節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
一、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原理與原則
二、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過程
三、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戰法
四、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設備
五、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安全
附錄C國內外應急演練實例資料/
**節應急演練計劃實例——深圳市2018年應急演練工作計劃
第二節應急演練方案實例——2017年攀枝花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應急演練實施方案
第三節桌面應急演練實施實例——2014年美國全國高等教育機構
桌面演練
第四節實戰應急演練實例——2012年深圳地鐵綜合應急演練
第五節應急演練評估指標體系實例——美國應急演練評估設計
參考文獻/
應急演練設計與推演 節選
**章 應急演練概論 **節突發事件 一、 公共安全三角形理論模型 我國幅員遼闊,地形條件與環境條件復雜,加之目前處于經濟與社會快速發展與轉型的關鍵時期,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多種因素相互高度作用,導致我國各類突發事件頻發。據國家減災委核定,2016年我國各類自然災害共造成全國近1.9億人次受災,1706人因災死亡失蹤,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032.9億元,如圖11所示[1]; 在事故災難方面,2018年我國僅礦業事故、爆炸事故、火災、毒物泄漏與中毒事故就發生了392起,死亡人數超過1478人,如圖12所示[2]。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嚴重影響了社會的長治久安,對應急管理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圖112016年我國主要自然災害災情占比統計[1] 圖122018年我國主要安全生產事故數及死亡人數統計[2] 分析突發事件從發生、發展到造成災害作用直至我們采取應急措施的全過程,可以發現突發事件及其應對中存在三條主線,我們也可以把它們稱為公共安全科學的三個主體。其一是災害事故本身,稱之為突發事件; 其二是突發事件作用的對象,可以稱之為承災載體; 其三是采取應對措施的過程,稱之為應急管理。 范維澄院士提出了公共安全三角形理論模型[3],如圖13所示,突發事件、承災載體、應急管理,構成了一個三角形的閉環框架。三角形理論模型描述了三者的相互關系,以及聯系它們的災害要素。突發事件是災害要素的狀態發展演化到超出臨界區造成破壞性作用的過程; 承災載體是承受突發事件破壞性作用的載體,同時承災載體本身也蘊含著災害要素,可能在突發事件作用下被意外釋放進而造成次生災害; 應急管理的對象既包含造成突發事件的災害要素,也包括承災載體蘊含的災害要素。公共安全問題需要研究突發事件的孕育、發生、發展到突變的演化規律及其產生的能量、物質和信息等風險作用的類型、強度及時空特性; 研究承災載體在突發事件作用下和自身演化過程中的狀態及其變化,可能產生的本體和功能破壞,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事件; 還需要研究在上述過程中如何施加人為干擾,從而預防或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弱化其作用,增強承災載體的抵御能力,阻斷次生事件的鏈生,減少損失,避免應急不當可能造成的突發事件再生及承災載體破壞,以及代價過度等。 應急演練設計與推演 圖13公共安全三角形理論模型 二、 突發事件定義與特征 從廣義上講,突發事件是指組織或者個人原定計劃之外或者其認識范圍之外突然發生的,對其利益具有損傷性或潛在危害性的一切事件。從狹義上來講,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4]。劉奕、范維澄等學者根據公共安全三角形理論模型,將突發事件定義為由災害要素導致的,具有較高強度的破壞性并已經或即將施加在承災載體上的事件[5]。突發事件構成了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客體和對象,應急管理的本質是對突發事件進行干預和控制,從而減小事件造成的損失。 閃淳昌等學者總結了突發事件具有以下特征[6]: (1) 突發性和緊急性。突發事件必定是突然發生的,要求管理者迅速做出決策,調動和配置一切可得的資源進行應對,盡快控制事態,消除不利后果。當然,突發性是相對的,往往是風險積累到一定程度,突破臨界點后的突然暴發,因此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特別強調預防為主。 (2) 嚴重性。突發事件造成的傷害不僅體現在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等方面,還包括對社會/個人心理所造成的破壞性沖擊,進而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上。 (3) 不確定性。從縱向上看,突發事件的發展態勢和后果很難確定,可能不斷升級或延伸擴展。從橫向上看,一類突發事件可能相繼引起其他類型的次生衍生事件,造成復合型災難。 (4) 社會性。由于突發事件在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危害對象等方面的不確定性,并受到人的社會性的影響,以及新興媒體的作用,突發事件所威脅和影響的不單單是特定區域的生命財產安全,而是必將產生廣泛的社會影響。 (5) 同時涉及程序化和非程序化決策。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不同階段,決策行為也表現得不同,當突發事件上升到緊急狀態時,往往需要在信息、資源、時間非常有限的條件下,采用程序化與非程序化決策相結合來尋求“比較滿意”的解決方案。 此外,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不斷進步和發展,傳統的突發事件在規模、性質、類型等方面都發生了質的變化,導致常規的應急處置措施難以應對這類事件,因此“非常規突發事件”的概念被提出來,并成為學術界新的研究熱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在其制定的重大研究計劃“非常規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研究”中對非常規突發事件所給出的定義是“前兆不充分,具有明顯的復雜性特征和潛在次生危害,破壞性嚴重,采用常規管理方式難以應對處置的突發事件!睂τ诜浅R幫话l事件,社會往往沒有或者極少經歷過,缺乏對其演化規律的認識和處理經驗的積累,從而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成難以估量的后果和危害。除了具有上述突發事件的特征之外,非常規突發事件還具有如下特征[7]: (1) 稀缺性和高度不確定性。非常規突發事件發生的頻率低,其發展趨勢、影響因素和產生后果均具有多變性。同時應急管理人員缺乏處置和控制事件的經驗和知識,難以對非常規突發事件進行建模和預測,以及進行有效的預防和應對。 (2) 信息高度缺失。非常規突發事件信息具有很高的不完備性,一方面這是由非常規突發事件的稀缺性和不確定性決定的,應急管理人員在有限時間內,無法搜集到該事件的全面信息,無法有效支持應急響應工作開展; 另一方面則是應急管理人員缺乏對非常規突發事件的認識和技術準備,難以支撐對突發事件的應對過程。 (3) 復雜性。非常規突發事件往往涉及一系列相互聯系和同時發生的突發事件,事件的成因涉及多個致災因素,同時其態勢發展變化迅速,影響范圍廣,產生的后果也具有復雜性。成因與后果的復雜性使得應急管理人員一方面難以全面了解事件信息,同時也難以有效預測事件后果的嚴重程度,進而難以制定有效的應對方案。 (4) 影響范圍廣和持續時間長。非常規突發事件的應對往往涉及多個單位和部門的共同參與,是一種大規模的社會響應行為,甚至需要展開全國動員。同時,非常規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演變和消亡的時間范圍較長,且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特性,這導致對不同階段的事件應采取具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和手段。 三、 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我國將突發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在《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06年發布)中對這四大類突發事件做了具體說明[8]。進一步,國家標準《突發事件分類與編碼》(GB/T 35561—2017)又在四大類突發事件下細分了若干亞類和細類,共歸納總結了270類突發事件。 (1) 自然災害。自然災害是指由于自然原因而導致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2) 事故災難。事故災難是指由于人類生產活動而導致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 公共衛生事件。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衛生事件。 (4) 社會安全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類的主觀意愿產生的危及社會安全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相應的,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級別也劃分為四個等級,并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明。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需要啟動不同的應急預案,不同級別的突發事件需要啟動不同級別的應急響應,不同類型、級別的應急響應涉及不同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四、 突發事件的鏈式效應 大量研究表明,各類突發事件雖然在發生機理、發展過程、演化規律、后果影響等方面呈現出很大的差異,但其之間卻始終存在著某些共性的特征,F有針對突發事件共性特征的研究多是從災害研究的角度出發,即認為災害是由致災因子、承災載體與孕災環境組成的系統[9]。致災因子是直接作用于承災載體并使其遭受破壞的客觀事物,如洪水事件中的水、森林火災中的火。承災載體是突發事件作用過程中遭受破壞的客觀事物,如洪水事件中的建筑物、森林火災中的樹木。孕災環境是外部環境中影響致災因子與承災載體作用過程的客觀事物,如洪水事件中的地形、森林火災中的空氣溫濕度和風速等。突發事件是致災因子與承災載體在孕災環境的影響下互相作用并導致承災載體破壞的過程。致災因子、承災載體和孕災環境都是客觀存在的事物,并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如河道中的河水,在洪水事件中是致災因子,在污染事件中是承災載體,在船舶事件中為孕災環境。 大量歷史案例表明,突發事件的發生不是孤立的,雖然突發事件本身受到自然的、社會的、偶然的等多種因素相互作用,其演變過程、影響范圍、破壞程度等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但是突發事件本身的發展演化存在著一定的內在規律,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之間也存在某種“必然”的聯系。突發事件鏈式效應是不同事件由于某種必然的內在聯系而相繼發生的現象[10,11]。如2011年日本本州島發生的里氏9.0級地震引發了海嘯,海嘯進一步破壞了福島核電站,引發核泄漏,繼而導致全球范圍內的環境污染事件。突發事件的作用過程會導致承災載體與孕災環境發生變化,從而產生新的事件對象,進而成為新的致災因子、承災載體和孕災環境,這是突發事件間存在鏈式效應的原因。*先發生并引發其他事件的事件被稱為原生事件,被原生事件引發的事件稱為次生或衍生事件。其中,與原生事件類型相同或相似的、發生機理相近的、具有連帶性或延續性的事件為次生事件,與原生事件類型顯著不同、發生機理相差較大的事件為衍生事件。但許多情況下,次生事件與衍生事件之間往往不加以詳細區分,統稱次生衍生事件。次生衍生事件有可能進一步作為新的原生事件引發更多新的次生衍生事件,從而構成突發事件多級、多層次的鏈式關系,稱之為災害鏈或事件鏈。需要注意的是,相繼發生的突發事件不一定構成事件鏈,只有當前一事件對后一事件的發生起了一定作用的情況下,才認為兩個事件構成了事件鏈。由于事件鏈式效應,尤其各級次生衍生事件往往會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對社會造成的危害與影響也比原生事件大得多,因此針對突發事件鏈式效應的研究已經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圖14 所示為某國家“十三五”重點研發計劃項目中,針對新疆某縣實地情況構建的典型地質災害事件鏈,兩類突發事件之間的連線上顯示了它們之間的觸發因素。 圖14新疆某縣典型地質災害事件鏈 第二節應急管理 應急管理是指可以預防或減少突發事件及其后果的各種人為干預手段。應急管理可以針對突發事件實施,從而減少事件的發生或降低突發事件作用的時空強度; 也可以針對承災載體實施,從而增強承災載體的抗御能力。對應急管理的研究重點在于掌握對突發事件和承災載體施加人為干預的適當方式、力度和時機,從而*大限度地阻止或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減弱突發事件的作用以及減少承災載體的破壞。 我國的應急管理過程分為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四個階段[4]。 (1) 預防與應急準備是應急管理的基礎,是防患于未然的階段,也是應對突發事件*重要的階段,體現了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的原則。這一階段主要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和規律、承災載體的特征和布局,分析應急管理的需求,從體制、機制、法制、預案和設施、資源、隊伍、保障等方面進行科學有效的預防準備。 (2) 監測與預警是預防與應急準備的邏輯延伸,突發事件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是有效預防、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的重要保障。這一階段主要是基于對突發事件作用機理和規律、承災載體脆弱性與魯棒性的認識,確認合理有效地監測監控源頭、范圍、方式、方法等; 基于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風險分析、發展態勢預測及可能破壞程度分析; 對應急管理的組織、流程、設施、資源、隊伍、基礎保障等進行全面的數據統計并及時更新; 對應急管理流程進行跟蹤記錄并對應急管理能力的冗余度進行預測預警。 (3) 應急處置與救援是應對突發事件*關鍵的階段,旨在快速反應、有效應對,*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這一階段需要根據突發事件和承災載體的綜合情況的實時發展與態勢分析,及時調整應對方案和措施,從而使應急管理更加科學有效,保證應急過程中的組織、流程、設施、資源、隊伍、基礎保障等各方面的協同應對。 (4) 恢復與重建是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的*后環節,旨在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妥善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引發的矛盾和問題,并進入一個新階段——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后處理階段,重在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和應急管理能力。這一階段主要是對突發事件應對過程進行總結評估,對損耗的應急設施、資源、隊伍、基礎保障等進行補充修整,恢復應急能力。 一、 應急管理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我國各種災害應對基本上是建立在各個專業部門之下的,屬于部門式分割管理應對模式。1994年,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訪美,參觀了芝加哥應急聯動中心后,提出政府應建立一個統一的社會應急聯動中心,將公安、交警、消防、急救、防洪、防火、防震等政府部門納入一個統一的指揮調度系統。 2003年春末夏初爆發的“非典”疫情給我國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帶來了巨大挑戰。在2003年7月28日 舉行的全國防治非典工作會議上,國務院**次把非常態管理工作提上政府議事日程,明確指出“我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不健全,處理和管理危機能力不強”,要求政府在做好常態管理的同時,要高度重視非常態管理,提出“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能力。同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國務院在2003年下半年,圍繞應急管理重點抓了四項工作: 一是成立國務院辦公廳應急預案工作小組,啟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二是召開專家座談會,研究如何建設具有我國特色的應急管理體系; 三是探索如何在全國和地方各級政府建立一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體制機制; 四是加快國家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方面的立法工作。由此我國的應急管理工作開始以“一案三制”(應急預案、應急體制、應急機制、應急法制)為主要內容和基本框架啟動建設進程。可以說,2003年是我國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起步之年。 2005年,國務院組織制定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06年1月正式發布),以及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方面的105個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各省(區、市)也完成了省級總體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至此,我國應急預案框架體系基本形成。同年,**次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召開,提出加強全國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做好健全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保障制度等工作。隨后,在歷年的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上,都對體制機制建設問題進行了反復強調。 2006年,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下發《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提出“構建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此外,根據中編辦《關于增設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批復》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設置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國務院總值班室)的通知》文件精神,國務院辦公廳設置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國務院總值班室),承擔國務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國務院總值班工作,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同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正式提出了我國按照“一案三制”的總體要求建設應急管理體系。 2007年,我國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確定了我國的應急管理體制的建設原則為“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同時作為一部綜合性的法律,為我國政府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和依法行政提供了根本的依據。隨后針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規、條例文件相繼制定,各省市相繼出臺地方的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實施辦法,依法加強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依法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必要的應急物資儲備,全國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明顯提升。以《突發事件應對法》為核心的應急管理法制體系建設全面鋪開。 2008年,我國相繼經歷了南方冰凍雨雪災害、汶川地震、奧運會和殘奧會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一案三制”的建設和國家的應急管理能力經受住了一次又一次重大考驗,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宣布“全國應急管理體系基本建立”,我國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再一次站到了歷史的新起點上。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同時提出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體制,加強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完善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2014年,我國正式成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習近平總書記擔任該委員會主席。201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體系進行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公共安全連著千家萬戶,確保公共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這一系列舉措,標志著我國對安全問題的重視程度提升到一個新的戰略高度。 2018年,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進行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應急管理部的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 建立災情報告系統并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并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 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 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后,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并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干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地震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防災救災聯系緊密,劃由應急管理部管理。應急管理部的組建是我國應急管理發展進程的重要里程碑,對健全我國公共安全體系,整合優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12]。在國家的統一部署下,各省應急管理相關機構、隊伍也相繼開展應急管理體制改革,確定“三定”方案。截至2018年年底,31個省級應急管理廳(局)已全部掛牌成立。 在國際上,我國的應急管理力量也不斷發聲,積極參與全球各區域的防災減災合作和應急救援行動。包括參與《2015—2030年仙臺減少災害風險框架》《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國際減災戰略的磋商和制定,加強與周邊國家的救災應急演練合作,通過提供救援物資、派遣優秀的救援隊伍等方式對埃博拉疫情、伊朗地震、古巴颶風、智利洪災等多國的災害事件開展人道主義救援。2019年3—4月,非洲莫桑比克、津巴布韋和馬拉維三國遭受熱帶氣旋“伊代”襲擊,暴風和強降雨引發了嚴重的洪澇災害、山體滑坡和河水決堤,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管理部派出中國救援隊65名隊員攜帶20噸搜救、醫療、通信設施和物資前往莫桑比克進行國際救援,獲得極高的國際贊譽[13]。在世界衛生組織的應急系統規劃設計招標中,我國學者組成的團隊在與英、美等國家的技術團隊競爭中勝出,與世界衛生組織在應急系統的標準、設計等方面開展了密切合作。我國企業在應急平臺方面的研究成果還應用于多個國家,如辰安科技承建了厄瓜多爾Babahoyo911中心[14],為我國贏得了良好的國際聲譽。 圖15以時間為軸的我國應急管理發展歷史[6,7,15,16] 總的來說,我國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經歷了三個階段,如圖15所示。**階段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2003年“非典”疫情暴發,這一階段我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尚處于起步與摸索階段; 第二階段是從2003年“非典”事件至2008年汶川地震,這是我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快速發展的階段,期間涌現出大量的研究成果,國家層面也出臺了諸多關于突發事件應對方面的法律和法規,這一階段被學術界稱為我
應急演練設計與推演 作者簡介
王飛,博士(德國慕尼黑國防軍事大學地理信息學工學博士、清華大學公共安全研究院博士后),副教授,清華大學深圳國際研究生院安全科學與技術研究所副所長,廣東省應急平臺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從事地理空間信息技術在公共安全領域與應急管理中的應用、智慧安全城市及應急平臺體系設計、災害模型管理、地理網絡服務理論與方法、無人飛行器平臺等多學科交叉領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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