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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天平指向公正:企業家涉法實戰錄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5228957
- 條形碼:9787305228957 ; 978-7-305-22895-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讓天平指向公正:企業家涉法實戰錄 內容簡介
本書稿為儲云南律師多年來對職業歷程的歸納和總結,以十余年來發表在報刊上的文章為骨架,填充各類相應的案例,構建了一個面向廣大市民的普法宣傳,針對普通市民關心的、貼身的相關問題進行了逐一解釋,是的一本普法讀物。
讓天平指向公正:企業家涉法實戰錄 目錄
1.個人之間轉讓承兌匯票屬無效行為
2.企業買賣合同簽訂履行中注意事項及風險防范(之一)
3.企業買賣合同簽訂履行中注意事項及風險防范(之二)
4.企業買賣合同簽訂履行中注意事項及風險防范(之三)
5.合同糾紛中“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
6.已出賣但未過戶的房子被法院查封,買受人的權益該如何維護?
7.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常見法律問題
8.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實際施工人”的界定
9.拆遷房可以買賣嗎?
10.房價上漲了,賣方反悔怎么辦?
11.轉租店鋪無效租房不成反受訴累
二、公司法
1.公司法定代表人相關問題解答
2.股東是否會再為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擔責?
3.利用法制思維 規范公司管理(一)
4.利用法制思維 規范公司管理(二)
三、工傷與勞動糾紛
1.單位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需注意哪些問題?
2.當心勞動合同中的文字陷阱
3.用人單位不可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4.他可以得到雙倍賠償嗎?
5.參加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中受傷是否構成工傷
6.超過退休年齡,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7.如何理解《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視同工傷”情形?
8.超過一年的工傷申請認定,還能得到相應的賠償嗎?
9.企業不繳社保將面臨的法律風險
10.怎樣防止跳槽員工帶走公司客戶?
11.義務鏟雪摔傷,為什么要我賠償?
四、刑事案件
1.暴力收債是否違法?
2.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種類和期限
3.罵人也會坐牢嗎?
4.如何看待溫嶺虐童女教師被無罪釋放
5.如何認定單位受賄罪?
6.是經濟糾紛?還是合同詐騙罪?
7.未搶到東西還要坐牢嗎?
8.吸毒母親太狠毒 餓死子女判無期
9.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有哪些訴訟權利?
10.亞硝酸鹽致人死亡案
11.正當防衛無須承擔責任
12.職務侵占,一失足成千古恨
13.食品安全觸目驚心 兩高解釋重拳出擊訪談一
14.食品安全觸目驚心 兩高解釋重拳出擊訪談二
15.食品安全觸目驚心 兩高解釋重拳出擊訪談三
16.《刑法修正案(九)》的亮點解讀
17.《刑事訴訟法》修改亮點
18.酒后駕車與醉酒駕車有何區別
19.酒后駕車肇事*高可判死刑
20.長安街上的醉駕案再次說明了什么?
21.醉酒駕車是否一律判刑?
22.游行示威“打砸搶”該擔何責?
23.什么情形下“老賴”會被判刑?
24.惡意拖欠工資 *高可判七年刑
五、法律解讀
1.《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征民意 公益訴訟主體成焦點
2.《民法總則》解析
3.《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解讀
4.《征信業管理條例》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不受傷害
5.夫妻共同債務必須區別對待
6.關于國務院守信失信制度的解讀
7.加快推動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8.解讀兩高關于《貪污賄賂刑事案件司法解釋》
9.解讀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10.解讀物權法司法解釋
11.淺談公益訴訟制度
12.淺談正確理解立案登記制
13.首部《旅游法》的亮點有哪些?
14.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亮點解讀
六、婚姻家庭
1.“借腹生子費”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遭遇家庭暴力該如何維權
3.夫妻共同債務必須區別對待
4.婦女遭受家庭暴力該如何自我保護
5.關于夫妻離婚時有出軌證據一方能否多分財產
6.家庭暴力是“110”出警范圍
7.結婚彩禮合情需返還
8.借腹生子鬧笑話 司法鑒定還真相
9.離婚時,貸款買的房子怎么分?
10.逝者名下房屋該如何繼承
11.一方婚前所購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12.一方婚前所購房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房屋產權歸誰
七、其他綜合
1.信用卡盜刷風險律師教您減少損失
2.出借車輛不慎重 丟失性命又賠錢
3.出借機動車,發生事故車主該擔何責?
4.駕照過期出事故 保險公司仍應賠
5.交通事故中,相關處理期限你知道嗎?
6.交通事故中非醫保用藥保險公司是否擔責?
7.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駛應受罰
8.環保問題之法律體現
9.二審終審后可否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10.判決生效后,還可以再審嗎?
11.發黃色騷擾短信可處拘留
12.發生醫療事故后,如何維權
13.共同飲酒要謹慎 發生事故需擔責
14.物業服務不到位時,業主可否拒交物業管理費
15.買到假酒可以拿到十倍的賠償金嗎?
16.網上購物,如何維權?
17.網上消費被欺詐如何維權
18.錄音取證的注意事項
19.錄音資料如何成為證據?
20.如何看待微信證據的效力
21.借貸常見的執行措施有哪些?
22.強制執行有關“唯一住房”問題解答
23.餐館就餐被打 店主也需擔責
讓天平指向公正:企業家涉法實戰錄 節選
《讓天平指向公正:企業家涉法實戰錄》: 新建鎮居民劉先生問:對買賣標的物執行的質量標準及相關包裝應注意什么? 儲云南律師答:(接前文)雙方一般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買賣標的物執行的質量標準,合同法尊重當事人的自由約定,約定明確的質量標準,就可以作為判斷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的根據。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會按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的次序確定。 如果標的物涉及包裝的問題,雙方也應當對包裝作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應當按通用方式包裝,如果沒有通用包裝方式,則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質量標準和包裝方式的約定都是為了明確以后賣方交貨的質量是否符合約定,這往往又和檢驗條款聯系在一起! z驗條款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們接觸到的不少客戶卻經常忽視這一點。設計完善的檢驗條款,對避免質量糾紛具有重要作用! 逗贤ā穼τ跈z驗的規定:對于雙方約定的檢驗期間,沒有約定的,則應當及時檢驗。作為買方,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所以,應當及時進行檢驗并向出賣人通知交貨不符約定的具體情況! 逗贤ā穼z驗異議問題還有一個規定:就是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或者在收到標的物2年內,還可以提出異議。如果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則適用質量保證期,也就有可能超過2年! ∷裕貏e是作為賣方,一定要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檢驗期間,并且要求買方在檢驗期間內提出書面的質量異議,沒有在約定期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出賣的產品數量和質量完全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這樣也就可以避免對方在交付貨物幾年后還提出質量索賠的情形。若作為買方,則應盡量延長該期限! 、埏L險的轉移 貨物的風險是買賣過程中,由于不可歸因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而致使標的物遭受毀損、滅失的情形。如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或者第三人損壞等原因,貨物的損失是由買方還是賣方承擔?除雙方特別約定外,《合同法》規定的是以“交付”為風險轉移的分界點。以賣方為例,在買方提貨之后,或者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交付給買方后,賣方就不再承擔風險,如果是代辦托運,則賣方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后就不再承擔風險。這是一般情況,在國際貿易合同中風險轉移的劃分更加精細,如國際貿易術語FOB和CIF就是以承運人貨船的船舷作為貨物風險轉移的分界點。在轉移風險后,即使發生貨物的毀損、滅失情形,買方的付款責任也不能免除。所以,風險轉移的約定也是比較重要的,因為誰都不愿承擔更多的難以預測的風險,對買方而言,賣方送貨的交貨方式使自己承擔*小的風險,對賣方而言,則是買方自提*好! 、軆r款的結算 價款的結算主要是數額、付款的方式、期限,這些都應當非常明確的約定,因為這是*主要的合同目的。如果出售產品,先行收取全部價款再行交貨當然是*好的;如果分期付款,則應當明確約定各期付款期限,特別是可以約定買方延期付款的,可以要求按逾期時間計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延期達一定期限后,就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
讓天平指向公正:企業家涉法實戰錄 作者簡介
儲云南,江蘇宜興人,F任宜興市政府法律顧問、宜興市殘聯副理事長、江蘇謀盛律師事務所主任、廣東謀智律師事務所主任、宜興市求正民商事疑難案件研究會會長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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