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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法律常識案例讀本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03811
- 條形碼:9787521603811 ; 978-7-5216-0381-1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校園法律常識案例讀本 本書特色
本書是“法官說法”叢書的“校園”分冊。全書共分為五個篇章,分別為“教育培訓合同”“學校工作人員勞動爭議”“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校園刑事案件”“校園行政案件”,從五個角度講述有關教育機構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故事,匯總當前熱點話題,精選相關法律要點,深入淺出評析案例,細致解讀法律條文,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讀性。
校園法律常識案例讀本 內容簡介
【案情回顧】生動有趣的案例揭示生活中隱藏的法律糾紛及隱患 【法理分析】深入剖析法律問題,條分縷析釋明法律依據 【知識拓展】觸類旁通,延伸講解相關法律知識 【普法提示】一針見血指出應對方案,提升讀者自助能力
校園法律常識案例讀本 目錄
**章 教育培訓合同
案例一 教育培訓合同的效力——能否以教育培訓機構不具備資質為由申請合同無效 / 003
案情回顧 / 003
法理分析 / 006
(一)昊昊與育英公司的教育培訓合同是如何生效的?/ 006
(二)什么樣的合同是無效的合同?/ 007
知識拓展 / 007
(一)合同的成立/ 008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008
(三)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009
(四)格式條款/ 009
普法提示 / 010
(一)擺正學習心態,理智看待宣傳/ 010
(二)全面了解資質,正確評估教育培訓機構能力/ 010
(三)細致審查合同,謹防格式條款/ 011
(四)保護自身權益,積極理性溝通/ 011
(五)積極保存證據,以防萬一 / 012
案例二 教育培訓合同的履行——無法定理由違約需承擔相應責任 / 013
案情回顧 / 013
法理分析 / 015
(一)合同守約方享有解除權 / 016
(二)司法救濟 / 017
(三)等待履行 / 017
知識拓展 / 018
普法提示 / 021
(一)以信任為基礎 / 021
(二)認真閱讀、理解合同 / 022
(三)及時維權 / 022
案例三 教育培訓合同的解除——培訓方構成根本違約可解除合同/ 023
案情回顧 / 023
法理分析 / 025
知識拓展 / 027
普法提示 / 028
第二章 學校工作人員勞動爭議
案例一 女職工“三期”內的特殊保護——女教師處于“三期”期間, 學校與其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 033
案情回顧 / 033
(一)懷孕女教師權利受損要索賠 / 033
(二)法院審理結果 / 034
(三)本案爭議焦點及主要法律問題/ 035
法理分析 / 036
(一)理論辨析——勞動關系的特征 / 036
(二) 立法沿革——適用于女職工“三期”內特殊保護的法律 規定 / 037
知識拓展 / 038
普法提示 / 040
案例二 勞動合同的效力——未取得教師資格的職工勞動合同效力認定/ 044
案情回顧 / 044
法理分析 / 046
(一)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和無效情形 / 046
(二)勞動合同無效后的確認及后果 / 048
(三)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 048
知識拓展 / 049
(一)勞動關系建立的標志——開始用工 / 049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的區分 / 050
(三)未續訂合同與二倍工資 / 051
普法提示 / 052
案例三 學校合同制員工管理——學校以不合法工作規章為依據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054
案情回顧 / 054
法理分析 / 057
(一)小王是否存在失職行為并給職業學校造成了損失 / 057
(二)職業學校是否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 057
(三)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 059
(四)小王的第二項訴訟請求是否為本案的受案范圍/ 060
普法提示 / 060
(一)用人單位應當制定合法工作規章 / 060
(二)勞動者應當有主人翁意識,認真對待勞動規章 / 062
案例四 培訓機構教師的競業禁止限制——教師離職后適用競業禁止條款的注意事項 / 063
案情回顧 / 063
法理分析 / 065
(一)李楊是否屬于競業禁止人員的范圍 / 066
(二) 如果李楊需要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則競業禁止條款中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理 / 067
(三) 學生從星光學校退課的費用是否為李楊違背競業禁止義務給星光學校造成的損失 / 068
(四) 如果李楊需要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則其競業禁止的起止時間如何確定 / 069
知識拓展 / 069
(一)競業禁止的對象具有特定性 / 069
(二)競業禁止的時間限制 / 070
(三) 在雙方沒有約定的情形下,用人單位單方主張競業禁止沒有法律依據 / 070
(四) 用人單位約定競業禁止期間結束后支付補償金、工資中包含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不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的后果/ 071
(五) 競業禁止義務終止用人單位必須明確告知勞動者,否則仍應繼續支付補償金 / 071
(六) 競業禁止違約金的支付與勞動者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并不沖突 / 072
普法提示/ 072
第三章 未成年人民事案件
案例一 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監護人及侵權人的責任分擔 / 075
案情回顧 / 075
(一)兩歲幼童慘遭車禍/ 075
(二)維權艱難訴至法院/ 076
(三)明察秋毫公正判決/ 076
(四)不幸事故發人深思/ 077
法理分析 / 077
(一)該案的裁判結果/ 077
(二)裁判結果背后的法理分析/ 078
知識拓展 / 080
(一)未成年人作為直接受害者情況下的常見法律問題/ 080
(二)未成年人作為間接受害者情況下的常見法律問題/ 081
(三)未成年人作為侵權人情況下的常見法律問題/ 082
普法提示 / 083
(一)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的特色審理/ 083
(二)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外思考/ 084
案例二 未成年人傷害事故——未成年人打架案件民事賠償責任如何分擔 / 086
案情回顧 / 086
法理分析 / 088
(一)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的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088
(二)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是否存在過錯/ 090
(三)被告沒有盡到合理限度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要承擔過錯責任/ 090
(四)雙方賠償責任比例的分擔/ 093
知識拓展/ 093
普法提示 / 095
案例三 未成年人民事行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是否有效/ 096
案情回顧 / 096
法理分析 / 098
知識拓展 / 100
(一)有效合同 / 101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 102
普法提示 / 103
案例四未成年人溺水誰之過——公共場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 / 105
案情回顧 / 105
法理分析 / 107
(一)立法沿革 / 107
(二)理論分析 / 108
知識拓展 / 111
(一)公共場所之界定——法律適用難題 / 111
(二)公平責任的適用 / 113
普法提示 / 114
(一)監護人應當嚴格履職盡責 / 114
(二)場所管理者應當加強安全管理 / 114
(三)學校及社會應當完善安全教育和保護 / 115
(四)未成年人應當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 115
案例五 未成年人酒后事故的責任分析——酒后撞上隔離墩,十六歲男孩命隕花季 / 116
案情回顧 / 116
法理分析 / 118
知識拓展 / 121
(一)同學喝酒起爭執,故意傷害被判刑 / 121
(二)少年酒后偷開車,發生事故要擔責 / 122
(三)酒后摔傷致昏迷,同席飲者無過錯 / 122
普法提示 / 123
案例六 未成年人公共場所受傷誰來擔責——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 / 125
案情回顧 / 125
法理分析 / 127
(一)立法沿革 / 128
(二)法律條文分析 / 129
知識拓展 / 130
(一)一般侵權人的過錯 / 130
(二)監護人的職責 / 130
(三)未成年人公共安全案件中的責任劃分 / 131
普法提示 / 133
(一)父母的監護職責 / 133
(二)公共場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 / 133
(三)學校的安全保護與安全教育工作 / 134
(四)未成年人自身的安全意識 / 134
案例七 學生傷害事故責任——未成年人在學校或教育機構受到人身損害由誰擔責/ 135
案情回顧 / 135
法理分析 / 137
(一)立法精神 / 138
(二)理論辨析/ 139
知識拓展 / 140
普法提示 / 142
第四章 校園刑事案件
案例一 校園故意傷害刑事案件責任認定——幼師為制止哭鬧傷害幼兒應承擔責任/ 147
案情回顧 / 147
法理分析 / 148
(一)故意傷害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 149
(二) 故意傷害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 行為 / 149
(三)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 149
(四)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 150
知識拓展 / 150
(一)學校是否具有監護職責 / 150
(二)學校對學生的傷害應承擔過錯責任 / 151
(三)學校承擔責任之后能否對致害者追償 / 152
普法提示 / 152
(一)加強行政部門對校園傷害的監督作用 / 152
(二)建立校園傷害家庭監督機制 / 153
(三)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 / 154
(四)留存證據,維護權益 / 154
案例二 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防范——食品安全責任事故犯罪責任分析 / 155
案情回顧 / 155
法理分析 / 157
知識拓展 / 159
(一)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之立法沿革 / 159
(二)食品安全標準 / 160
(三)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與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區別 / 161
普法提示 / 162
(一) 食品生產經營者強化食品安全**責任人意識,增強主體責任觀念 / 162
(二)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力度,提高學生食品安全意識 / 163
(三)餐廳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與管理 / 163
案例三 組織考試作弊罪責難逃——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構成犯罪/ 164
案情回顧 / 164
法理分析 / 166
(一)歷史沿革 / 166
(二)外國立法參考 / 166
知識拓展 / 168
(一)客體 / 168
(二)客觀方面 / 169
(三)主體 / 169
(四)主觀方面 / 170
普法提示 / 171
案例四 猥褻兒童罪的認定——校園性侵害案件危害嚴重構成犯罪/ 173
案情回顧 / 173
法理分析 / 174
(一)猥褻兒童罪的概念、構成要件/ 174
(二)猥褻兒童罪中“在公共場所當眾”的具體認定標準 / 175
知識拓展 / 177
普法提示 / 179
(一)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點 / 179
(二)預防措施 / 180
第五章 校園行政案件
案例一 教師維權的行政申訴程序——教師與學校之間的聘用合同糾紛 / 185
案情回顧 / 185
法理分析 / 188
知識拓展 / 190
普法提示 / 192
案例二 拿什么來懲罰你,考試作弊的大學生——考試作弊學生是否應當予以退學處理/ 194
案情回顧 / 194
法理分析 / 197
(一)立法沿革 / 197
(二)理論辨析 / 198
知識拓展 / 199
(一)與組織考試作弊罪的區分 / 199
(二)高校及其校規校紀的法律分析 / 200
(三)學生違規作弊的后果 / 201
普法提示/ 201
展開全部
校園法律常識案例讀本 作者簡介
邵明艷,二級高級法官,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婁宇紅,三級高級法官,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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